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 引 号: 005691947/2017-00225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济政〔2017〕27号
标  题: ​关于印发济源市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7-08-02 发布时间: 2017-08-02
关于印发济源市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源市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济源市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攻坚方案》《济源市推进工业智能化改造攻坚方案》《济源市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攻坚方案》《济源市推进技术创新攻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2日

济源市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豫政〔2017〕22号)总体部署,为加快我市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六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豫政办〔2016〕147号)要求,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严格执行能耗、环保、质量、技术、安全等标准,依法取缔违法违规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化解煤炭、钢铁、火电、水泥等行业过剩产能,稳妥有序推动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全面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二)工作目标。2017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120万吨,全面取缔“地条钢”等违法违规产能,依法整治取缔“小散乱污”企业。

2018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81万吨以上。

2020年低端无效产能市场化退出机制基本建立,煤炭、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过剩矛盾有效化解,僵尸企业基本实现市场出清。

二、重点任务

(一)压减退出煤炭过剩产能

退出标准:按照《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济政〔2016〕41号)确定的退出标准和程序执行。

退出任务:压减煤炭产能201万吨,其中济源煤业公司压减产能45万吨;鹤济公司压减产能156万吨。

时间节点:2017年压减煤炭产能120万吨,6月底前列入年度退出计划的长期停工停产或停止通风排水的煤矿关闭到位,其他矿井加快设备回收等工作,10月底前其他列入年度退出计划的矿井全部关闭到位。2018年,压减煤炭产能81万吨以上,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依法取缔“地条钢”产能

退出标准:对以废钢铁为原料生产建筑用钢的中(工)频炉,彻底拆除中(工)频炉主体设备、变压器、除尘罩、操作平台及运输轨道等设施。

退出任务:持续深入排查,一经发现立即取缔。

时间节点:2017年5月底前完成排查;6月底前全面取缔完成。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加快关停落后火电机组

退出标准:对关停设计寿命期满、未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平均供电标准煤耗高于每千瓦时331克以及未实现超低排放的燃煤机组,至少拆除锅炉、汽轮机、发电机、输煤栈桥、冷却塔、烟囱中的任两项。

退出任务:持续深入排查,按要求关停或退出。

时间节点:2017年5月底前完成排查;2017年6月底前提出具体方案。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济源供电公司

(四)淘汰关停水泥违规产能

退出标准:对无生产许可证水泥粉磨站企业,拆除球磨机等主要设备;对达不到环保排放标准的水泥熟料生产线,限期停产改造,未按期完成改造或改造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实施关停。

退出任务:持续深入排查,按要求改造或关停。

时间节点:2017年5月底前完成排查;2017年10月底前,列入关停计划的水泥产能全部关停到位。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环境保护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依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

退出标准:对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手续不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的企业,以及涉气超标排污企业和违法违规经营的“黑加油站”,依法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

退出任务:依法整治取缔453家“小散乱污”企业。强化常态化巡查监管措施,严防“小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时间节点:2017年5月底前,按照“四个到位”的标准,全面完成“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公安局、司法局、济源供电公司

(六)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

退出标准:对已停产6个月或半停产12个月以上、连年亏损、靠政府或集团总部补贴和银行续贷存在的企业,以及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生产经营难以为继、不具备偿债能力的企业,推动有序出清。

退出任务:持续深入排查全市僵尸企业(空壳企业),按要求完成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时间节点:2017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僵尸企业处置计划方案的制定工作。2018年,完成全市僵尸企业总户数70%以上的处置工作。2019年,全市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基本完成。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国资委、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金融办、人行济源中心支行、银监办、济源市人民法院等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奖补支持

积极争取国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和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落实省煤炭行业产能退出阶梯型奖励政策,用于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可能涉及的欠费欠薪、经济补偿、再就业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妥善安置分流转岗职工

将《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煤炭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6〕53号)相关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火电、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结合国家及省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企业与政府协调沟通机制,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落实企业职工安置主体责任,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指导企业制定实施好职工安置方案和风险处置预案。企业为促进职工转岗安置开展的职业培训,可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培训补贴。对有培训志愿的失业人员,普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内部退养人员,退养期间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并缴纳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职工继续缴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企业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偿还拖欠的职工在岗期间工资和补缴社会保险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标准一律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落实差别化价格和信贷政策。严格执行阶梯电价、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等差别化能源资源价格,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倒逼钢铁、水泥等行业落后和过剩产能退出。落实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对未按期退出落后产能的企业,严控新增授信,压缩退出存量贷款。运用市场化手段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金融办、人行济源支行、银监办

