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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出台有哪些背景和意义?
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2022年经济工作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各地区各部门要担负起稳定宏观经济的责任,各方面要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政策发力适当靠前。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指出,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保障国家安全,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扩大内需,推动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4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要求,要全力扩大国内需求,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强化土地、用能、环评等保障,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制定实施《通知》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以及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财经委会议等重要精神的具体举措,指导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稳经济、扩内需的重要意义,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作出积极贡献。环评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对于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切实依法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保障,全力推动“十四五”规划的重大工程、水利及交通等基础设施、煤炭保供、涉及补链强链的高技术产业等重大投资项目加快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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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具体流程是什么?
项目组织主体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入库申请后,由省辖市生态环境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实、材料审查,并出具初审意见,每季度未择优报送至省生态环境厅。每个省辖市每年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每个组织主体每年限申报1个,原则上同一组织主体已入库项目通过年度评估后,方可申报后续项目,且在建项目不得超过2个。省生态环境厅于10个工作日内对项目申报材料开展形式审查,不满足要求的予以退回。根据项目报送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入库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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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退库有几种情形?
答:有以下七种情形。1.项目入库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超过实施方案约定建设期2年未完工的;2.自主申报调整方案但论证评估后认为是重大调整,且无法按照原方案实施的;3.项目存在涉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等披露问题且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4.实施评估结果为“原则通过”或“不通过”,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5.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增加政府隐性债务情况,且无法完成整改的;6.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无法快速、彻底整改,或因项目实施引发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7.项目组织主体自主申报要求退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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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OD项目实施主体组成形式和能力要求有哪些?
答:市场主体可单独或组织联合体作为EOD项目的实施主体,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应成立EOD项目公司,确定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市场主体或其成立的EOD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须具备项目投资建设与运维经营能力,经营范围包括相关生态环境治理和产业经营内容。项目实施主体为负责项目建设运维一体化实施的企业,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不得仅为工程建设单位、财务投资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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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OD项目申报入库材料主要包括哪些要件?入库后《实施方案》能调整吗?
答:项目申报入库材料应包含项目实施方案、基本情况表、承诺函,附相关部门意见或证明等有关材料。在建项目申报入库的,还应同时提供满足EOD项目实施阶段管理要求的证明材料。入库项目的实施方案,作为项目实施依据,原则上不得调整。若确有调整需求,项目组织主体应向所在地省辖市生态环境部门提交申请,经省辖市生态环境部门同意后,由省生态环境厅开展论证评估。论证后认为实施内容较原方案调整幅度较小,不属于重大调整的,申报单位将调整后盖章的申报材料提交到省生态环境厅完成方案变更。论证后认为实施内容较原方案在投资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生态环境目标等方面有重大调整等情况,且无法按照原方案实施的,需按照新项目要求重新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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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组织谋划包装的省级EOD项目,投资总额度、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之间有哪些要求?
答:我省EOD项目,市级人民政府或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为组织主体的,原则上投资总额不超过20亿元;县级人民政府或省级开发区管委会为组织主体的,原则上投资总额不超过10亿元。项目组织主体要严守EOD要义,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之间密切关联、充分融合、一体化实施,避免无关项目捆绑。生态环境治理可以促进关联产业发展,关联产业反哺生态环境治理,在项目层面实现资金平衡。具体可参考《河南省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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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不同阶段)EOD支持方向和重点是什么?
答:省生态环境厅聚焦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美丽河南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无废城市”建设、生态环境治理重点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短板等,明确EOD项目阶段性重点支持方向,重点支持规模小、空间集中、建设周期短、成熟度高的优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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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EOD项目组织主体有哪几类,其职责有哪些?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责有哪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项目申报中的职责有哪些?
答: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区)及县级人民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作为项目组织主体,负责组织领导、项目谋划、统筹协调、督促推进、评估指导等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本辖区项目组织主体申报的EOD项目开展真实性、符合性审查,支持辖区内有条件的区域开展EOD 项目规划。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接到组织主体EOD项目的入库申请后,省辖市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申报项目现场审核,材料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择优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对项目申报材料开展形式审查,不满足要求的予以退回。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申报项目入库评审,并形成入库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