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激励和鞭策更多的企业开拓进取、勇于创新,进一步提升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市政府决定对全市重点工业企业实行动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每年按照主营业务收入、上缴税金总量排名前列,行业龙头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属性明显等标准,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确定35家企业为济源市年度重点动态管理工业企业(见附件1),重点监测、重点培育、重点扶持。
二、对35家重点动态管理工业企业,每季度的下一个月进行考核,排出名次,进行评比;年终根据考核情况,综合考评后进行表彰奖励。(考核办法见附件2)
三、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工业经济运行调度,优先支持重点动态管理企业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供应。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重点动态管理企业对我市工业经济的拉动作用,切实搞好服务,认真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四、各重点动态管理企业要结合实际,立足优势,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加快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步伐,坚持可持续发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引领行业快速发展,为我市建设中原经济区“三化”协调发展先行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1.济源市重点动态管理工业企业名单
2.济源市重点工业企业考核办法
2013年2月27日
附件1
济源市重点动态管理工业企业名单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金利金铅有限公司
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济源市金马焦化有限公司
河南恒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济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济源市丰田肥业有限公司
济源金康达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河南盛荣特种钢业有限公司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中原辊轴有限公司
济源市鹤济矿业有限公司
河南中原重型锻压有限公司
河南省济源市矿用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中沃饮料有限公司
济源市中原天宏特钢有限公司
济源市欣欣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济源白云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济源市济世药业有限公司
河南贝迪新能源制冷工业有限公司
国电豫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富泰华精密电子(济源)有限公司
河南万道轻钢实业有限公司
济源市金信实业有限公司
济源市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济源市伊利乳业有限公司
河南奔月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济源市华宇矿业电器有限公司
济源市万洋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河南鑫铖动力源有限公司
济源市天龙焦化有限公司
附件2
济源市重点工业企业考核办法
为调动我市工业企业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切实发挥重点工业企业带动作用,特制定以下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对象
根据主营业务收入、上缴税金、行业龙头、示范带动能力、高成长性、高新技术性等内容,经有关部门评估确定的重点动态管理的35户工业企业(每年初由市政府下文确定)。
二、考核标准
以市统计局、科技局等提供的数据为考核依据,对重点企业按工业总产值、实现利润、项目建设投资、能源消耗、日常工作等六个方面进行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考核档次。100分(含100分)以上为优秀,90分(含90分)以上为良好,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连续两次考核为不合格的企业,退出重点动态管理企业序列。
(一)工业总产值(25分)
考核期内工业总产值绝对值达到时间进度的得10分;每超时间进度1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5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
考核期内工业总产值增速达到15%的得10分;增幅在5%—15%之间的,按比例得分;低于5%的不得分;负增长的,倒扣5分;增幅超过15%,每超5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二)实现利润(25分)
考核期内实现利润绝对值达到时间进度的得10分,每超时间进度1个百分点加1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
考核期内实现利润增幅达到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的得10分;增幅每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的加1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的扣1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负增长的,倒扣5分。
考核期内企业发生亏损的,实现利润得分倒扣10分。
(三)项目建设投资(30分)
考核期新开工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2亿元(高新技术项目3000万元—1亿元)的得10分;2亿元—5亿元(高新技术项目1亿元—3亿元)的加5分;5亿元以上(高新技术项目3亿元以上)的加10分。
考核期内完成投资进度的得10分,每增加1000万元加1分;每减少1000万元,扣1分;投资进度低于80%的,该项考核不得分。
(四)能源消耗及环境保护(10分)
以企业上年万元工业总产值综合能耗为评估考核目标,考核期内完成目标得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加1分;达不到考核目标的不得分。
环境保护达到环保部门要求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五)日常工作(10分)
能积极配合市委政府实施工业发展目标的,全面及时地制定了本企业年度发展目标,按照主管部门要求按时参加各种会议、活动的,按时并有质量地上报有关统计报表和材料的得10分。上报报表或材料不及时一次扣2分;未按主管部门要求参加会议、活动的一次扣2分,未完成交办任务的一次扣5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
(六)加分项目(最高不超过30分)
1.考核时段内,新建立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科研实验室、科研工作站的,加5分。
2.考核时段内新获得市长质量奖提名的,加3分;新获得市长质量奖的,加2分;新获得省长质量奖的,加5分。
3.考核时段内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加10分。
4.考核时段内新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加10分。
5.考核时段内,企业被确定为市级观摩对象的加5分,确定为省级以上的加10分。
三、考核程序
原则上年考核3—4次,每季度的下一个月考核一次,由市工信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企业综合考评,评出前30名,确定为下一批次的重点工业企业,予以公布。对考核期内入选省“双百”名单的企业,每次考核首次新进前30名的企业和全年连续三次考核均排名前30名的企业拿出专项资金进行奖励。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