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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23-00131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济源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2023〕3号
标  题: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城乡建设的实施意见
成文日期: 2023-03-23 发布时间: 2023-03-31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城乡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新形势下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解决制约城乡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开创城乡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抢抓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机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历史机遇、郑州“1+8”都市圈建设重大机遇,锚定“两个确保”、推动“十大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满足人民高品质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共设施提升、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不断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奋力建设创新型高品质现代化示范区。

(二)总体目标。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实现城市有序建设、合理开发、高效运行,城市空间更加宜居,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城市治理更加规范,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全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城乡一体发展格局全面形成,中心城区人口接近50万人,全域城镇化率达到70%以上,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城市高质量发展持续走在全省前列,为全国同类中小城市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示范、创造经验。

(三)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建管并重。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注重长远、科学布局,统筹城市与农村、建设与管理、新区与老城、“里子”与“面子”等协调发展,提高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安全性,增强城市的承载力、宜居性、包容度。

——坚持城乡一体、统筹推进。围绕城乡一体发展,科学确定各类基础设施的规模和布局,统筹分配资源要素,共建共享基础设施,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构建城乡互动、互补、互促新格局。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系统谋划城乡建设重点任务,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打造高品质生活空间,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坚持绿色低碳、安全韧性。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新时期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新模式、新路径,集中力量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薄弱环节,提高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和抵抗风险的水平,加强重大风险预测预警能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坚持改革创新、智能高效。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完善城乡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提高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促进城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技术创新和行业转型升级,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加快行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型、从产业链中低端向中高端跨越,提升整体竞争力。

二、科学规划引领发展

(四)科学制定各类规划。坚持“全域规划、一体发展”理念,按照“多规合一”的原则,完成“市镇合一”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乡村振兴空间专项规划,完善综合交通体系、综合防灾、城市体检、城市更新等专项规划,形成系统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提高规划水平,加强对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貌等“基因”,形成鲜明的城市风貌。加强规划管理,严格实施“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完成《济源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济源城市风貌导则》制定工作,优化城市功能分区,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城市发展空间。

(五)严格依法实施规划。经依法批准的规划,必须严格执行,坚持重大规划编制实施情况,按程序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进一步强化规划的强制性,定期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监督检查,严肃追究违法建设行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控决策终身负责制,加大违法建设惩戒力度。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和公众的力量,建立城市总规划师及规划总督察制度,对各类国土空间规划、重大项目建设进行技术把关和实施监督,定期委托专业机构或第三方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规划公开公示、规划听证、专家评审等制度,保障人民对规划实施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完善城市空间布局

(六)优化空间发展格局。按照工业强市、旅游富民、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发展策略,加快构建“1224+N”即“一核、两组团、两轴、四区、多点”的全域空间发展战略格局。做大做强中心城区,构建“一主五副”联动发展的产城融合核心区。壮大坡头、王屋两个组团,推动洛济深度融合发展和全域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推进产城融合核心区、南太行生态保护区、特色农业发展区、沿黄生态文化区协调联动发展。不断强化小城镇特色优势,打造全域空间发展战略格局的重要支点。实行“市—功能区—镇”三级架构,打破行政区划边界束缚,探索建立“以功能区为单元,以规划为引领”的全域综合治理模式,引领济源产城融合创新发展。

(七)加快济源东区建设。树立世界眼光,坚持一流标准,按照以人为本、绿色低碳、集约发展、产城融合、多规合一等现代城市规划建设理念,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济源东区。全面启动基础设施建设,新建道路110公里,区域路网基本建成。完成湿地公园、引黄调蓄湖等水系湿地项目,建成高铁站前广场,统筹推进电力、通信、给排水、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建成人民医院东院区、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城市综合体等项目,规划建设体育中心、会展中心等标志性建筑,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吸引高端要素集聚,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加快金融服务、商务办公、会议会展、科技创新、数字经济、文化创意等产业入驻,为济源高质量发展培育新优势、增添新动能、构筑新支撑。

