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军休干部家属、遗属“无经济收入”是如何界定的?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无经济收入”是指个人没有任何劳动报酬来源,生活费用完全依靠军队退休干部负担,领取定期生活补助费、定期抚恤金,领取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或国家规定的失业保险金人员。
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享受哪些医疗保障待遇?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一是军队离休干部享受安置地国家机关离休干部同等医疗待遇,医疗费按照规定实报实销;实行离休干部医疗费单独统筹的地区,医疗费按照当地标准统一筹集、统一管理;未实行统筹的地区,按照当地国家机关离休干部保障办法由安置管理单位管理。二是军队退休干部比照安置地国家机关退休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享受同职级退休公务员的医疗待遇,对规定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较多的,由安置管理单位给予适当补助。
家庭多人参过军,成家并分立户籍后能否单独申请光荣牌?
按照《光荣牌悬挂服务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悬挂光荣牌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是指户籍家庭成员或者长期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如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已分立户籍,即独立为不同家庭,则可按照不同家庭进行确定并悬挂光荣牌。
延休干部(士官)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的医疗保障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经组织批准随军的军队退休干部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的医疗费用,由军队退休干部安置管理单位给予适当补助,补助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制定。其医疗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参照安置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离休干部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的医疗保障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离休干部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的医疗保障纳入军队离休干部医疗管理体系统一管理,医疗费按照有关规定报销。
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与未移交的军休干部在调整离退休费和补助补贴时为什么不能同步进行?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调整离退休费和补助补贴工作,由于军队发文后经费由军费开支,未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很快就能执行。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须经军地相关部门协调发文后,当年经费由军队拨付地方,从第二年超才按现行财政渠道开支,导致无法同步进行。
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定义是什么?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是指移交政府安置的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是指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士官。
本人档案名称与现在不符怎样才能提取所需退伍军人档案资料?
本人持原名称的退伍证或相关名称变更证明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