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证申领注意事项?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申请人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由各镇(街道)服务站收集相关资料报示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初审,初审后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审核情况报退役军人事务部备案。
【高效办成一件事】开办餐饮店“一件事” 办事指南请查收!
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整合了市场监管、城管、消防等部门审批和服务事项,通过部门流程再造、数据共享、并联审批等方式,推动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食品经营许可”“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4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
延伸阅读
“高效办成一件事·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涉及事项
1.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市场监管部门);
2.食品经营许可(市场监管部门);
3.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城市管理部门);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救援部门)。
二、申请条件
1.食品经营许可
1.1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1.2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2.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2.2符合《应急管理部关于贯彻实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的通知》(应急〔2021〕34号)规定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
3.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城市户外招牌设施设置应符合《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导则(试行)》(豫建行规〔2024〕3号)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申报材料通用材料
《开办餐饮店“一件事”联办申请表》(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可下载)
专项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
1.1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1.2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1.3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材料;
1.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1申请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提交《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提交《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2消防安全制度;
2.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4场所平面布置图;
2.5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
四、办理方式
线上入口
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选择济源示范区政务服务网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更多”-“法人一件事”-“准营”-“开办餐饮店”,按操作指引进行线上办理。
线下窗口
1、济源市民之家二楼D区企业服务区1号“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391-6633426;
2、济源市民之家四楼C区综合服务区3号“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391-6635677。
五、流程图
哪些情况下,移交政府安置的无军籍职工可以易地安置?
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总后勤部司令部《关于完善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易地安置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办发〔2014〕13 号) 第一条规定,符合移交政府安置条件的无军籍职工,本人退休退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易地安置:
(1)本人现户籍所在地与到部队工作前的最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地(市、州、盟)的,且在原户籍地有家庭生活基础的,可以申请回原户籍所在地安置;
(2)本人与配偶的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地(市、州、盟)且家庭生活基础在配偶一方的,可以申请到配偶户籍所在地安置;
(3)本人丧偶(离异)或孤身一人生活,且与父母、子女的户籍及家庭生活基础均不在同一地(市、州大盟)的,可以申请到父母或选择一子(女)所在地安置;
(4)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易地安置的,本人与申请的安置去向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当事人所属部队师以上单位后勤部门商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安置部门调整;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当事人所属军队大单位后勤(联勤)部商民政部优抚安置局调整。
以上情况,申请到配偶、子女或父母所在地安置的,其配偶、子女、父母须在当地有常住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和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条件。其中,申请到北京、天津、上海市安置的,还须配偶或本人子女都在当地有常住户籍4年以上;原户籍为北京(天津、上海)市且申请到该市安置的,须本人一子(女)在当地有常住户籍4年以上。
符合易地安置条件且要求易地安置的无军籍职工,须在本单位上报移交安置计划前提出书面申请和提供有效证明。
把脉问诊、助企纾困!河南特邀监督员为营商环境“上分”
编者按:营商环境是软实力,更是硬支撑。新修订的《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为帮助广大经营主体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核心要义,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大河网推出《条例精解》系列报道,看《条例》如何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加速器”。
在经济生态中,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是“啄木鸟”,也是“观察哨”,可以从第三方的角度找出影响营商环境的“病灶”。为了更好优化营商环境,《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通过聘请企业家代表、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群众代表等担任监督员,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监督。
业内人士指出,这有助于推动涉企执法的规范化、协同化,提升监管的法治化、精准化水平,实现企业发展与监管责任的良性平衡。
作用丨法治“硬尺子”量出环境“软实力”
企业能否安心生产,是衡量当地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指标。
作为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圆方集团总经理李娴莉说,近些年来,河南省涉企检查“减负松绑”成效显著,但仍需警惕个别地方仍存在隐形干扰的现象。在调研过程中,李娴莉发现,个别地方存在“扫码入企”执行不到位、联合抽查范围有限、部分检查事项未纳入系统等问题。
郑州金融岛。河南日报资料图
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正成为各地的营商环境常态。她了解到,某服务型企业通过举报平台反映某部门违规收费问题,3个工作日内当地相关部门便完成了线索移交、联合调查与问题整改,充分彰显了“渠道更畅通、响应更快速”的制度优势。
“身兼企业家与监督员双重身份,我明显感觉到‘优化监督机制’与‘优化人文生态环境’的制度设计尤为突出。”李娴莉说,通过河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专席、实体窗口等多元渠道,企业诉求实现了“受理—转办—督办—回访”全流程闭环管理。
如今,全省投诉举报案件平均办结时限大幅压缩,企业满意度大幅提升。河南正在用法治的“硬尺子”量出营商环境的“软实力”,用数字的“冷逻辑”温暖企业的“热期盼”。
影响丨提高监管效能,降低制度性成本
特邀监督员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呢?
