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济源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11月13日
济源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和省政府《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豫政〔2015〕4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三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着眼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按照“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的总体要求,以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以保障全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为着力点,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统筹谋划,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主体责任,整体联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为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目标提供坚实的制度措施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精简审批事项,推进权力下沉
1.紧跟省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进程。及时跟进省政府改革进程,抓好省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国务院和省政府各项简政放权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按照国务院要求和清理原则,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大力简化投资审批,清理精简资质资格认定事项,制定并公布市政府行政审批目录清单。
2.全面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根据中央、省、市“三级”关于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部署要求,结合修订部门“三定”规定,全面梳理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职权,公布权责清单,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年底前完成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工作,适时启动直属事业单位及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3.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权限下沉改革。结合推行“两单”制度和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试点改革,在充分征求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列出一批可委托、代办的行政审批事项,提请由市人大、政协、政府法制办及专家学者、律师代表组成的评审组研究论证,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授权、委托的方式,赋予产业集聚(开发)区、经济发达镇在产业发展、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民生保障等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4.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和涉企证照。按照省政府出台的清理规范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意见,研究制定我市实施办法,清理规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破除垄断,规范收费,加强监管。按照省统一部署,清理规范增加企业负担的各类证照,研究取消束缚企业活力、增加企业负担的证照等事项,着力解决多头办证、重复交叉办证等问题。
(二)优化审批机制,提升行政效能
1.开展行政审批流程再造。11月份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行政审批运行流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各部门对照公布的权力清单,逐条逐项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方位、深层次规范,精简规范审批环节,减少前置审批、交叉审批、重复审批,最大限度减少审批自由裁量权,进一步优化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2.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限。各审批部门结合修订“三定”规定,按照审批与监管相对分离的要求,规范设置行政审批服务科,将分散在职能科室的审批职能全部整合到行政审批服务科;结合开展审批流程再造,签订《行政审批服务科授权委托书》,明确审批工作责任领导,把审批权限细化落实到每个审批环节,建立名副其实的“一个窗口对外、一个科室办理、一枚印章审批”行政审批机制,适时对部门审批职能归并、流程再造、委托授权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杜绝“前店后厂”问题。
3.健全完善效能监察机制。建立政策措施督导、项目办理督查、窗口绩效考评、效能监督问责协同配合、整体联动的效能监察机制,加强审批行为监管。健全并落实审批信息公开制度、申请人评议制度,打造集权力运行、便民服务、政务公开、效能监察为一体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推进行政职权网上运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形成层层追溯、相互监督机制。
(三)优化服务方式,保障发展急需
1.构建联动审批服务体系。一是拓展“市民之家”综合服务功能。在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各部门按照“应进必进、便民利民”原则,对行政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分类进驻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办理,探索实行清单式管理。研究建立市镇村三级信息共享、全程对接的网上审批服务系统,构建政府综合服务平台,强化政策、法律和信息咨询服务,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二是强化镇办便民服务中心服务职能。将交由镇办代办的服务事项科学分类后,与镇办及基层站所承办的便民服务事项一并纳入镇办便民服务中心,在镇办便民服务中心统一设置人社、民政、卫计、农牧、综合服务等便民服务窗口,相关部门派人现场培训、指导镇办便民服务中心开展行政审批代办服务,实现“一个门、一站式”服务。三是推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代办服务。采取以点带面、试点先行的方式,选择大峪、梨林两个镇开展试点,依托现有村级便民服务站(点)设立村级审批服务代办点,为群众提供代办服务,逐步构建市镇村三级联动行政审批服务体系。
2.完善项目办理保障机制。健全重点项目“绿色通道”保障措施,对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提供专业咨询、代办、协办服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建设项目配套服务综合性工作平台。完善模拟审批机制,规范模拟审批流程。建立审批时限预警制,实行分级预警提醒。健全网上联审联批机制,加快推行并联审批,实现重大项目并联审批的网上运行、在线监控。完善联审会议制度和集体踏勘制度,形成定期召开决策性联席会议的常态机制,实行联审会议负责制,简化重复开会、逐级签字程序,提升联审联批效率。
3.提升窗口及代办人员服务能力。加强行政审批窗口及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代办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代办员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审批服务工作专项培训,强化窗口及代办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据各个审批事项的工作流程,制定具体考评细则,实行承诺量化管理,完善窗口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和奖励激励机制,加大培训、管理和考核力度,强化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建立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简政放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涉及部门内部利益调整。各部门要站位全局,高度重视,把此项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扎实推进;要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每项改革任务都能按时完成。各部门主要领导要直接抓,及时拍板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各种现实矛盾和问题。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审批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职能整合,扎实开展审批流程再造,认真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主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完善审批机制;要强化攻坚意识,积极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协调,认真研究上报推进行政审批权限下沉的思路和举措;要坚持以我为主,加强对本部门审批行为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以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取信于民。
(三)协调配合、有序推进。各牵头部门要对照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确保改革依法、有序推进。相关配合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编办要加强与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及时跟踪了解进展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改革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对组织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部门要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行政问责。加大信息公开和宣传力度,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推进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主办:市机构编制委会办公室 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一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驻济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中级法院,检察分院,市法院,市检院。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