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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合作社”小程序中评定星级如何评定?
答:所有已定级为一、二、三类的文化合作社都会注册在“文化合作社”县级管理平台中,平台会根据社员数、合作社活跃度、创作优秀作品能力和“乡创美拍”活动参与度自动评定星级。
可否每年都参加等级评定和绩效考核?
答:不可以。参加等级评定且被定级为一、二、三类的文化合作社,等级评定有效期为2年,2年之内不得再次参加等级评定,但可以参加每年的绩效考核。例如:A合作社在2022年参加了等级评定,被定级为一类合作社,有效期为2022年和2023年,A合作社可在2022年和2023年参加绩效考核,在2024年参加等级评定。
文化合作社的绩效考评和等级评定有何不同?
答:等级评定和绩效考评都是对文化合作社的一种考核方式,但两者却有不同: 一是考评对象不同。等级评定考核的对象是新参评的文化合作社和评定有效期(2年)已到期的文化合作社,而绩效考评考核的对象则是已通过等级评定被定级为一、二、三类的文化合作社。 二是考评内容不同。等级评定对文化合作社考核的内容包括设施建设、队伍建设、服务效能和加分项目四项,并且只考核当量值。而绩效考核对文化合作社考核的内容包括开展活动、参加培训、互相交流、文艺作品、发布视频、新闻宣传几个方面的当量值和增量值。 三是考评结果不同。等级评定将根据考核结果,将参评的文化合作社定级为一类合作社、二类合作社、三类合作社;绩效考核将根据考核结果,将参评的文化合作社划分为AAA、AA、A、B、C五个档次,并且按照分级分档的原则进行档次评定,一类乡村文化合作社可评定为AAA、AA、A、B、C五个档次;二类乡村文化合作社可评定为AA、A、B、C四个档次;三类乡村文化合作社可评定为A、B、C三个档次。 四是奖励扶持不同。参加等级评定,初次评定为一、二、三类的文化合作社,分别给予每个文化合作社2万、1万、0.5万元的资金奖励扶持。在等级评定两年有效期内,可视情况对部分文化合作社等级进行重评或调整,对于已评定等级的文化合作社,符合等级晋升资格且通过等级晋升评定的,可根据等级晋升情况给予差额奖励扶持;在每年的综合绩效考评中被认定为AAA、AA、A、B档次的合作社,分别给予1万、0.5万、0.3万、0.1万元的资金奖励扶持。
文化合作社是什么?
答:乡村文化合作社是以农村文化艺术队伍为基础,是由掌握文化技能或有共同文化爱好的农村群众自愿自发成立、开展自娱自乐活动的基层群众文化合作组织。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落实哪些职责?
答:①信息公开。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应在办学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办学审核同意书”、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照;应在场所内明显位置公示教师、班次、内容、招生对象、收费标准、上课时间等。 ②合同约束。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培训对象监护人签订服务合同,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培训对象)合法权益。 ③制度完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依法制定章程,制定并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安全(消防、疫情防控、防汛等)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教师培训和考核制度、课程备案和公示制度等规章制度。相关制度应悬挂在机构的合适位置,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落实。 ④资金监管。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应落实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暂行规定》要求,全额纳入预收费监管,结合实际采取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的方式,对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风险保证金额度最低不得低于培训机构收取的所有学员单个收费周期(3个月)的费用总和。机构要与符合条件的银行签订监管协议并报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备案。 ⑤安全监管。加强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消防、防汛、培训用房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各机构要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日常演练,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安全防范体系,实现出入口、人员集中区域及培训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确保视频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⑥平台监管。培训机构在完成法人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注册和相关资料填报,对存在拒不进驻平台或平台资料填报不完善、课程不上架,资金核验及预收费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下达停业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注销其“办学审核同意书”。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怎样申办《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审核同意书》?
答:首先,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先办理预留名。营利性培训机构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名称预先保留,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向民政部门递交登记申请书。 举办者完成培训机构名称预留名后,向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递交下列申请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①《济源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申请表》; ②《济源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明细表》,从业人员身份证和教师资格证或学历证明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教学、管理专业相符的职业能力证明复印件; ③《济源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备案表》,提供培训教材,报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备案。自编教材应建立内部管理制度; ④培训机构章程和十项管理制度; ⑤举办者、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社会信用证明复印件;联合举办培训机构的,应提交联合办学协议复印件,明确合作方式、出资比例、各方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方式; ⑥注册资金证明材料(不少于15万元); ⑦培训机构所处建筑物产权证明、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消防安全证明材料;租赁场地还应提交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少于2年); ⑧培训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设施设备清单,视频监控全覆盖证明材料; 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应急处置方案。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受理材料后,会组织进行实地检查、审核,最后作出是否同意设立的决定。同意设立的,向举办者出具《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审核同意书》。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可以进行学科类培训吗?
答:不可以。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从事学科类培训。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需要办理相关证照吗?
答:需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方案》要求,经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前置审核同意,颁发“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审核同意书”,并向市场监管或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后,方可从事文化艺术培训活动。 面向普通高中阶段学生和现存证照齐全的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和管理,参照执行。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不再新审核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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