省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河南以德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以德以一次亲身经历的案例进行了阐述。
一家生产类企业向他们反映,一个月内先后接受了当地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的现场检查。反复准备文件资料,安排专人陪同,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安排。
“企业并不是拒绝监管,而是认为缺乏统筹的检查,客观上增加了运营成本,带来了很多的负担。”陈以德说,经过现场核实和深入了解,他发现相关部门缺乏信息共享和统筹协调机制。
新乡胖东来。河南日报资料图
为此,他及时与相关各部门沟通,宣讲《条例》相关条款,告知他们要合并检查事项、统一检查时间、推行联合执法。同时,他向营商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强化检查计划统筹、完善数字化监管、严格检查频次上限的建议,以求从源头上杜绝多头重复检查。
陈以德说,企业后来反馈,整改后现场检查次数明显下降了,政府部门的监管变得更加有序、集中和透明。这也体现了制度设计的初衷,不是削弱监管力度,而是提高监管效能、降低制度性成本。
“《条例》提出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有助于推动涉企执法的规范化、协同化,实现企业发展与监管责任的良性平衡。”陈以德说,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监管有力度、企业有温度”的行政效能。
服务丨收集企业需求,更好为企业发声
行业协会是连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是“信任缓冲带”和“行风观测点”。基于日常的紧密联系,行业协会往往能更好地了解企业的心声。
作为河南省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河南省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于莉很清楚中小企业最集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是什么。
于莉说,当前中小企业反映最强烈的痛点,集中在涉企行政检查不规范,以及惠企政策兑现门槛过高的问题。不同部门“多头查、重复查”,而且标准不统一,部分执法人员还存在“未扫码入企”问题,企业往往疲于迎检,不能专心投入生产。
郑州市经开区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盾构总装车间。河南日报资料图
“我在日常的调研过程中了解到,部分地区还存在惠企政策‘找不到、看不懂、享不了’的问题。”于莉说,惠企条款太分散,有的政策不公开,普通企业看不到。而面对多部门发布的碎片化政策,企业又不知道如何下手,因为“材料反复改、窗口多头跑”,最后可能就错过了申报期,明明符合条件却无法享受相应优惠政策了。
于莉认为,行业协会以后要从“零星发声”走向“系统调研”,更深地参与监督评价,更好更精准地为行业为企业发声。
比如,协会作为第三方力量可以深度参与政府相关活动,收集企业诉求,对部门办理结果进行企业满意度独立测评。测评结果纳入政府部门考核参考,让“企业满不满意”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硬指标和硬约束。
观点丨特邀监督员,为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清障”
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是地方经济生态中的“啄木鸟”和“观察哨”。
他们如同第三方“质检员”,在一线调研、深入企业过程中找出影响企业生产、营商环境的“病灶”。
《条例》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企业家代表、媒体记者、行业协会负责人、商会负责人和群众代表担任监督员,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监督。
周口港中心港区中心作业区(一期)开港运营。大河网资料图
如何更好地发挥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的作用?
