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政策问答第7期】残疾人申请低保可以享受哪些方面的政策倾斜?
残疾人申请低保可以享受哪些方面的政策倾斜?
国家对残疾人申请低保有一定政策倾斜,主要是对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根据本人申请,可以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可从河南省各级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热线(https://mzt.henan.gov.cn)查询。
信息来源: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
什么是“三属”?
指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公布2022年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答记者问
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公布2022年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2〕502号),明确了首批纳入试点范围的19个城市。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试点工作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和支持措施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的背景是什么? 答: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我国水资源紧缺,同时污水再生利用水平却不高,大多数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已处理到常见鱼类稳定生长的程度,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就直接排放,十分可惜。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是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海)口、支流入干流处等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工程设施,对处理达标后的排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后,在一定区域统筹用于生产、生态、生活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 为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经国务院同意,2021年1月,发展改革委会同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等重点工程,要求选择缺水地区积极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污水资源化的决策部署,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印发《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京津冀地区、黄河流域等缺水地区为重点,选择再生水需求量大、再生水利用具备一定基础且工作积极性高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试点,形成效果好、能持续、可复制的经验做法。2022年,四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专家开展了2022年试点评审,统筹考虑工作基础、实施意愿和推广示范效果等因素,确定了首批试点城市名单,启动试点实施工作。
2023年济源示范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时间及内容
笔试定于2023年5月20日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教学技能、新课程理念、教育法规以及担任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等。
职业能力测验的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社会救助政策问答第6期】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是什么?如何对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
1.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是什么?
根据《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20〕168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不再区分集中与分散的供养标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主要分为特困人员全护理、半护理和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原则上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1/6和当地重度残疾人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执行。
2.如何对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
根据《河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试行)》(豫民〔2021〕7号),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一般依据6项指标综合评估:
(一)自主吃饭;
(二)自主穿衣;
(三)自主上下床;
(四)自主如厕;
(五)室内自主行走;
(六)自主洗澡。
特困人员生活自理状况6项指标全达到的,可以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有3项以下(含3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有4项以上(含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可从河南省各级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热线(https://mzt.henan.gov.cn)查询。
信息来源: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
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社会救助政策问答第5期】2023年河南省城乡低保标准是多少?
1.
2023年河南省城乡低保标准是多少?人均财政补助水平是多少?
答: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2023年,河南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月人均不低于630元、440元,各地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当地低保标准,但不得低于省定标准。城乡低保财政补助水平为月人均不低于315元、220元。
2.
为什么低保对象实际发放到手的低保金通常低于低保标准?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政府对纳入城乡低保的对象,其家庭人均收入离当地低保标准还差多少政府给其补多少,政府补助的金额即为“低保金”。在实际发放低保金的过程中,除了采取补差方式发放,也可以根据低保家庭困难程度和人员情况,采取分档方式发放。2023年,我省绝大部分市县的低保金采用分档方式发放,通常分为三档,一般情况下,城市低保中档为315元、农村低保中档220元。
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可从河南省各级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热线(https://mzt.henan.gov.cn)查询。
信息来源: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
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如何计算?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士兵服现役年限"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士兵服役期间被处以刑罚、劳动教养的,服刑和劳动教养时间不计入服现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