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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25-00271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发文字号: 济管办〔2025〕20号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运营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10-23 发布时间: 2025-10-30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运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部门:

《济源示范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运营工作方案》已经示范区管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10月23日    

      

济源示范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运营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省推行农村供水“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一体化”的总体要求和《济源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意见》(济管办〔2021〕7号)工作部署,示范区全面规划、重点推进6个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为充分发挥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作用,实现城乡供水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农村供水安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建管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一体化要求,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到2025年10月底,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覆盖的行政村村级管网对接率达到60%,村级通水率达到30%;2025年12月底,村级管网对接率达到90%,村级通水率提升至60%;2026年6月底,村级通水率达到90%以上,实现地表水源置换地下水源,保障群众用上安全、优质自来水。

二、主要任务

(一)广泛宣传动员,改善群众用水观念

济源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投公司”)要结合各镇(街道)进行广泛宣传,提升群众对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的知晓率、认同感,改变用水观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城乡一体化供水发展的良好氛围。选取合适的智能水表向相关镇村进行宣传推介。水投公司负责制定具体宣传方案。

(二)安装智慧水表,推进智能化管理

五龙口镇30个行政村已全部安装了智慧水表。承留、思礼、轵城、克井、梨林、坡头、玉泉等7个镇(街道)各选择2个试点村,将原有水表更换为智慧水表,实现“先充值、后消费”的智能化计量收费模式。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试点村选取和方案制定,2025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2026年全面推行智慧水表安装。

(三)实施管网改造,强化管网对接

水投公司因村因组制定“一村一案”,提升管网对接及用水率;相关镇(街道)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对具备资金和施工条件的重点村、中心村实施管网改造提升,提升管材质量和输水能力,优化管网布局,全面强化管网对接。

(四)推行惠民政策,提高用水积极性

在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核定用水价格前,新接入用水的行政村,暂按2.05元/m3的标准收取水费。为加快用水普及率,根据示范区管委会决定,实行财政补贴与企业优惠政策。

1.水投公司出台惠民措施:

在2025年9月30日前接入自来水并签订用水合同的行政村,免除按实际居住人口统计的60天用水量费用;在2025年10月31日前接入自来水并签订用水合同的行政村,免除按实际居住人口统计的45天用水量费用;在2025年11月15日前接入自来水并签订用水合同的行政村,免除按实际居住人口统计的35天用水量费用;在2025年12月1日前接入自来水并签订用水合同的行政村,免除按实际居住人口统计的30天用水量费用。

2.水费实行首用财政补贴政策:

从免费用水月份结束的次月起至第3个月,用水户按1元/m3缴纳水费,示范区财政补贴1.05元/m3;第4个月至第8个月,用水户按1.5元/m3缴纳水费,示范区财政补贴0.55元/m3;第9个月起,用水户按2.05元/m3缴纳水费;对五保户、低保户、监测户家庭实行财政补贴制度,每人每年由镇(街道)财政补贴10m3的免费用水额度,超出部分按规定标准收缴。待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正式核定城乡一体化供水价格后,供水价格差额部分由示范区财政先行补贴3年,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3年后根据运营情况另行研究。

(五)强化用水管理,规范水费收缴

对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覆盖范围内的233个行政村,水投公司与覆盖行政村共同协商设立1名水管员(人数少的村可联合设立),负责协助水投公司收缴水费、监管供水等有关事宜,水投公司给予水管员适当补助。

三、责任分工

(一)强化各镇(街道)属地责任。各相关镇(街道)制定本辖区提升村级管网对接率和用水率的具体工作计划、措施及时间节点,确保任务明确到村、责任到人,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任务。要落实优惠补贴、政策性补贴等资金保障;指导督促相关行政村封存单村供水水井,作为备用应急水源。

(二)夯实村组织直接责任。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供水用水公约,规范群众用水行为,倡导节约用水理念。引导并督促群众按计量足额缴费。按规定做好村级管网日常维护,明确村级水管员,统筹开展村级管网及供水设施的日常巡查、安全防护、水费收缴等工作。

(三)压实水投公司主体责任。要综合分析研判工程覆盖村人口变化、用水需求及管网现状,因村因组制定管网对接及用水率提升“一村一案”。与各相关镇(街道)协商确定智慧水表到户的品牌选型及安装更换方案。组建专业运维队伍,落实限时服务承诺制度,及时解决群众用水问题。强化水质全流程监测,保障水质安全达标;推进信息化融合管理,逐步实现抄表到户。

(四)强化部门协同保障责任。示范区水利局发挥牵头监督管理责任,推动农村供水“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落实落地;指导督促各镇(街道)有序封存单村供水水井。2026年6月底前,有序封存186个行政村的单村供水水井,封存梨林镇集中供水站,按要求作为备用应急水源管理。牵头谋划包装“十五五”村级管网改造项目。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将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管网对接率、行政村用水率”纳入各镇(街道)乡村振兴考核指标。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结合农业灌溉节水工作,推广节水技术,加强节水和安全用水宣传教育。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农村供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明确保护范围并设置标识,开展水源地生态环境监测,对保护区内禁止性行为进行常态化巡查和执法。示范区卫生和健康委员会负责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的水质检测工作,按规定开展定期检测,保障水质安全。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依法测算并确定各供水工程具体水价,指导做好“十五五”村级管网改造项目的包装、立项、入库等工作。示范区财政局加大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专项债资金支付力度,做好农村用水财政补贴资金的落实。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村级管网改造等项目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运营是一项民生工程、生态工程。各相关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督导推动。示范区督查局会同示范区水利局,依据工作目标与时间节点,制定各部门各单位任务清单和台账,对各镇(街道)村级管网对接率、村级通水率进行专项督导,确保各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相关单位和各镇(街道)、各行政村要全面加强宣传,重点宣传农村供水工程的公益性、用水安全知识及水源保护政策,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形成“主动对接、自愿缴费、参与护水”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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