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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济源市2024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的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4-04-29

一、起草背景

土地收购储备计划是服务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土地调控力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充分发挥土地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作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充分理解和贯彻《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储备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132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8〕8号)等政策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示范区实际,参考省内其他地市做法,牵头制定了《济源市2024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市政府经济建设为中心,将“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开发、统一供应、统一管理”贯穿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始终,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传统产业转型、成长性产业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等中心工作开展土地储备。通过土地收购储备,盘活存量,控制增量,强化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统筹协调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规范建设用地行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编制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编制和实施,以济源市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合理确定计划总体指标,所有储备土地均应符合规划要求。

(二)坚持供储结合、规模适度的原则。结合年度土地需求,合理确定年度新增规模和开发利用规模,保持年度土地储备开发利用总量动态平衡,保障土地市场平稳发展。

(三)坚持产权清晰、净地出让的原则。凡收储土地要做到权属清晰、取得程序合规、补偿到位、无查封、无抵押、无担保,确保净地出让。

四、编制流程

(一)调查摸底。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充分征求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意见,初步确定储备地块。

(二)拟订计划并征询意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调查情况,起草计划。会同财政、发展改革和统计等相关部门,对土地储备计划进行论证,最终形成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综合效益较好的计划草案。

(三)审批备案。计划草案形成后,提交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同时报市政府批准。

五、规模要求

(一)围绕规划统筹安排,优先储备城市重点项目、重点产业用地,控制一般性用地。

(二)对利用价值大、成本相对低的地块优先储备,成本大、效益低的采取规划控制储备。

(三)优先储备开发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

六、实施和监督

(一)储备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定期公布土地储备供应信息,为广大用户提供用地信息服务。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应先进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然后向社会公告,确定供地方式,凡未公告的地块,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储备土地在完成前期开发整理后,由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组织供地。

(四)建立土地收购储备资金,加大对土地收储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一定的土地收储数量,保证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

七、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济源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李保国,咨询电话:0391-662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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