(四)加大专项执法力度。实施工业污染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分步推进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开展工业用能监察行动、生产许可获证企业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执法检查的范围、深度和频次,创新执法方式,全方位、无死角开展专项监查和联合执法,对达不到能耗、环保、质量、技术、安全等标准的企业,责令停产并限期整改,逾期仍不达标的关停退出。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五)强化惩戒约束。对未按期完成产能退出任务的企业,将有关信息在“信用济源”网站等平台公布,在土地供应、资金支持、税收管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债券发行、融资授信、政府采购、公共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等方面,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金融办

四、组织实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职能分工,统筹做好过剩产能退出、企业职工安置、资产债务处置等工作。在市政府的统筹安排下,组织开展打击违法违规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专项执法检查等行动,落实奖补资金安排等相关政策。

(二)严格检查验收。市发改委、工信委、环保局等单位要及时组织对牵头开展煤炭、钢铁、火电、水泥等行业依法关闭退出的产能开展检查验收,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

(三)健全监督机制。市发改委、工信委、环保局等单位要按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及时在济源日报、济源之窗等新闻媒体及时公告产能退出企业名单、设备(生产线)和产能情况。建立举报核查制度,用好各单位的监督举报平台以及市长热线12345,及时核查处理反映的问题,加强社会公众监督。

济源市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攻坚方案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豫政〔2017〕22号)总体部署,为加快推进我市工业绿色化改造,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提升工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以绿色标准为引领,以绿色化改造为重点,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和综合利用,实现工业高效清洁低碳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积极探索重化工业地区工业绿色转型发展之路。到2020年,我市绿色制造水平明显提升,绿色化改造由重点骨干企业向多领域、全行业拓展,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6年降低18%以上,节能环保产业实现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排放量控制在全省下达的目标范围内。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行动

时间节点:持续开展工业企业能效水效对标提升。到2018年2家企业(产品)进入国家水效、能效“领跑者”名单、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目录和“能效之星”产品目录,2020年达到5家。

攻坚重点:在钢铁、有色、能源、焦化、水泥等行业实施水效、能效“领跑者”行动,定期分行业发布水效、能效“领跑者”企业和能效标杆值,引导企业对标提升,组织推荐企业(产品)进入国家水效、能效“领跑者”名单、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目录和“能效之星”产品目录,以锅炉(窑炉)、电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为重点推广节能技术装备。对新增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重大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和基础工艺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按照节能降耗效果和投资规模的一定比例给予后补助。能源主管部门对未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限定值的企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倒逼企业对标提升。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员会、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环境保护局

(二)推动绿色示范工厂建设

时间节点:到2018年建设2家绿色示范工厂、1个绿色园区,到2020年建成5家绿色示范工厂、2个绿色园区。

攻坚重点:以企业为主体,以标准为引领,对标绿色工厂、园区、供应链标准,建立绿色制造评价机制,争创国家绿色设计平台和典型示范联合体,打造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对于创建成为绿色示范工厂、绿色园区的给予资金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局

(三)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提升行动

时间节点:2018年基本实现钢铁、有色、能源、建材、化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

攻坚重点: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方案,制定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提升计划,支持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在钢铁、有色、能源、建材、化工等行业开展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基本实现全市工业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加快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应用,定期编制发布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建设静脉产业园区

时间节点:2017年建设1个城市矿产类静脉产业园,2020年完工。

攻坚重点:大力推进玉川产业集聚区国家级有色金属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加强与新天地集团的合作,加快推动玉川集聚区静脉产业园及豫光“城市矿产”建设,积极实施废铅酸电池资源化利用及回收体系建设、磷石膏资源化利用、废旧汽车及列车拆解资源化利用等项目,提高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城市矿产资源化利用水平,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玉川产业集聚区

(五)鼓励能源管理中心建设

时间节点:到2020年新增2家企业能源管理中心。

攻坚重点:鼓励企业建立完整、规范的能源管理组织架构,投资建设能源管理中心,深化生产环节的信息化应用,加强全过程能源管控,抓好各道工序流程的成本控制,充分管理利用原材料和煤、电、水、气(汽)等各类资源,减少消耗,提高效益,推广豫光集团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项目建设经验,鼓励济源钢铁、金马能源等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中心,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时间节点:大力培育节能环保装备及服务龙头企业,到2020年培育规模以上节能环保企业10家以上。

