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全国中小学研学旅行济源市实验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4月21日
全国中小学研学旅行济源市实验区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3〕10号)、《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和《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4〕4号)、《教育部关于确定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相关实验单位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5〕84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国情、市情教育,增进中小学生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切实做好全国中小学研学旅行实验区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发挥济源市历史文化厚重、旅游资源丰富、基地场馆完备的区域优势,按照公益性、普及性、教育性、实践性原则,以旅行为载体,以体验为方式,以安全为底线,以研学为目的,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因地制宜组织学生在研学旅行中亲近自然、拓展视野、丰富知识,培养学生合作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形成部门合作、上下联动的研学旅行运行体系;建设一支热心校外教育事业、专兼职结合的研学旅行师资队伍;打造集研、学、游为一体的研学旅行课程体系;探索特色突出、借鉴性强的研学旅行工作先进经验,全面深化课程改革,推进“幸福教育”,努力提升全市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和质量。
二、主要任务
(一)以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为依托,每年安排全市10000名中小学生到基地开展研学旅行活动。
(二)全市中小学校到其他目的地开展研学旅行活动。
1.各中小学每年开展一次以上的一日研学旅行活动。
2.部分学校每年开展一次2日以上的市内外或省内外的研学旅行活动。
3.安排部分试点学校开展国际研学活动。
(三)规范中小学研学旅行服务工作,建立学校和旅行社共同担当研学旅行责任的机制。2016年3月底,由市教育局、旅游局联合完成首批5家研学旅行服务旅行社的认定,将法人资质合格、安全举措到位、活动方案完整、服务接待严格的旅行社推荐给全市中小学校。
(四)打造济源特色的黄河文化、愚公移山精神体验、美丽乡村行等研学旅行精品线路,促进我市“全域旅游”的发展。
(五)加强对研学旅行目的地的考核、评价与管理。2017年对我市3—5个优秀研学旅行基地进行挂牌、认证。
(六)积极实验,积累特色突出、借鉴性强的研学旅行工作先进经验,探索建立中小学研学旅行的有关机制。
1.建立运行管理机制
市青少年校外教育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系会议”)负责研学旅行工作的宏观指导、部门协调等工作。出台研学旅行管理办法,规范研学旅行工作。
2.建立协同配合机制
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研究解决研学旅行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建立研学旅行活动家长志愿者全程参与机制。发改、旅游、公安、财政等部门在职能范围内出台研学旅行活动相关的支持政策。市教育局成立研学旅行领导小组,下设研学旅行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各级学校也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
3.建立安全保障机制
学校制定研学旅行课程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每次研学旅行活动学生与辅导教师配备比不低于15:1。建立每次出行医生随队制度和满足需要的意外保险制度。学校和旅行社做好行前安全教育、行中安全保护及车辆安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4.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积极探索研学旅行经费“政府拨一点、学校筹一点、家庭拿一点”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贫困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活动费用减免和学生互助、社会捐助制度。
5.建立科学评价机制
中小学要将研学旅行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设计制作研学旅行活动评价手册。要加强对研学旅行活动的督导和评价,举行多种形式的研学旅行课程方案、图片、微视频、征文等评比活动,并及时进行研讨总结、反思提升。
三、组织实施
研学旅行工作在小学四至六年级实施,初中七至八年级实施,高中一至二年级实施,由学生自愿参与。学校可根据教学计划、学生活动实际情况和需要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作安排(寒暑假除外)。
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可以校为单位,也可以班级、年级为单位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6年1—3月)
1.制定《全国中小学研学旅行济源市实验区实施方案》、《济源市研学旅行管理办法》、《济源市中小学研学旅行课程方案》。
2.确定18所研学旅行试点学校(学校名单见附件2)。
(二)实施阶段(2016年3—10月)
1.认定准入(2016年3月)
市教育局联合市旅游局,认定5家具有一定资质和条件的旅行社为研学旅行服务单位。
2.启动培训(2016年3月)
召开全市研学旅行工作培训会,聘请专家对学校校长、德育主任、班主任和旅行社研学旅行辅导员等进行培训。
3.制定方案(2016年3月)
