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济源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10月11日
济源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实现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建设中原经济区四化同步发展先行区的关键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明确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对于全面提升我市综合竞争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圆满完成规划编制任务,按照国家、省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十三五”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两个率先、四个济源”的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认真分析后金融危机时期对我市发展的影响,准确把握基本市情和发展阶段特征,加强战略研究和系统谋划,着重解决关系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明确“十三五”时期工作的指导方针、主要任务、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切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约束力,使其成为指导全市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十三五”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
一是加强规划编制工作创新。按照政府与市场的新定位,积极适应形势变化,从规划性质和功能定位、规划编制方法和程序、规划内容和表现形式等各方面进行创新,突出预见性、超前性和对策性,使“十三五”规划更加适应时代要求,更加符合发展规律,更加反映人民意愿。
二是深入开展重大课题研究。认真分析发展环境和形势的变化,准确把握我市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加强对关系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研究,理清“十三五”时期的基本思路、发展方向、指导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为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和编制专项规划奠定基础。
三是做好重大项目筛选论证。积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要求,围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以及国家鼓励发展领域,结合我市发展需要,认真谋划筛选一批既能带动即期发展、又能为长远发展增后劲的重大项目,引导社会资源向基础领域和薄弱环节配置,促进生产力布局的合理化。
四是加强规划的衔接协调。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重点专项规划、部门和行业规划服从总体规划要求,建立完善规划衔接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注重各类规划的衔接协调,切实发挥牵头部门和总体规划的统领作用,努力形成合力。
三、“十三五”规划编制体系
“十三五”规划体系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以及部门和行业规划3大类。
(一)总体规划。即《济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是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总体性和纲领性规划,是编制专项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主要依据。“十三五”总体规划期限为5年,即2016年至2020年。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编制。
(二)重点专项规划。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产业和重点领域,突出综合性、基础性和重要性,确定12个重点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由市直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组织编制(重点专项规划目录及责任分工附后)。
(三)部门和行业规划。围绕当前比重较高、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以及国家重点支持、未来需大力发展的方向和领域,突出当前实际和长远发展相结合,确定32个部门和行业规划。部门和行业规划可先行启动,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专业性强的行业规划可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进行指导或编制(部门和行业规划目录及责任分工附后)。
四、重大研究课题
重大研究课题主要依据我市在“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以及需要重点发展的行业和领域筛选确定,包括发展环境、结构调整、基础设施、资源环境、改革开放、社会民生等6大方面共31个。重大课题由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组织开展研究(重大课题目录及责任分工附后)。
五、“十三五”规划编制进度安排
“十三五”规划编制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2014年8月)。主要任务是拟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召开“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研究确定前期重大研究课题,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
第二阶段:前期调研阶段(2014年8月到2014年12月)。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启动重大项目谋划,起草“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具体安排如下:
1.2014年8月,研究提出并上报我市需要列入国家规划基本思路的重点内容,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各有关单位配合。
2.2014年9月—2014年10月底,按照重大课题职责分工,组织力量开展前期调研,做好重大课题的研究工作,10月底形成初步研究成果,报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承担重大课题研究任务的各有关单位负责。
3.2014年11月—12月,根据各重大课题研究成果,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研究起草“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
第三阶段:规划编制阶段(2015年1月到市委提出“十三五”规划建议前)。主要任务是完成“十三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起草形成总体规划《纲要》框架;完成重大项目筛选、论证工作,组织开展重点专项规划、部门和行业规划的编制工作等。
(1)总体规划安排
2015年5月底前,完成“十三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
2015年9月底前,形成“十三五”总体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
2015年10月—2015年11月,广泛征求各产业集聚区(开发区)、镇(街道)、各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意见,修改完善总体规划纲要。
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
(2)重点专项规划、部门和行业规划安排
2015年4月底前,形成规划框架及基本思路,报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底前,形成规划初稿,报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底前,修改完善规划。
由承担重点专项规划以及部门和行业规划编制任务的各有关单位负责。
第四阶段:规划报审阶段(2015年市委通过“十三五”规划建议后到2016年年初市人代会召开前)。主要任务是研究起草“十三五”总体规划《纲要》(草案),做好提交市人大审议的各项工作,完成重点专项规划、行业规划编制工作,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承担重点专项规划以及部门和行业规划编制任务的各有关单位配合。
六、“十三五”规划编制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济源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我市“十三五”规划编制的组织和领导工作,协调解决规划编制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指导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确保规划编制任务的落实;建立专家库,聘请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家、学者,对规划编制进行指导提升,为我市高起点编制发展规划提供智力支持,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参考。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规划编制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各相关单位,会商沟通规划编制和重大课题进展情况;建立重大研究课题和重大专项规划领导分包机制,各分包领导及时听取课题研究和规划编制工作汇报,各责任单位定期向市长办公会汇报工作进展;建立规划编制全员参与机制,坚持“开门搞规划”的理念,充分发挥人大、政协、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社会各界的积极作用,在规划编制的各个环节,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对上沟通衔接机制,在规划编制各个阶段,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省直厅局的衔接沟通,及时把握上级规划编制动向,争取我市政策、试点和项目列入国家、省规划盘子。
(三)明确工作要求。规划编制要坚持建言献策和项目谋划贯穿始终的“双贯穿”原则,各相关部门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随时注意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项目谋划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一名负责同志具体抓,组建有力的工作班子,保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正常开展;各相关部门编制的规划,要突出重点任务、主要方向,明确发展目标和项目支撑;市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保证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济源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济源市“十三五”规划体系目录及分工
3.济源市“十三五”规划重大课题研究指南
4.济源市“十三五”规划意见建议征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