(八)完善城镇规模结构。提升中心城区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加快培育壮大重点镇,完善和增强中心镇服务农业农村发展的能力,实现城镇集聚、集中、集约、联动发展。轵城镇发挥毗邻中心城区优势,积极融入核心区建设。坡头镇、王屋镇、思礼镇、邵原镇强化空间连接、功能传导的作用,依托区位交通、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公共服务功能,吸引人口就近城镇化,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培育打造文化旅游、商贸物流、资源加工、交通枢纽等产业强镇和特色小镇,提升经济和人口等综合承载能力。下冶镇、大峪镇、梨林镇、承留镇、克井镇、五龙口镇完善城镇功能,强化对周边农村地区的服务功能,创造条件吸引周边农村地区的居民到城镇居住置业。

四、优化道路交通系统

(九)提升城市路网密度。深度融入郑州“1+8”都市圈,科学规划建设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加快发展快速干线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绿色慢行交通,建设呼南高铁济源段、济洛、济沁、济孟等城市快速路和南太行旅游公路二期,实现顺畅衔接,提高居民出行效率和城市运转保障能力。落实“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规划布局理念,加强次干路、支路、街巷路建设改造,完成超期服役道路提升改造,完善城镇老旧小区道路,打通城市断头路和应急救援“生命通道”,提高道路网络密度和通达性,形成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和次干路、支路级配合理、适宜绿色出行的城市道路网络。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同发展、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互利共享。

(十)开展道路体系人性化补短板。从人民群众实际生活需求出发,针对城市基础设施存在的突出短板问题,系统提升城市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开展道路设施人性化建设与改造。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提高出行安全性。精细化设计建设道路空间,合理设计道路断面,集约设置各类杆体、箱体、地下管线等设施,拆除或归并闲置、废弃的设施,妥善处理各类设施布置与慢行空间、道路绿化美化的关系,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公共交通、步行和非机动车等绿色交通路权比例,提升街道环境品质和公共空间氛围。推进现有道路无障碍设施改造,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无障碍出行条件,提升无障碍出行水平。

(十一)全面提升地面公交服务品质。结合城市实际构建多样化地面公交服务体系。加快推进通勤主导方向上的公共交通服务供给。加快推进城市公交枢纽、首末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调整城市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提高公交服务效率。加大公交专用道建设力度,优先在城市中心城区及交通密集区域形成连续、成网的公交专用道。积极推行公交信号优先,全面推进公交智能化系统建设。优化地面公交站点设置,提高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设置比例。到2025年,城区公交线路达到23条,公交线网总里程达到283公里,万人公交车辆保有量达到12标台,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

(十二)强化停车设施建设改造。完善城市停车供给体系。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区分基本停车需求和出行停车需求,统筹布局城市停车设施,优化停车供给结构,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实施古轵公园人防地下停车场等城市智能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构建配建停车为主导、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智能交通为引导的停车服务体系和停车诱导系统。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通过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和内部挖潜增效、规范管理等手段,有效增加停车设施规模,提升泊位使用效率,逐步提升城市居住区停车泊位与小汽车拥有量的比例。以交通枢纽、居住区、商业区、医院等为重点,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到2025年,区直机关配建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新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

五、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十三)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坚持以文化城,充分利用王屋山道教文化、古轵文化、济水文化、愚公移山精神等特色文化资源,建设河清生态康养文化、古轵文化等文化产业园、济水源生态旅游综合开发项目,构建新时代黄河文化价值体系。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体系,推进历史街区划定、历史建筑确定和保护利用,完成济渎历史文化街区规划编制,将济渎庙、大明寺、关帝庙等国家级、省级物质文化遗产与城市建设深度融合,展现古建筑传统地域风貌,保存城市原有肌理和格局。科学做好宣化街、南街、北街、八仙街、荆梁路、汤帝路等老街区改造提升,保留城市生活记忆。加快特色精品街区建设,5个街道办事处分别打造一条特色示范街区,提升城市品位。强化城市住宅、公园广场、行政商业办公等特色标志点窗口作用,在规划设计中增加本土文化符号。各镇根据当地的地形地貌、建筑风貌因地制宜改造,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保留本土音韵和美丽乡愁。

