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的战略部署,全面提升质量水平,结合国家最新相关法规、政策,根据示范区管委会要求,我局对《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质量提升若干政策的通知》(济管办〔2020〕37号)》进行了拟修订,形成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质量提升若干政策》(修订稿)》,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质量提升若干政策》(修订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3月14日—2025年4月13日
二、征求意见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zlk1399@126.com
2.通信地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市场监管局(黄河大道699号)413室
联系人:孙合轩 联系电话:0391-6611399
电子邮件、来函等请注明“《质量提升若干政策》意见建议”和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附件:1.《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质量提升若干政策》(修订稿)
2.关于修订《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质量提升若干政策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4日
附件:
按照文件起草工作程序,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3月14日—2025年4月13日对《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质量提升若干政策(修订稿)》组织开展了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一)向有关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止到4月13日,收到意见和建议共0条。其中有关市直部门意见和建议0条,社会意见和建议0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财政局、工科局均无意见。
诚挚感谢社会各界对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