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9日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石迎军同志和市人民法院院长韩轩同志的提请,于2020年5月9日通过决定:
(一)
任命:
翟伟栋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王笑非同志为济源市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局长;
李会林同志为济源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赵金刚同志为济源市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主任;
李红念同志为济源市公安局局长;
王利民同志为济源市财政金融局局长;
卢多璋同志为济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成 铖同志为济源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万玉同志为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天中同志为济源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酒序文同志为济源市审计局局长;
于武中同志为济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苗春芳同志为济源市民政局局长;
李沿海同志为济源市司法局局长;
刘根胜同志为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中兴同志为济源市水利局局长;
刘建军同志为济源市林业局局长;
牛友谊同志为济源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安东利同志为济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国全同志为济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李九军同志为济源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卢新永同志为济源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二)
任命:
范红海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济源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史立平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免去其济源市人民法院第二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徐晶晶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免去其济源市人民法院第三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 勇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庭长;
鲍东敏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济源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
赵凌青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任卫华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第一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刘庆九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第四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董素萍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