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济源市加快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并联审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0月20日
济源市加快建设投资项目在线
审批监管平台实行并联审批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5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1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并联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115号)要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要在2015年年底前实现全国范围内的横向联通和纵向贯通。为加快建设我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审批监管平台),确保2015年年底前完成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精简审批事项、网上并联审批、强化协同监管”的总体要求,着力构建项目全覆盖、审批全流程、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审批监管平台,实现非涉密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一窗受理、并联办理、依责监管、全程监察”,促进投资项目监管高效化、规范化、透明化、科学化。我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2015年年底前要在全省集中建设的审批监管平台上实现横向联通和纵向贯通。
二、重点任务
(一)梳理项目审批事项和办事指南。统筹考虑转职能、强监管、优服务,梳理并形成我市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目录及对应的审批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明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的办理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时限及地址等。
(二)加快推进审批监管平台建设。依托我省集中建设的全省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我市所有投资项目“平台受理、在线办理、限时办结、依法监管、全程监察”等功能,强化部门间协调沟通和对上衔接,确保按期横向联通、纵向贯通。
(三)实现部门信息共享联动。依托我省(含省、市、县三级)投资项目的并联审批系统,建立完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在平台上实现申报、办理、监管、监察等基本功能。实现各部门办理进度、结果及监管信息的共享。
三、进度安排
根据国家和省审批监管平台纵向贯通工作方案统一部署,我市审批监管平台推进工作原则上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阶段(2015年10月1日—10
日)。根据全省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分工,明确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
(二)梳理编制联合审批事项阶段(2015年10月8日—15日)。根据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和要求,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办、法制办和行政服务中心等组织市直有关部门梳理形成审批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
(三)审核上报阶段(2015年10月15日—20日)。由市编办、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对各部门梳理事项审核后上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并接受省协调小组的进一步审定。
(四)运行准备阶段(2015年12月底前)。积极配合全省审批监管平台调试、对接、运行,并做好日常运维、数据质量保障等工作,保证平台正常运行。
四、职责分工
(一)市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办、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推进我市审批监管平台建设,研究制定我市审批监管平台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市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解决平台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批监管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加强与省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对接,按时上报我市的相关材料;市编办、法制办负责梳理发布我市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目录;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审批监管平台系统的管理、运行和维护,汇总整理上传数据,配合完成系统对接调试,为平台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二)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梳理完善本部门的审批事项目录、审批事项申请材料、所涉及中介服务事项、标准文本和办事指南等清单。公开审批、核准、备案事项的办理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时间和地址,负责本部门的在线审批业务。
五、有关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抓紧抓好,确保2015年年底前实现横向联通、纵向贯通的目标。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握时间节点,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审批监管平台建设任务。
(二)强化统筹协调。建立由市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办、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总牵头,市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局、林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物局、气象局、地震局、人防办、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参加的市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协调推进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推进小组)。市协调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市协调推进小组的日常工作。市协调推进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抓紧明确一位分管领导负总责、一名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并抽调业务和技术骨干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审批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梳理、部门信息共享等工作。
(三)加强督促指导。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市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督导,全面掌握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主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一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驻济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中级法院,检察分院,市法院,市检院。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