评定残疾等级的对象有哪些?
(一)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
(二)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
(三)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
(四)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
(五)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伤残抚恤的其他人员。其中第(三)、第(四)、第(五)项人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视同工伤的,不在办理因战、因公伤残抚恤。
申领优待证时退役证和档案均丢失,怎么办?
需要到退役军人安置部门、人民武装部调取入退伍相关手续,复印并加盖手续保管部门印章,确认属实的可以申请办理优待证。
无军人档案材料的人员:只有退伍证,档案材料丢失的部分人员申领优待的,如退役证姓名、身份证信息与现用名一致,且入退伍时间记录明确的可以申领;部队无军籍职工,不属于退役军人,不发优待证。
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是多少?
2022年8月1日起,按照每人每月800元执行。
优抚对象已经死亡,家属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如何处理?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抚恤优待对象有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给予警告,限期退回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停止其享受的抚恤、优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优待证能否更换?
优待证出现特定情形可以进行更换。《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可以更换的情形以及到哪里更换。
持证人在申请更换优待证时,须交回原持有的优待证。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享受哪些待遇?
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其在离队时可领取由部队发给的一次性退役金。回地方报到后可领取安置地人民政府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同时享有教育培训、就业创业、考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排工作后是否可以要求重新安排?
不可以。安置地政府只负责保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第一次就业。
申请困难帮扶援助需要什么条件?
困难帮扶援助,是指人民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在充分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的基础上,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