攻坚重点:坚持以市场换技术、换投资、换产业,加大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力度,重点发展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气体有害物控制及收集回用、环境污染防治及修复等领域的技术和装备,引进培育龙头企业、特色集群。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服务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建立绿色化改造统筹协调机制,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构建职责明晰、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专家组,为绿色化改造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水利局、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加大财税支持。不折不扣地落实我市已经出台的加快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帮扶中小企业脱困、产业集聚区建设、招商引资、“退二进三”、质量强市、环保治理等政策支持绿色化改造,落实济源市工业企业“绿色之星”争创活动专项资金,对新增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重大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和基础工艺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和创建为绿色示范工厂的企业,重点按照节能降耗效果给予奖补;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大绿色化改造支持力度;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节能节水环保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纳税负担。(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环保局、商务局、国税局、市政府金融办)

(三)拓宽融资渠道。拓宽绿色制造融资渠道,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设立和运营绿色产业基金,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充分利用专项建设基金、融资租赁、股权投资基金、“新三板”挂牌融资等金融手段,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制造重大工程建设,加大对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绿色新产品开发和应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环境保护局)

(四)开展专项节能监察。组织协调节能监察部门在钢铁、水泥、电力等重点行业开展能耗监察,其中钢铁企业1家、水泥企业1家、电力企业2家。制定并实施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差别化电价。(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环境保护局)

济源市推进工业智能化改造攻坚方案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豫政〔2017〕22号)总体部署,为加快推进工业智能化改造,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以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为主线,以推进智能化改造为主攻方向,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培育新型生产方式,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提升信息化环境下企业核心竞争力。到2020年,智能化改造由重点骨干企业向多行业、多领域拓展,力争两化融合发展指数居全省前列。

二、主要目标

2017年,新增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2家,开展两化融合自评估、自诊断、自对标的企业达到20家,新增省级以上智能工厂(车间)试点示范2个,新增省级以上服务型制造领域试点示范1个。

2020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达到6家以上,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达到3家以上,开展两化融合自评估、自诊断、自对标的企业达到40家以上,省级以上智能工厂(车间)试点示范达到8个以上,省级以上服务型制造领域试点示范达到5个以上,制造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普及率达到90%以上,省级以上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领域“双创”基地达到2个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两化融合贯标对标工作

加强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的宣传、培训和推广,引导重点行业骨干企业率先启动贯标工作,积极申报贯标试点企业。加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服务机构培育力度,完善市场化贯标服务体系。

引导企业依托两化融合评估平台常态化开展自评估、自诊断、自对标,明确两化融合发展目标、重点方向和实施路径,加快互联网环境下的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方式变革,培育发展数据驱动、网络协同、精细管理等新型能力。

从2017年起,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

(二)加快发展智能制造

引导企业实施“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推进生产设备(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升级,加快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3D打印)、智能检测、智能装配、智能仓储等设备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在劳动强度大、有一定危险性的行业加快推动“机器换人”。

依据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和省智能工厂、智能车间评价指南,结合省“智能制造进百企”系列活动和智能制造典型案例,为企业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提供指导和服务,着力围绕智能装备、智能工厂(车间)、智能服务、智能供应链、制造新模式等领域,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企业和项目。

推进企业信息系统综合集成,推进“人机物务”(人员、机器、物料、服务)的互联互通和精准协同,加快由“制造”向“智造”升级步伐。

支持制造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建立协作机制,协同攻关,形成一批智能制造优势解决方案。

从2017年起,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领域(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等)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三)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

推动制造企业从以加工出售产品为主向“制造+服务”、“产品+服务”转型,不断增加服务要素在投入和产出中的比重。

支持装备制造、有色金属深加工、家居建材、特色食品等行业骨干企业探索建立开放创新平台,发展众包众创研发设计和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实现供给与需求精准匹配。支持新能源汽车、专用设备制造企业提升产品智能化水平,开展故障预警、远程维护、智能管理等在线增值服务。支持铅锌行业骨干企业建立再生铅资源回收平台,加快配套体系建设,实现再生铅资源的高效回收利用。支持制造企业特别是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产品追溯体系,强化质量安全管控。