(十四)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将城市设计作为打造城市亮点和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抓手,开展城市整体性设计,梳理城市视觉空间,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完成《全域总体城市设计》工作,优化完善济东区域、三湖区域、济渎庙区域、小浪底北岸区域等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加强城市中心区、主要街道、重要广场、滨水空间、城市出入口等重要节点城市设计,实现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全覆盖。选取一定规模的城市公共建筑集中区、中央商务区、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功能片区和地段,精心设计、精致建设、精雕细琢建设一批高品质亮点工程,打造具有高品质景观环境、人气活力和展示城市形象的“城市客厅”。创新设计方案优选机制,吸引高水平设计单位和设计大师参与应征城市设计方案。

(十五)强化建筑风貌管控。完善《济源中心城区城市风貌专项规划》,制定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管控机制,实行建筑分区控制引导,统筹老城区和济源东区空间、产业、生态等功能布局,控制好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建筑色彩和建筑风格。坚持“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明确城市建筑特色定位和建筑形象,控制建筑色彩、风格、形式、材质等,营造具有济源地域特色的建筑类型。聚焦外立面破损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楼宇建筑,开展城市修补工作,整治提升建筑立面,精准补齐城市风貌短板。注意建筑色调,确定城市主色谱、配色谱,做好色彩控制指引,规范用色行为,避免大红大紫、色彩饱和度太高,塑造和谐有序、特色鲜明的城市形象。落实建筑设计方案备案制度,加强大体量公共建筑、地标建筑、重点地段建筑和大型城市雕塑管理。

六、推进城乡绿色发展

(十六)推进绿地系统建设。坚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多点推进综合性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建设。加大城市林荫路建设和改造力度,严格城市园林绿化保护和大规模迁移砍伐树木监督,满足城市林荫路覆盖率达标要求。优化城市绿地布局,留出城市风道、绿廊,构建完整连贯的绿地系统。实施全域增绿,建设公园城市,2023年新建5个社区公园、5个口袋公园,大力推广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坚持“一路一景”,实施新建改造道路、背街小巷绿化提升,满足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利用3年时间,新建济水源文化公园、龙腾湖沿岸绿化、城市综合体公园、10个社区公园、15个口袋公园,新增公园绿地面积1500亩,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绿地率达到40%以上,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

(十七)开展水系综合治理。坚持以水润城,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实现小浪底北岸灌区、沁河向城区补水常态化,逐步形成城区循环水系。统筹实施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以济水源头水系保护为突破口,坚持黄河、沁河、济水、湨河、蟒河、盘溪河“六河”同治,加快推进控源截污、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持续开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建成区黑臭水体长治久清。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推进畜禽养殖粪污废水综合利用,强化农村小微水体管理,彻底消除劣V类断面。提高河道防洪标准,高标准建设防洪工程。提升河道景观品质,通过水土保持、河道蓄水和截污清淤,修复河道生态环境,因地制宜采用生态挡墙技术,增加植草沟、下沉式绿地等“绿色措施”,构建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生态体系。

