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郭庚茂提出的“四保两高”国土资源工作总要求和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重点项目用地保障能力,高效利用有限的土地计划指标,提升土地节约集约水平,切实发挥用地筛选上报的前置把关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筛选上报(以下简称筛选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动服务,建立组织,实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筛选上报制度
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工作原则,建立我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筛选上报制度。市政府成立济源市建设项目用地筛选上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具体负责我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筛选上报工作。
对通过市建设项目用地筛选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的项目用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服务,实行项目用地保障服务专人联系制度和用地报批绿色通道制度,全力做好项目组卷报批、收购储备、出让供应、土地证发放等工作。
二、规范程序,把握重点,切实发挥用地筛选上报前置把关作用
(一)项目申请用地筛选上报需提供下列资料(以下需提供的资料均一式两份)
1.建设项目用地筛选上报申请表(见附件2);
2.建设项目立项相关文件;
3.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意见;
4.规划用地红线图(原件)或征收(用)土地勘测定界坐标及图(原件),建设项目区位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已完成方案设计的项目需提供设计方案及总平面图;
5.其他与项目筛选上报相关的材料(如:市相关联审联批会议、联席会议等的会议纪要、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定、专家意见等)。
对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等重点民生保障项目,不再进行筛选上报,项目用地需要征收的可直接进行用地报批。
(二)筛选上报程序
1.初审。项目用地单位按要求准备齐全项目筛选上报资料后,报送市建设项目用地筛选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等初审。
市建设项目用地筛选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自受理筛选上报申请或者收到筛选上报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出具初审意见;凡未通过初审的项目,要在初审结束后,由市建设项目用地筛选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告知项目单位补正。
2.筛选上报。初审通过后,市建设项目用地筛选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项目筛选上报台账,并整理相关材料,定期呈报市建设项目用地筛选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市建设项目用地筛选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原则上每月(25日)召开一次,重大事项随机召开。项目通过筛选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由市建设项目用地筛选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项目单位出具筛选上报意见。
(三)筛选上报内容
1.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
2.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3.项目是否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土地收购储备计划;
4.项目建设依据及其必要性,是否列入省、市重点项目清单;
5.项目建设规模及用地规模核定依据;
6.明确建设用地指标配备方式(计划指标、增减挂钩指标、单独选址指标);
7.拟占用耕地的项目,需补充耕地的保障方案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安排情况;
8.对经营性用地和工业项目,要对用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投资强度、绿化率等节约集约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审查;
9.征地补偿费用安排情况;
10.是否经市相关联审联批会议、联席会议等研究通过。
三、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落实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筛选上报制度
(一)各镇、街道、各产业集聚区及市政府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筛选上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做好宣传和协调工作,严把建设项目立项关,确保各建设项目依法、及时办理手续,使建设项目用地筛选上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认真做好筛选上报工作。项目筛选上报通过后,各相关单位要及时跟进服务,做好项目用地征收、供应等工作。
(二)要加大盘活存量闲置土地的力度。各类项目申请用地必须坚持优先使用存量土地、闲置土地的原则,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凡是存在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请新增建设用地。要从严掌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切实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要加强项目可行性的论证。为更好地服务于用地单位,有效地提高投资安全系数,保障投资者的切身利益,避免供地后因投资不能及时到位而产生土地闲置浪费现象,建设单位必须认真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确保所有申请用地筛选上报的项目都经过充分论证。
四、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凡未组卷上报的用地项目,均按本通知执行。
附件:1.济源市建设项目用地筛选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2.建设项目用地筛选上报申请表
2013年6月26日
附件1
济源市建设项目用地筛选上报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 星(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好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学军(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李立社(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成 铖(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局长)
邱英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胡亚峰(市财政局局长)
翟和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赵金刚(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王四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会生(市商务局局长)
李瑞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
苗礼战(市政府投资办公室主任)
李庆军(市政府大项目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初审、会议通知、筛选上报组织等工作,陈学军同志兼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