发展面向制造环节的分享经济,引导企业将闲置制造资源、制造资源需求与专业互联网平台全面对接,实现“碎片”资源与“分散”需求的精准匹配和量化交易。

加大服务型制造培育力度,结合省“服务型制造进百企”系列活动,推广一批服务型制造典型案例。

从2017年起,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领域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四)推动工业云和工业大数据平台建设

支持制造企业、基础电信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建设面向企业、行业或区域的工业云平台。支持重点行业上下游企业合作建立基于工业云的网络化协同制造服务体系,实现研发、生产、服务等制造资源在企业内、企业间的集聚、共享与集成。

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依托,建设适应中小企业需求的云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信息服务。鼓励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围绕辖区中小企业的普遍需求,向优势专业机构购买工业云等服务,支持辖区中小企业提升信息化能力。

支持制造企业围绕研发设计、能源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领域探索工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和应用模式,依托大数据优化管理、指引创新,建设数据驱动型企业。支持大型制造企业开放数据资源,挖掘数据价值,开展大数据服务。

从2017年起,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工业云或工业大数据领域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五)加快发展信息技术产业

鼓励现有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发展中高端产品。加大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力度,积极引进智能传感、智能终端、智能装备、新型储能、新型照明、新型显示和面向北斗导航、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的项目,努力将电子信息制造业打造成我市新的优势产业。

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鼓励大中型制造企业剥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机构,成立市场化运作实体,面向行业提供专业化、市场化服务;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与制造企业间的交流、对接与合作,力争推出一批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工业软件和企业信息化解决方案。

严格落实招商引资和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对信息技术产业领域的重大或优势项目,按“一事一议”原则研究专门政策,给予更大力度支持。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财政局

(六)加快构建制造业“双创”平台

开展制造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创建工作,打造线上和线下创客团队,汇聚企业内外部智力资源,加快构建新型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模式,促进技术产品创新和经营管理优化,提升企业整体创新能力和水平。支持制造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各类创新平台加强合作,推动产学研“双创”资源的深度整合和开放共享。鼓励大中型制造企业开放“双创”资源,面向市场提供专业化服务。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基础电信企业建设面向制造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双创”服务平台,提升“双创”服务能力。

开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创建工作,支持产业集聚(开发)区和制造业实力较强的镇、街道规划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综合研发用房或盘活闲置的厂房库房、商业用房,引导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电子商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供应链服务、投融资服务等领域的企业和创客集聚发展,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配套服务,探索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为企业和创客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从2017年起,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的制造业互联网“双创”平台(若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以取得试点示范为准),分别给予其申报单位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领域“双创”基地,分别给予其申报单位80万元、5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科学技术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工业智能化改造攻坚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作范畴,统筹推进,确保成效。

市两化融合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综合协调,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对在贯彻落实本方案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研究拿出有针对性的意见或建议报市政府研究。

市两化融合工作专家组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围绕工业智能化改造开展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及相关项目实施提供咨询。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加大引导力度

培育一批工业智能化改造优势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相关资金(基金)扶持。

结合企业家培训机制,通过组织高层次专项培训、赴先进地区和企业考察学习等形式,提升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对贯标对标、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等领域的认知水平和实践能力。

鼓励企业、行业协会(联盟)举办或组织参加相关展览、论坛、研讨活动,为行业主体间交流、对接、合作搭建良好平台。

推动组建两化融合领域研究机构,提高产业研究、技术支撑、资源整合、成果转化和服务企业能力。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局、财政局

(三)强化人才支撑

引导大中型企业设立信息化工作综合协调机构,引进互联网应用高端人才,建立首席信息官制度,形成职责清晰、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信息化工作机制。

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努力培养一批能够突破两化融合领域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领军人才。严格落实关于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的相关政策,稳定高素质人才队伍。

引导中高等职业院校积极对接制造企业需求,开设两化融合领域课程和专业,与企业合作建立实训基地,培养大批实用人才。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源市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攻坚方案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豫政〔2017〕22号)总体部署,为加快实施以新产品开发为重点的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把创新摆在制造业发展的核心位置,发挥技改稳投资的关键作用,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新产品开发为重点,以“三对标四提高”为抓手,引导和推动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实施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创建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 

开发一批标志性新产品,推动产业高端化、终端化、高效益发展。到2020年,引导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普遍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由16%提高到3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以“三对标四提高”为抓手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

技术改造攻坚年度目标

——2017年,实施50个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推动6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完成技术改造投资40亿元,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16%。

——2018年,实施50个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推动8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完成技术改造投资不低于60亿元,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超过20%。