(十八)推进建筑节能降耗。持续推进低碳城市建设,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大力发展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开展零碳建筑、零碳社区建设试点及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推动新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引导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到2025年全市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75%节能标准,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60%以上。加快调整城市能源结构,根据《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加快推进供热分户计量改革,配套完善供热管网建设,逐步实现城中村、老旧小区集中供热全覆盖,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因地制宜推进热泵、燃气、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供暖,降低碳排放强度。依托济源“全国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城市”及国家、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优势,积极实践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大力推广绿色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行装配化装修,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力争到2025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达到40%。强化科技创新,发展绿色建造,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力度,加快农村新型墙材应用,持续推进“禁实”工作,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十九)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坚持源头减量,因地制宜设置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装置,合理布局居住区、商业和办公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快补齐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短板,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完善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治理和综合利用体系,加快推进垃圾分类与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到2025年,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初步建立全过程管理的建筑垃圾综合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发展体系。

(二十)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树立以“慢排缓释”和“源头分散”的设计理念,济源东区、成片开发区、新建单位及小区全面按照海绵城市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老城区要结合棚户区和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更新、公园绿地建设、道路改造等工作,积极推进海绵城市项目建设,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各类大型公共建设项目都要落实海绵型城市建设要求,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5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和标准,城市就地消纳和利用降雨不低于80%。加强对城市水系等生态空间的保护。

(二十一)推进污水大气治理。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提质增效,加快老旧城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统筹考虑城市人口容量、分布和迁徙趋势,科学确定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布局、规模及服务范围,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及终端,提高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2023年底前完成第一污水处理厂、坡头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2025年底前建成第三污水处理厂。扩大市政污水主管网覆盖率,建设钢产品深加工产业园、平原区域污水管网。以蟒河、沁河等为重点,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在线监测系统。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进“三散”治理,强化交通运输和建筑施工污染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加强工地、道路扬尘管控,强化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加强露天矿山整治,禁止焚烧秸秆垃圾,禁燃烟花爆竹,全面提升扬尘污染管控水平。

七、改善城乡居住条件

(二十二)完善城乡住房体系。加快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玉泉花园、高新技术开发区、万道花园等保租房项目,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规范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调整完善租赁补贴政策,加强公共租赁住房退出管理。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多元化筹措资金、连片改造、存量资产整合利用和后期长效管理等政策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落实国家“金融16条”、省90条和“1+N”支持政策,优化二套房认定标准,开展团购、房展会等促销活动,支持合理住房消费,增强消费信心。实施多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打击力度,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等违法违规行为,探索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制度,整治规范市场秩序。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优化住房市场供应,合理安排商品住房供地规模,促进房价保持在合理区间,探索实现现房销售制度。妥善处置问题楼盘,防范化解风险,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2025年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51平方米。

(二十三)推进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以老城区房龄40年以上、C级和D级危房集中及符合棚户区认定标准、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区域为重点,推进棚户区板块化改造。优先实施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完善配套设施,提高棚改工作质量。做好过渡期群众生产、生活保障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加快被列入国家棚改计划的宗庄、中礼庄等1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进度,力保按约定时间建成并交付使用。排查梳理工业企业周边村庄情况,制定搬迁改造工作方案,改善群众生活环境,预留企业发展空间。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和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申请棚改专项债,推动新建项目创新完善资金平衡模式。支持融资平台公司、国有企业、民间资本依法合规参与棚改。提升棚改安置房建设品质,落实绿色、健康、环保、高效理念,注重安置地块周边交通和公共服务设施的优化布局,提升服务功能。

(二十四)健全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城市医疗卫生、养老、教育、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建好公立医院、临床专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聚焦“一老一小一青壮”,推进全龄友好包容社会建设。大力推进养老产业培训基地、第二中心敬老院等项目建设,实现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全覆盖。新建设施严格执行无障碍相关标准,到2025年,城市新(改)建道路、公共建筑、广场等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推进儿童友好型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和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扩大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进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全面完善提升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加快建设文化艺术中心,提升“三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居、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加大科技馆建设投入,丰富惠民内容和形式。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要,规划建设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小型健身运动场地和足球场等设施,城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

