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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18-00141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济政办〔2018〕29号
标  题: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济源市“互联网+政务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8-04-11 发布时间: 2018-04-11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济源市“互联网+政务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8年济源市“互联网+政务运行”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4月11日    


2018年济源市“互联网+政务运行”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打造线上线下有机融合、市镇村无缝对接的政务服务平台,打造“一次办妥”济源政务服务品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互联网+政务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30号)要求,结合济源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总体要求,按照“上一张网、办所有事”的总体思路,以高标准提升用户体验为核心,以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全面在线办理、便民服务事项应上尽上、重大应用系统融合联动为主线,大力推动应用汇聚和推广使用,统筹抓好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服务平台功能提升等工作,全面建成覆盖全市、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综合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打造全省一流的“一次办妥”济源政务服务品牌,支撑推动政务运行智能化市建设。

(二)工作目标。2018年底,一体化综合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建成,力争移动客户端注册用户突破10万,实现5个100%:

1.非涉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100%在线办理;

2.便民服务事项行政村100%全覆盖;

3.“一次办妥”清单事项100%完成;

4.全市统一部署、统一功能架构的重大应用系统100%与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合;

5.市直部门符合条件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100%向市政务云迁移。

二、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应用

(一)实行“平台之外无审批”。建立权力事项办理结果公示、在线办件监察、办件量通报和政务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督约束机制。

1.出台《济源市“平台之外无审批”实施方案》。

完成时限:4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2.各部门政务服务信息系统与市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合、信息同步,做到线上线下服务“标准一致、无缝衔接、合一通办”。

完成时限:4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系统对接要求请登录邮箱下载jydzzwpt@163.com密码:jydzzwpt123)

3.推进市级非涉密行政权力事项在线办理。

(1)完成市级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要素更新;完成镇(街道)权力事项的梳理和审核,并录入市权力事项管理系统。

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编办)

(2)市级非涉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100%在线办理。

完成时限:4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文物局、市移民局、市气象局)

(3)市直部门所有非涉密行政权力事项100%在线办理,实现“平台之外无审批”。

完成时限: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直有关部门)

4.推进镇(街道)级非涉密行政权力事项在线办理。

镇(街道)所有非涉密行政权力事项100%在线办理,实现“平台之外无审批”。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政府)

(二)推动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制定“一次办妥”事项清单,扩大“一次办妥”影响力。

1.按照《中共济源市委办公室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办文〔2017〕32号),推进我市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工作,明确2018年度“一次办妥”事项清单。

完成时限:4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行政服务中心)

2.积极争取省“一次办妥”试点,全面推进“一次办妥”事项清单内事项开展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工作。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有关部门)

(三)推进便民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完善便民服务事项清单,推进“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实现“互联网+政务运行”全覆盖。

1.对市直各部门和镇(街道)便民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编制2018年度重点便民服务事项清单。

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编办)

2.推进便民服务事项接入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移动客户端。

(1)推进群众关注度高、办件量大的公安、工商、人社、教育、医疗、住建等领域部门重点便民事项接入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移动客户端。

完成时限:9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1. 完成重点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内全部事项100%接入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移动客户端。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四)推进重大应用系统部署融合。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推进我市需要接入省网上政府服务平台的重大应用系统部署融合。

    1.推进重大应用系统部署融合。

    (1)整合全市各单位服务热线,实行“12345”一号对外、多线联动、24小时值守、全天候受理,实现与110报警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一键转接,完成与省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安局)

    2.推动重大领域在线监管。

    (1)按照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平台建设要求,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国有企业交易、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公共信用信息等系统与省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按照全省在线实时联网审计系统建设要求,实现与依法应当接受审计监督单位的在线实时联网,推进审计监督全面覆盖。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直有关部门)

    三、统筹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

    (一)加快共享平台建设。完善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提升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

    1.完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1)完成本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开展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接入工作。

    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2)完成与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实现与省平台互联互通。

    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2.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1)市直各部门依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完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和审核录入,明确可共享的信息资源和共享需求。

    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

    (2)完成市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与省级目录管理系统对接,实现目录向省平台实时报送。

    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3.依托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济源市政务数据共享网站。

    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4.依托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济源市数据开放网站。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推动政务数据共享。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落实《河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加快推动各部门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

    1.各部门整合后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按标准规范全部接入本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

    2.按照编制完成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完成数据挂接,实现数据可实时向省统一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送,重点领域数据率先实现共享。

    (1)各部门按照《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完成信用信息目录的数据挂接。

    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直有关部门)

    (2)各部门完成所有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数据挂接。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

    (3)信用、公共资源交易、投资、价格、自然人、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交通等重点领域政务数据实现部门间共享交换。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3.建成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和电子证照信息库,实现基础数据统筹管理、及时更新,在部门间按需共享。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编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市直有关部门)

    (三)完善工作制度规范。以按照全省统一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做好制度落实和执行工作。

    四、提升基础支撑能力

    (一)推进网络深度覆盖。电子政务外网形成纵向贯通市、镇、村三级,横向连接所有政务部门和实体政务大厅,电子政务外网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

    1.实现电子政务外网覆盖市本级和各镇(街道)所有政务部门和实体政务大厅,并按照标准规范接入省电子政务安全监管系统。

    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2.实现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全部接入省电子政务外网。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3.完成我市电子政务外网等保测评工作。

    完成时限:8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持续推进迁移上云。提升市政务云业务承载能力,加快推进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

    1.制定《济源市政务云使用管理办法》。

    完成时限: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2.完成市政务云灾备中心建设。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3.完成市直部门符合条件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向市政务数据中心迁移。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三)优化平台功能架构。完善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基础功能,提高平台安全监管能力。按照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标准,完成我市政务信息系统用户中心改造,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用户管理,推动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等在政务运行中的应用。

    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总体设计、统筹协调和技术支撑。各部门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对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力度。

    (二)夯实主体责任。各市直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定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责任清单和具体责任人,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互联网+政务运行”工作纳入深化改革工作绩效考评体系。落实“周通报、月督导”制度,市行政服务中心每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市委改革办、督查局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督导。

    (四)加强技术支撑。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确保“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各部门负责做好本单位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的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附件:1.部门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对接任务表

          2.发布类便民服务事项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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