——2020年,引导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普遍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完成技术改造投资不低于100亿元,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超过30%。力争培育1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时间节点:每年技术改造投资增长高于工业投资增长10个百分点以上,2017年全市2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到2020年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普遍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

攻坚重点:在工业企业中开展以“对照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推动产品提质、企业提效、产业提升、结构提优”为主体的“三对标四提高”活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体系,推动企业广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促进产品创新和品牌建设。对当年投资完成在5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投产后,按照项目的设备、研发投入的30%给予后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

时间节点:2020年力争培育1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攻坚重点:启动首批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工作,搭建以企业为主体、以股份制独立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创新载体,建设制造业协同创新的新型载体、技术转化的中试基地、技术创新的公共平台、创新人才的培养中心。创新中心从列入市培育名单年度起,以项目建设后补助的方式连续支持3年,在培育期内按照年度内购置研发、中试等设备投入资金的50%给予补助,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凡列入省创新中心培育名单的单位,给予一次性500万元的补助。凡被认定为省级创新中心及晋升为国家级创新中心的单位,享受省相关扶持政策。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科学技术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加快新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

时间节点:每年滚动支持企业开发10项新产品。

攻坚重点:贯彻落实省“三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加快工业新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的意见,强化标准引领、质量取胜、品牌带动,加大技改支持力度,加快开发投产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知名品牌、较高附加值、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认定为省工业新产品的,按照企业研发投入的30%给予后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科学技术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实施工业强基工程

时间节点:攻克一批先进基础工艺、基础零部件。

攻坚重点:围绕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组织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在数控机床、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等高端装备领域,突破一批先进基础工艺和基础零部件。以应用为牵引、工业性试验平台为载体,构建“研发+制造+用户”协同制造模式。对企业承担国家工业强基工程的项目,按照国家资助的50%给予配套支持。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五)加强质量品牌和技术标准建设,打造工业精品

时间节点:加强企业质量品牌建设,支持企业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每年滚动培育5个以上工业精品。

攻坚重点:强化企业质量管理,夯实工业企业品牌建设基础。以质量标杆经验示范及应用为抓手,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全国工业质量标杆学习活动,争创全国工业质量标杆。推动品牌培训交流活动,加强品牌建设,打造工业精品。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运用示范企业、质量标杆企业、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工业公共技术研发设计中心、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补。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 

(六)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

时间节点:研发和应用一批对我市带动性强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攻坚重点:聚焦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战略产业发展亟需,完善使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鼓励政策,鼓励支持我市装备制造企业研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加大重大技术装备在我市的推广应用。对购买使用我市并经省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部件的单位,按照销售价格的5%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工信、发改、科技、财政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并组织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等工作。各产业集聚区、镇(街道)要建立工作机制,细化推进举措,抓好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二)强化项目支撑。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企业,大力实施技术改造,推进企业技术进步。积极谋划储备一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大的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建立动态项目库,及时更新上报,形成竣工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完善技改示范项目推进和绩效考评机制,定期对各产业集聚区、镇(街道)企业技术改造情况进行排序通报。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完善统计体系。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定期发布技改投资分析报告,动态掌握企业新产品开发推广情况,为政府投资政策制定、投资监测和预警分析提供重要参考。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附件:技术改造2017年攻坚目标任务分解表

 

  

技术改造2017年攻坚目标任务分解表

 

指标

 

地区

技术改造2017年目标

工业投资(亿元)

工业技改投资(亿元)

实施技改规模以上

工业企(家)

合计

240

40

60

虎岭

55

8

5

玉川

40

6.5

4

高新

30

5

4

济水

3

0.4

2

沁园

3.5

1

3

天坛

11.5

2

4

北海

3

0.6

2

玉泉

10

2

3

克井

16

2

4

五龙口

6

1.5

4

梨林

5

1.5

4

轵城

11

2

4

承留

16

2.3

5

思礼

13

2.2

5

坡头

3

0.5

1

大峪

3

0.5

2

邵原

4

0.5

1

王屋

3

0.5

1

下冶

4

1

2


济源市推进技术创新攻坚方案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豫政〔2017〕22号)总体部署,为大力实施技术创新攻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构建自主创新体系,加快发展新产业、掌握新技术、构筑新平台、培育新引擎、增强新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着力发挥创新引领型企业在产业转型中的引领带动作用,着力建设高层次创新创业平台,着力培养引进创新型人才和团队。开展重点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突破主导产业发展技术瓶颈,推动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打赢转型发展攻坚战,奋力打造豫西北创新高地。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技术创新攻坚取得明显突破。围绕转型发展攻坚,我市自主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创新引领型企业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建立创新引领型企业培育名录,加快培育形成创新型龙头企业5家以上;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15家。