(二十五)提升住房建设品质。完善住房建设标准规范,提高住房设计和建造水平,积极推广全装修住宅。提升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推进设计下乡,加强农房建设技术指导,推广应用农村住房设计图集,引导村民建设功能现代、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风貌协调的现代宜居住房。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安全。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级财政对农村房屋排查整治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开展农村地质灾害隐患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切坡建房安置工程。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育和管理,编制乡村建设工匠职业技能标准。深入推进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勘察、设计、施工、使用全过程管理,提高城镇居民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建立农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依托各镇、街道办事处既有管理机构,实施全过程一体化统筹管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安全巡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坚决遏制自建房无序发展。

(二十六)创建完整居住社区。顺应居民对美好环境的需要,以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为基本单元推进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按照国家标准规范,统筹考虑人口规模、住宅规模、公共管理规模等方面,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等工作,加强供水、排水、供电、道路、供气、供热、安防、停车及充电、慢行系统、无障碍和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完善设施运行维护机制,确保设施完好、运行安全、供给稳定。鼓励具备条件的社区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规划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幼儿园、托儿所、老年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推进社区适老化、适儿化改造,营造全龄友好、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鼓励在社区公园、闲置空地和楼群间布局简易的健身场地设施,开辟健身休闲运动场所。完整社区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60%以上建筑面积用于居民活动。

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二十七)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顺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把握不同类型镇、村的现实条件,分类有序推进小城镇、特色小镇和村庄建设。中心城市周边镇,积极融入中心城市发展;有产业基础的重点镇建设产业园区,发展特色产业,聚集产业、人口,扩大镇区规模,成为就近就地城镇化的空间载体;传统农区镇实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生活便利化程度,建设成为连接城区、服务乡村的中转站;人口流出镇,树立减量思维,转向存量规划,完善基本功能。城郊融合类村庄,纳入城镇规划统一建设发展;集聚提升类村庄,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搬迁撤并类村庄,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积极有序引导向中心村或城镇转移集聚;特色保护类村庄,加强保护利用。

(二十八)推动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美丽宜居示范城镇,加强小城镇图书馆、电影院、体育场地、农贸市场、快递集散点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生活服务便利化程度。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推动农村生产生活道路衔接,有需求的地方建设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推进供水入农房,城镇附近的村庄纳入城镇供水体系,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推动天然气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大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整治力度,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制度,鼓励推行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有针对性地补短板、惠民生、促振兴,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二十九)整治提升农村环境。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强化村庄日常保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积极探索推广“二次四分法”等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确保“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常态化运行。到2025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全覆盖。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坚持分区分类有序治理和梯次推进,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水系综合整治。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黑臭水体治理率分别达到60%、55%。实施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程,组织开展保护规划编制和修编,持续推进普查推荐工作,将更多具有鲜明中原地域特色和传统文化特色的村落和乡镇列入保护名录。

九、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三十)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积极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掌握翔实准确的城乡房屋建筑数量和空间分布特征,建立房屋建筑调查成果数据库,为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生态文明建设等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决策依据。扎实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的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排查整治城市建成区公共区域内的窨井盖安全隐患,窨井盖安全隐患得到根本治理,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基本健全,信息化管理手段明显加强,事故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显著提升。全面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城镇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

(三十一)完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全面压实建设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夯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坚持“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推广使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系统,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和能力。完善工程建设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人员、车辆、装备与设施,将所需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加强建筑市场、现场管理和综合执法联动,加大安全事故处罚问责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

(三十二)健全源头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巩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阶段性成果,到2025年,全面建成信息通畅、全员参与、规范有效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双重预防体系。推进建筑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智慧工地建设,实行工程施工可视化智能管理,提升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标准和规范化水平。开展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定和日常标准化考评,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开展工程质量评价,将评价结果与质量诚信、考核、市场监管等挂钩,推动各方增强质量意识、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十、加快韧性城市建设