李娴莉建议,河南正积极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为此需要严格落实《条例》第四条“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要求,建立“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行为防范事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将跨区域经营壁垒、隐性准入限制等纳入重点监督范畴。
“新制度的关键不在于减少监管,而在于提升监管的法治化、精准化水平。”陈以德说,特邀监督员需要从依法行政、程序合规等角度对相关制度进行法律宣传、政策解读,帮助基层执法人员把握“边界”和“尺度”,避免执行走偏,以法律专业能力推动制度准确理解。
于莉则认为,针对“专家判定不一”等执法争议,行业协会应牵头制定行业合规指引,将法规“翻译”成接地气的操作标准,从源头减少违规风险,变被动监督为主动赋能。
“特邀监督员制度既是‘监督哨’,更是改革‘智囊团’。”省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营商环境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史焱文表示,应着力强化智慧感知能力,将“豫企码”升级为涉企负担监测系统,实现清单外收费、准入限制等问题的自动监测。
同时,拓展破产退出监督,增设破产程序专项监督,重点监测府院联动卡点及强制注销合规性;此外,进一步优化投诉举报与监督协同机制,推动投诉举报线索与监督员线索双向转化,形成制度闭环与监督合力。
谁来承担移交政府安置的无军籍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
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安置工作的意见》(民发〔2005〕 135 号)第九条规定,按照属地原则,由无军籍职工安置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民政部门指定机构作为服务管理单位,承担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具体工作。
移交政府安置的无军籍职工移交当年相关经费保障由谁负责?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安置工作的意见》(民发〔2005〕135号) 第四条规定,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办理交接手续后,移交当年个人剩余月份的退休、退职费和医疗等仍由原军队单位负责,从移交后的下年度超由地方政府负责。
济源政府采购惠企政策明白卡
政策类型
(一)预留份额。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二)评审优惠。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提高至4%-6%。
(三)保证金。取消投标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
(四)预付款。政府采购合同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对于中小企业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
(五)合同融资。融资机构原则上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抵押、担保。
02
服务对象
中小微企业
03
适用期限
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6年,其余政策为长期。
04
申报条件
参与即享
05
办理流程
相关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即可自动享受政策支持
06
咨询电话
示范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0391-6639237
《河南省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2025年9月19日,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了《河南省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实施细则》(豫应急办〔2025〕5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5年5月,应急管理部印发《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明确了考试机构和考试点建设管理标准,对考务人员、考试方式、考务管理等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提出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目前我省安全生产持证人员154.8万人,每年参加取证考试约60万人次,对照《管理规定》新要求,我省考试机构和考试点还存在管理粗放、建设水平不高等问题,亟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二、起草过程
《实施细则》于2025年6月下旬形成初稿,经征求厅机关相关处室意见修改后,7月中旬征求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应急管理局意见,收到反馈意见17条,均采纳或协商一致。8月上旬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反馈意见3条、采纳2条。9月上旬再次征求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意见,对《实施细则》进行再修改完善,经法审无原则性问题,提交厅党委会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分为总则、考试机构、考试点、考务人员、考试方式、考务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八章,共46条。主要内容是:
一是界定安全生产考试的范围和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考试是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以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省市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安全生产考试工作。
二是细化考试机构的任务职责。将考试机构职责细化为省级考试机构7项职责和市级考试机构5项职责。
三是落实“考培分离”。明确考试点建设条件和工作任务,要求承担考试任务的考试机构、考试点不得从事与所承担考试任务有关的培训活动。
四是明确考务人员职责。在《管理规定》将考务人员分为4类的基础上,《实施细则》设置“视频监考员”为单独一类,并明确了其任职条件与任务职责。
五是规范考务人员选配。要求采用真实设备或者实物仿真设备考试的,每个考场不少于1名监考人员,每个考试工位不少于2名实操考评人员;采用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先进技术进行实际操作考试考评的,每个考场不少于1名监考人员,每个考试类别不少于1名实操考评人员。
六是加大违规违纪行为惩处力度。明确考试点出现违规违纪情形的将视情给予暂停委托、停止委托等处理,考务人员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