——高层次创新创业平台加快发展。全市新型研发机构达到2家;大中型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比例达到60%以上。

——创新型人才和团队不断壮大。引进或培育创新型团队8个以上,其中高层次创新型团队3个以上。

——技术创新对转型发展的带动作用不断加强。全市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1.8%以上,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达13%。

到2020年,技术创新攻坚取得重大进展,技术创新对发展转型的支撑作用充分发挥,豫西北科技创新高地初步形成。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家;全市国家级研发平台突破3家,新型研发机构达到5家,累计引进与培育创新型团队50个以上,其中高层次创新型团队达到10家。

二、重点任务

(一)发展创新引领型企业

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建立科学的创新引领型企业培育体系,从政策上扶持、技术上引导、管理上加强,加快形成创新型龙头企业引领、高新技术企业助推、科技小巨人企业协同发展的全产业链创新型企业集群。

1.加快培育创新型龙头企业。综合分析企业规模、综合实力、行业引领能力、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持续创新能力、创新投入等诸多因素,优先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内遴选,培育创新发展能力强、引领作用大、研发水平高、发展潜力好的创新型龙头企业。2017年,力争培育2家市级创新型龙头企业。

2.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加速科技型中小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进程,实施“小升高”培育行动,在知识产权申请、研发费用归集等方面实施一对一辅导,企业成长为科技小巨人企业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定资金补贴。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全流程服务体系,组织多层次、多方式、常态化培训活动,不断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新增2家,总数突破13家;到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家。

3.培育发展“科技小巨人”企业。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行业创新型龙头企业集聚创新发展,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提升,加快形成科技创新企业集群。围绕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等领域,遴选一批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左右、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发展前景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市级“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帮助其发展成为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对“科技小巨人”企业进行重点支持,助力其发展成为行业骨干企业。2017年,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1家和科技型中小企业10家。

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二)建设创新引领型平台

充分发挥创新创业平台的技术转移、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资源共享功能,为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服务行业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1.强化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各类创新载体建设,重点围绕我市高成长性产业、传统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有色金属综合循环利用、装备制造、新能源、特色农业等领域,鼓励我市企业承担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高新区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虎岭、新愚公、黄科大申报省级众创空间。在我市优势领域,积极申请建设至少2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继续深化科技合作,积极开展与中科院、省科学院等省内外高校院所的战略科技合作,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大院大所联建高层次新型研发机构和平台,引进大学科技园或产业技术研究院等。争取引进至少1家国家级创新平台载体及其分支机构,努力引进或培育更多的高端研发机构。

2.培育壮大新型研发机构。落实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做好跟踪管理和服务工作,全面布局新型研发机构。在各集聚(开发)区集中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创新型产业集聚区,辐射引导集聚(开发)区走创新发展道路,规划建设高规格科技园区、研发基地等。启动我市铅锌行业组建有色金属产业技术研究院工作,加快郑州大学济源研究院建设。围绕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建立健全新型科研管理体制、市场化人员激励机制、高效的创新组织模式和灵活的成果转化机制,提升创新成果研发转化能力。

3.实施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工程。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各类研发机构。加强科技、工信、发改、教育、统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做好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通过落实科技研发服务平台专项资金、科技优惠政策等方式,鼓励企业加大自身研发投入,集聚创新资源,建立各种类型的企业研发机构,努力扩大覆盖面,提升企业科研整体水平。到2020年,争取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取得突破,建成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20家以上,建成市级各类研发平台100家以上,基本实现大中型企业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全覆盖。

责任单位:科学技术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教育局、财政局

(三)培育创新引领型人才

继续优化政策引进人才,以更活的方式用好人才,以更好的服务留住人才,依靠创新引领型人才团队,推进技术创新,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1.开展创新型科技人才培育计划。落实“省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对创新型领军人才给予长期稳定的支持,对有潜力成长为中原学者或两院院士的科技领军人才设立科学家工作室,实行有针对性的特殊支持政策;全市创新型科技人才力争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NSFC-河南联合基金、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等项目申报方面取得突破;加大对中青年科技创新骨干人才资助力度,培养科技创新杰出青年人才;以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国际联合实验室等为载体,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启动创新型企业家评选活动,开展济源市十佳科技人才和济源市创新型科技团队认定工作,培育创新创业群体,鼓励对创新创业人才的股权、期权、分红奖励,催生创客和极客。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和职教攻坚工程,培育造就高技能领军人才和“大国工匠”。

