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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示范区印发《三年行动计划》 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发布机构: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时间:2024-01-27

 为推动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济源印发《济源示范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

《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2023—2025年的主要目标以及推动实施的“九大行动”21项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了“十四五”后半程的重点任务,是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既定目标任务的重要保障。

《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守牢法律法规、环保标准、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个底线”,严把准入、执法、督察问责“三个关口”,强化措施、压实责任,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为2023—2025年全面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到2025年,完成省定细颗粒物浓度46微克每立方米目标,争取完成“十四五”细颗粒物浓度44微克每立方米目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省定66.5%目标,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77.8%,巩固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黄河干流水质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济源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2023—2025年要重点解决制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结构性、根源性问题,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突出抓好“九大行动”——城市空气质量提升进位行动、交通运输清洁行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工业行业升级改造行动、黑臭水体消除行动、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行动、农业绿色发展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环境监管能力提升行动,有力推进“空气质量排名进位、推广新能源汽车、推进‘公转铁’、发展清洁能源、优化煤电项目布局、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淘汰落后低效产能、黑臭水体治理、提升城乡污水处理成效、建设美丽幸福河湖、河湖保护治理、矿山生态保护治理、农业节水和面源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督察问题整改、常态化排查整治、提升监测监控能力、提升执法能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这21项重点任务,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为建设美丽济源提供有力支撑。

(发表于2024年1月27日济源日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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