(三十三)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城市更新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从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色、整洁有序、多元包容、创新活力等方面建立城市体检指标体系。通过开展自体检,摸清城市建设成效和问题短板,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体检结果。结合自体检成果,编制城市更新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城市更新年度目标、任务和项目,重点推进城市地下管线升级改造,动态更新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健全信息档案,开展道路下空洞等体检评估,大力推进市政公用老旧管网以及城市窨井设施提升改造,为城市地下管网安全平稳运行提供硬件保障,优化地下管线监管办法,加快推进地下管线信息共建共享。

(三十四)提升城镇排水防涝能力。实施排涝通道建设,合理规划利用城市排涝河道,开展河道、湖塘、排洪沟、道路边沟等整治工程,畅通城市排水系统与外部河湖通道,建立健全城区水系、排水管网与周边河湖、水库等“联排联调”运行管理模式。加大排水管网等设施新建、改建力度,持续推进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消除城市排水管网空白区。大力推进城市积水点综合治理,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易涝积水点。落实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巡查、维护制度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加强调蓄空间维护和城市河道清疏。加大泵站和设备改造更新力度,完成城区低处、易受淹失效的泵站迁移改造。建设城镇内涝防治数字信息平台,建立常态化标准化的日常养护管理制度,2025年前全面完成城镇排水设施信息数据库建设。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处置责任体系,做好重点部位监控、调度、防护。配足应急装备和物资,特别是加强大型泵车等抽排设备配备,强化抢险应急演练,增强应急抽排和抢险能力。

(三十五)增强基础设施安全韧性。推进防灾减灾基础建设,完善城市各类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统筹安全设施建设改造,建设城市生命线系统、紧急疏散通道、防灾避灾空间和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立广场、体育场馆等“平战结合”“平战转换”设计和转换预案,到2025年城市人均避难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加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推进分布式水、电、气、热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地下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管理机制,逐步对老旧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关键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强化设施养护和运行监测检测,提高城市交通设施耐久性和可靠性。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持续推进地下空间“多规合一”,城市老城区结合架空管线入地及道路改建扩建,重点推进缆线管廊建设,济源东区、各类园区、开发区根据发展定位和功能需求,科学确定管廊断面类型、建设规模,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三十六)加强城市生命线安全保障。按照“综合监管+智慧监测”的思路,整合、完善部门和企业监管系统,研究建立城市生命线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立融地上、地下管网数据于一体的数字化信息系统,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展综合监管、智慧监测,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指挥监管系统,实现对燃气、供排水、热力、综合管廊等城市生命线安全风险的实时监测。鼓励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基础设施抗震能力。推动城市储气调峰能力建设,完善天然气调峰、应急和安全保障机制。鼓励城市内热网联通、热源相互支持,保障供热安全。开展城市配电网升级改造,切实提高供应保障能力。强化风险监测预警体系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分部门、分区域、分灾种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制度,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城市安全事故发生。

十一、优化城市管理体系

(三十七)提升城市精细管理水平。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推行城市管理网格化、路(街)长制等责任制,合理划分路段、网格层级和规模,统筹推进环卫管理、市政管理、社区管理等。精准对接群众需求,从点滴处入手、由细微处着眼,聚焦市民群众关注的道路破损、管道不通、路灯不亮等问题,开展城市管理大提升行动。提高城市街道秩序,建设一批“达标街道”。以美学理念扮靓城市,规范果皮箱、休闲座椅、广告牌、照明设施等“城市家具”式样与色彩。加大违规建筑拆除力度,规范户外广告牌匾设置,推进商业广告下墙,营造安全整洁公共空间。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推进道路两侧箱体、老旧建筑立面、背街小巷专项整治,将城市管理向基层延伸,以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等区域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营造干净、整洁市容环境。