2.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实施创新人才工程,争取济源科技人才入选“中原千人计划”,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专家、国家重大科技成果完成人等海内外顶级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开展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我市统筹资金给予创业支持;对引进世界一流水平、支撑产业转型、具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创业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资助。依托三个产业集聚(开发)区和西安交大(济源)科技园、郑州大学济源研究院、河南大学济源纳米中试基地等创新载体,引进海外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打造国际化人才集聚高地。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在岗位设置、人员流动等方面简化程序、特事特办、随报随批,争取政府创新引导基金向高层次人才创办、领办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打造“两院”院士、中原学者、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和科技创新杰出青年、创新型科技团队组成的金字塔形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应用体系。

3.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统筹安排人才发展资金,出台更具吸引力的“高精尖缺”人才培养引进政策,引导各类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出台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政策措施,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和单位权益的条件下到企业兼职、在职或离岗创办企业,3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职称,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开展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设立特设岗位吸引企业人才兼职试点,允许设立一定比例特设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建立健全人才发展投入保障机制,把人才发展支出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纳入预算,予以优先保障。改善高层次人才居住环境,支持各集聚(开发)区建设人才周转公寓或购买商品房出租给高层次人才;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利用自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建设高层次创新人才周转公寓和外国专家公寓,或给予引进人才一定的住房补贴或租房补贴;对国内外优秀人才在社会保障、户籍办理、子女入学、配偶随迁、签证居留、工商注册、创业扶持等方面,提供便利化、一站式服务。

责任单位:市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学技术局、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商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虎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玉川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四)推进产业转型发展

发挥各类创新平台和高层次科技人才的作用,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开展重大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产业发展技术瓶颈,助推企业创新发展、带动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

1.推动主导产业创新发展。围绕有色金属、钢铁、化工、装备制造、能源等工业支柱产业,以骨干企业为依托,加强自主创新和产学研用结合,大力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装备,提高能源和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拉长产品和产业链条,把靠近技术前沿、靠近终端消费作为产业链延伸的重点方向,不断提高精深加工度,提高终端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推动产业链条向高附加值环节延伸,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有色金属工业领域重点支持铅锌合金化和终端产品精深加工技术、有价和有害元素综合提取技术、废气粉尘废水回收和余热利用技术。钢铁工业领域重点支持高品质模具钢材料、高强度轿车用钢、高炉余热余能利用、高炉炉顶余压发电和干法除尘。化学工业领域重点支持低分子光固化树脂、焦炉煤气制氢制LNG技术。装备制造工业领域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精密模具制造、特高压输变电装备、大型精密铸锻件关键技术

2.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节约资源、改善环境为重点,加快开发和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并能带动形成新的市场需求,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采取产业链垂直整合、加大技术改造和加强企业管理等措施,努力实现企业保生存求发展。同时要密切关注市场变化,抓住行业重组洗牌的机遇,化危为机,做强做大。要通过深化改革,将豫光、济钢等重点骨干企业改造为装备先进、效益优良、节能环保、法人治理结构科学的现代化企业集团,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跟踪铅锌行业发展趋势,开发前沿技术,大力推动铅锌绿色低成本发展,重点打造千亿级绿色铅锌冶炼基地。支持发展食品饮料等高成长性产业,引导企业开发核心工艺技术,打造新的增长极。支持发展综合治污与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生态脆弱区域生态系统功能的恢复重建技术。重点开展工业废水深度处理、地表水生态低成本修复与可持续安全保障、城镇污水处理与水环境治理、缺水河道生态重建及水质保持等关键技术及高效处理成套设备研发,构建人工水体生态保护系统。