各学校制定研学旅行实验活动计划;制定春学段研学旅行课程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经中心校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研学旅行办公室备案。其中到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开展的研学旅行活动由教育局统一安排。
4.组织实施(2016年4月—2017年12月)
2016年工作安排:
(1)安排部分学校到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开展研学旅行活动。(4—12月)
(2)试点学校先行先试,开展一次1日研学旅行活动。(4月)
(3)非试点学校开展1日研学旅行活动。(5—6月)
(4)举行交流研讨会,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举行春学段研学旅行优秀作品评选活动。(7—8月)
(5)学校制定秋学段研学旅行课程方案,开展秋学段1日研学旅行活动及观摩研讨活动。部分试点学校开展市内2天1夜的研学旅行活动。(9—11月)
(6)进行阶段总结提升。举行秋学段研学旅行优秀作品评选活动。向联席会议汇报研学旅行实验情况并对活动先进单位进行表彰。(12月)
2017年工作安排:
(1)安排部分学校到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开展研学旅行活动。(3—11月)
(2)各学校完善研学旅行实验方案,制定全年研学旅行活动计划和课程方案及安全应急预案。(1—2月)
(3)各学校组织一次1日研学旅行活动,试点学校组织一次2日以上含露营环节的研学旅行活动。举行交流研讨及观摩活动。(3—6月)
(4)举行春学段研学旅行优秀作品评选活动。部分学校开展以夏令营为主要形式的研学旅行活动。(7—8月)
(5)学校组织一次市内2日以上含露营环节的研学旅行活动,部分试点学校组织一次2日以上的市外研学旅行活动。(9—11月)
(6)举行研学旅行优秀作品评选活动;印制《济源市研学旅行优秀作品汇编》;表彰研学旅行工作先进单位;对研学旅行基地挂牌认证;形成研学旅行实验区总结材料上报教育部。(12月)
(三)内容和途径
全市中小学研学旅行以市情省情和国情教育、爱国主义精神、科技创新、绿色环保、劳动实践与体验、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等为主要内容,注重联系社会发展,联系学生生活实际,联系各学科教学内容,通过学习研究和旅行体验的有机结合,寓教育性、知识性、科学性、趣味性于研学旅行活动中,以生动直观、形象有趣、现场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实现教育目标。
研学旅行基本内容分为10个方面:
1.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实践活动
2.愚公移山精神体验(愚公移山精神展览馆、王屋山世界地质公园、小浪底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华愚公群雕、引沁济蟒渠等)
3.参观红色革命遗迹(杜八联英雄民兵营、晋豫边革命纪念馆、原大寨、烈士陵园等)
4.参观名胜古迹(阳台宫、济渎庙、奉先观、大明寺、盘谷寺、沁渠枋口等)
5.参观场馆(博物馆、城展馆、科技馆、篮球城、图书馆、文化城、气象观测站等)
6.现代工业、农业体验(富士康、力帆电动汽车、伊利奶场、双汇食品、污水处理厂、玉泉农业观光园、五龙口果园采摘等)
7.食品和传统小吃、传统工艺制作体验(土馍、不翻、饸饹面、虎岭面叶、思礼糊饽、邵原炉馍、天坛砚、冬凌茶等)
8.国防教育体验(驻济部队、飞机场等)
9.自然和野外活动体验(承留南山、承留玉阳山、邵原原始森林、坡头西滩、五龙口沁河滩、济源新农村等)
10.旅游风景区观光(小浪底、黄河三峡、小沟背、五龙口猕猴区、九里沟等)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开展研学旅行工作任务艰巨,为了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建立济源市青少年校外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分管副秘书长和教育局长任副召集人,宣传、教育、发改、财政、旅游、交通、公安、卫生等单位为成员单位,按照各职能职责开展工作(见附件1)。各成员单位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二)经费保障
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服务性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1〕2288号),研学旅行活动所发生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以及门票由提供社会实践的单位及场所据实收取,由参与活动的学生承担。开展研学旅行活动,旅行社按照微利的原则认真核算公开报价,学校公开、公平选择推荐的旅行社,双方共同制定活动方案。我市景区、场馆对本市研学旅行师生给予门票减免。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研学旅行活动的支持力度,逐步设立研学旅行专项经费并纳入年度预算,切实保障研学旅行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认证准入
为规范研学旅行服务工作,确保安全运行,市教育局和市旅游局联合认定一批在保险购买、车辆使用、人员配备、内容安排等方面具备一定资质和条件的旅行社进入研学旅行市场。同时,联席会议要适时对研学旅行基地进行挂牌认证,实行动态管理。
(四)队伍建设
加强研学旅行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旅游等部门通力协作,加大对旅行社研学旅行辅导员、学校带队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建立一支适应研学旅行需要的师资队伍。
(五)宣传表彰
利用各种媒体,加强研学旅行宣传力度。开展研学旅行成果展示活动,每年对研学旅行工作开展好的单位、个人等进行表彰,评选“济源市研学旅行先进单位”,评选研学旅行活动过程中的“优秀论文”、“优秀课程案例”、“优秀心得文章”等,编印《 济源市中小学全国研学旅行实验区工作文集》。
主办:市教育局 督办:市政府办公室四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驻济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中级法院,检察分院,市法院,市检院。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