(三十八)提升城市治理保障能力。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按照职责范围对城区市政设施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标国内一流,梳理相关标准规范,完善城市道路、公用设施、河道管理、园林绿化等领域的审批、建设、管理标准规范,规范市政设施移交接管手续、流程,编制市政设施维护作业和管理定额,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标准规范的更新和维护,注重行业之间标准规范的有机衔接,确定管理清单、责任清单和网格清单,逐步实现城市管理领域标准规范全覆盖,使城市管理有章可循。深化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推行“1+7”综合执法模式,为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三十九)提升城市智慧治理质效。加快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大脑”中枢平台和CIM基础平台建设,完善CIM平台体系架构,推动与国家平台对接,逐步实现三级平台互联互通。推进CIM平台和数字孪生技术在城市体检、城市安全、智能建造、智慧市政、智慧消防、智慧园林、智慧工地以及城市综合管理等领域应用,建设城市道路、建筑、公共设施融合感知体系。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对城镇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和智能化管理,推广运用智能传感器、智能视频、自动识别等信息化管理和监督手段,对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数据全面感知、自动采集、智能分析、联动控制,因地制宜实施管线智能化改造。

(四十)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效能。深入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探索群众公议等矛盾化解、权益保障新模式。搭建“城管服务超市”、城管岗亭、社区工作站、便民窗口等便民服务平台,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用的融合监管力度,修订完善信用评价标准和分级分类监管办法,构建数字化信用监管新模式,探索建立数字化信用监管运行体系。深化城市文明创建,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贯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崇德向善、健康向上的城市文明新风尚。

十二、加快推进改革创新

(四十一)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提升城市经营能力水平,加强土地收储整理,有序开发出让。抓住新基建和基础设施补短板机遇,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采取特许经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价格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政府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调动社会资金、产业资本、市场化基金多元投入城乡建设。积极申请发行专项债券。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资产证券化健康发展,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与新增投资良性循环。规范实施PPP项目,加强进入运营期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政府投融资公司整合和市场化转型升级步伐,支持投融资公司做大做强。筛选具备投资回报预期的优质项目并建立项目库,集中推介,吸引民间投资。

(四十二)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优化审批流程,精简整合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对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大力实施并联审批、联合审验,推进区域评估实施和评估成果应用,推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和项目策划生成。持续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管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网上办理,加强审批全过程信息共享,逐步实行全流程电子证照、电子批文、电子签章、电子图纸、电子档案。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全过程审批行为管理,规范预先审查,防止体外循环。

(四十三)深化科技创新改革。发挥科技先导作用,培育一批建设领域科技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高层次平台,培养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探索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数字引领、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建设科技创新体系,鼓励政府、企业、高校等实施联合科技攻关,培育行业科技创新中心和联合体,增强协同创新能力,联合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围绕节能降碳、绿色建造、城市更新、防灾减灾、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组织研发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加强技术集成与示范应用,为城乡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十三、强化工作组织保障

(四十四)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党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关于城市建设工作重要论述,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加强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城乡建设工作实施和服务指导。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财政金融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政策支持、资源整合、项目安排方面的协同配合。要将本意见确定的指标任务列入相关专项规划,明确责任部门,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进度安排,抓好组织实施。

(四十五)加强要素保障。创新建设用地管理制度,落实“放管服效”要求,对重点工程项目简化审批核准程序,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健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公平合理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各项权益。加强财政金融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和开发性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加大财政资金对城市更新、人居环境改善等城乡建设领域的投入,推进各类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培养人才队伍,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组织开展城乡建设技术人才培训,培养一批乡村建设指导员、农房建设辅导员,推动一批从事城乡建设规划、建筑、园林绿化等专业技术人员下基层提供专业服务。

(四十六)强化考核评价。建立健全城乡建设工作考核评价监督问责机制,搭建城乡建设信息平台,完善城乡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建立常态化评估工作机制。确定考核体系和标准,定期对城乡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督查,通报督查结果,督查结果与各部门考核结果挂钩。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抓好项目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城乡建设工作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城乡建设各项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及时报道工作推进过程、实施成效,提高社会共识,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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