3.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依托,以产业集聚(开发)区为基地,以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电子信息为重点,积极开发或引进高新技术及产品,加速产业化,培育特色化,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新材料领域重点支持高品质石英晶体材料技术、高强高韧耐高温耐腐蚀洁净合金钢材料生产技术、新型功能纳米材料的规模化制备技术、纳米器件及加工技术、新型环保材料技术。生物与新医药产业领域重点支持病毒类生物农药技术、天敌生物农药技术、道地中药材开发技术、冬凌草新药和保健品技术、冬凌草抗癌新医药。新能源产业领域重点支持光伏、风力发电技术,电子信息产业领域重点支持宽带多媒体技术、智能仪器仪表技术、光存储技术、新型显示技术、新型电子元器件技术、信息安全技术等。

4.推进特色产业积极发展。巩固现代农业优势地位,大力发展农业科技。突出优质、高产、多抗,加强生物技术与传统育种方法结合,构建高效复合育种技术体系,加强小麦、玉米、蔬菜、冬凌草等优势领域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立足优势农产品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引导龙头企业集聚发展,建设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农业产业化集群。积极发展“智慧农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培育一批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种养加一体化”生态农业新模式。加快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销售各环节的推广应用,完善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以支撑主导产业发展、完善城市功能为导向,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现代服务业企业,提升现代服务业对制造业的渗透力和支撑力。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为抓手,推动济源市文化科技经济融合发展,不断加大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形成以现代物流、现代金融为引领,医疗-养老-养生服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商务商贸有机结合,互联网医疗、在线教育、服务外包等新业态蓬勃发展的产业格局,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具有济源特色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责任单位:科学技术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农牧局

三、支撑措施

(一)加快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辐射区创建,打造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载体。统筹优化区域创新布局,拓展创新发展新空间,强化核心引领,争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辐射区。落实我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加快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的“1+1”政策体系,助推济源有色金属、先进装备制造等优势主导产业和信息技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创新,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引领全市创新水平的整体跃升。

(二)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带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依托骨干企业和技术创新优势企业,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助推企业创新发展、带动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聚焦先进制造业重点领域,围绕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功能材料、新能源、环保产业等领域,凝练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专题,以济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岭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川产业集聚区为重点,组织实施风力发电先进制造产业化,新能源汽车整机成套装备基础零部件和关键部件技术开发,矿用电器实现集成化、整机化、智能化开发与应用等一批省级以上重大科技攻关和重大产业化项目,加快全市产业技术升级。2017年,重点在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等主导产业和节能环保、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方面,谋划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着力解决一批制约我市产业转型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助推产业创新发展。

(三)实施开放式创新,有效集聚外部创新资源。加强与省科技厅的沟通联系,扎实做好省科技厅与济源市会商工作,争取在创新平台、扩大科技开放合作、技术创新等方面更高层面上的支持。以济源科技大市场为依托,逐步打造包含科技成果、科技人才、专利导航等科技创新资源的开放式、跨区域、市场化、资源整合型的专业服务平台,并以此为纽带,与西安、运城、洛阳等地科技大市场共建共享,整合集聚科技资源,扩大跨区域创新合作成果。加快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建设。依托科技部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中科院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济源分中心、社科院国情调研基地、浙江大学郑州技术转移中心济源分中心、北京化工大学河南技术转移中心等多个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在对外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以及国际合作基地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四)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建立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突出金融、科技、产业“三融合”,发挥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实施科技金融三年行动计划,设立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及科技投融资平台,培育壮大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鼓励金融机构实施产品和服务创新,成立科技支行,大力开展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等业务;建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提高支持创新的灵活性和便利性;开展股权投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业务。强化资本市场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形成各类金融工具协同支持创新发展的良好局面,打造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新引擎”。2017年起,每年设立不低于1000万元的科技创新专项基金,引导成立不低于1亿元的专项基金;与银行共同设立风险池资金,由银行提供至少6000万元的贷款授信。

(五)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鼓励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科技投入,进一步落实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扶持力度,激发企业增加技术创新投入的积极性。增强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投入动力,国有企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创新投入在考核中视同上缴利润。加强财政科技投入与银行信贷、创业投资资金、企业研发资金及其他社会资金的结合,增强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引导全社会增加科技投入,优化区域科技创新投融资环境。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协调联动。市直相关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技术创新攻坚中的重大问题。各集聚(开发)区、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认真谋划布局,建立工作机制,加大创新投入,全力推进技术创新攻坚行动。

(二)完善配套措施。各集聚(开发)区、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发展实际确定攻坚重点,制定具体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跟进配套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完成。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集聚(开发)区、镇(街道)要加强协调联动、工作指导、统计监测、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主办:济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一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驻济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中级法院,检察分院,市法院,市检院。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印发


扫一扫
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