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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16-00201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济政办〔2016〕75号
标  题: ​关于印发济源市农业发展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6-08-26 发布时间: 2016-08-26
关于印发济源市农业发展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济源市农业发展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8月26日


济源市农业发展基金管理使用办法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扩大开发性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规模,鼓励引导我市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投入“三农”,有效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难,促进我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金设立原则

(一)普惠广覆盖与扶优扶强相结合原则。

(二)企业互保与政府增信相结合原则。

(三)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多元化融资原则。    

二、基金组成

(一)市级财政资金 。

(二)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视财力情况安排预算,市本级安排的资金可按1:1比例配套,与扶持本辖区域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力度挂钩。

(三)上级补助、专项拨款等其他资金。

三、基金扶持范围和对象 

(一)扶持范围

1.现代种植业:优质粮食(小麦、玉米、大豆、谷物等)、高效园艺(设施蔬菜、露地蔬菜、苗木花卉、食用菌等)、生态林果(薄皮核桃、优质鲜果)、特色产业(烟草、冬凌草、中药材等)。

2.现代种业:大田作物、蔬菜、苗木花卉等制种产业。

3.现代生态养殖业:奶牛、生猪、家禽、肉兔、水产、特种养殖等。

4.农副产品加工业:谷物磨制,饲料加工,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饮料加工,畜禽屠宰,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蔬菜、食用菌、水果和坚果加工,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豆制品制造,蛋品加工,中药材、冬凌草加工,种子加工,蚕业加工等。

5.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利用农业景观资源和农业生产条件,发展观光、休闲、旅游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形态,游客不仅可观光、采摘、体验农作,了解农民生活,享受乡土情趣,而且可餐饮、住宿、度假、游乐。包括观光农园、农业公园、教育农园等。

(二)扶持对象

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

2.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村以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抵押贷款的农户。

四、基金使用

(一)农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开发性金融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使用范围包括政府风险保证金、政府风险准备金和贷款贴息。

1.政府风险保证金。政府风险保证金是为了弥补贷款对象在贷款过程中缺乏有效资产抵押而向省开发银行缴纳的风险保证金。

2.政府风险准备金。主要用于贷款对象因各种原因无力偿还贷款,产生的坏账损失补偿。

3.贷款贴息。对开发性金融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发放的贷款,给予一定比例贴息。

(二)我市金融机构通过济源市农业发展协会为协会会员,以及通过开发性金融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村以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抵押贷款的农户,提供金融支持的,可使用农业发展基金。

五、基金管理

农业发展基金依托开发性金融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建立的“四台一会”(管理平台、统贷平台、担保平台、公示平台、信用协会)融资平台,实行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不得挪作他用。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农业发展基金的管理机构,负责农业发展基金的日常管理。市审计局每年对农业发展基金进行一次专项审计,严格基金使用监管。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管理平台)

1.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农业发展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订年度基金使用计划,下达年度贷款目标任务等。

3.定期对相关单位进行检查、考核、通报,确保各单位目标责任落实。

4.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建立例会制度,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5.把握全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全局,指导市农业发展协会向市富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推荐贷款对象、提出授信额度等建议。

6.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对基金使用情况、使用效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建议,跟踪落实。

7.负责政府风险保证金、政府风险准备金、贷款贴息的监督管理工作,受理市富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坏账损失补偿、贷款贴息申请,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批。  

8.对符合“一事一议”贷款对象的贴息,进行审核,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批。

(二)市富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职责(统贷平台)

1.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独立开展业务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做好贷款、抵押相关工作,及时掌握贷款对象经营管理状况,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3.做好与省开发银行的协调对接工作,将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及时上报省开发银行。

4.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报送每批次贷款办理情况,按时报送半年、年度工作总结。

5.做好贷款对象的日常监管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范风险,确保贷款安全。

6.按要求做好政府风险保证金、政府风险准备金和贷款贴息的使用工作。

7.在法定时效期内适时对逾期未还款的贷款对象进行法律诉讼。

(三)市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职责(担保平台)

负责对单笔贷款500万元以上的贷款对象进行担保。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立农业发展基金,是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要抽调专人,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强化督导,确保高效运转;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兼职人员,为工作有序规范开展创造条件;市财政要做好财力保障,及时安排年度农业发展基金和专项工作经费,确实保证工作顺利推进。

(二)完善运行机制。设立农业发展基金是新形势下农业金融创新的探索与实践,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贷款对象类型多、差别大。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资格审查、评级授信、贷款发放、过程监管、贷款回收、贷款贴息、坏账认定等工作机制,按照经济运行规律,实行市场化运作,形成引导、推进各类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现代农业建设的良好局面。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强化学习培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要健全工作制度,强化规范操作,严禁吃、拿、卡、要现象发生,对玩忽职守、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坚决杜绝人情贷款、关系贷款、骗取贷款等现象的发生。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农业发展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济政办〔2014〕49号文件)同时废止。

 

 

主办:市农牧局                                                                                                                            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三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驻济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中级法院,检察分院,市法院,市检院。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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