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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时间:2022-07-05

一、背景情况和起草过程

食品安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进一步提高新时代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全面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2019年,河南省提出建设食品安全省建设规划,目标至2022年底,80%的省辖市达到省级食品安全市标准。为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起草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吸纳、汇总有关单位反馈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一是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向好。辖区内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食品评价性抽查检验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不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组织实施的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年4份/千人(不含快速检测),其中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每年2份/千人,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二是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保障创建工作所需的人、财、物投入;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加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宣传力度,构建起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依法应查办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率达到100%,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应公开的监督执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达到100%。三是食品安全保障群众满意,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80分以上,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85%。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确定了“五大体系”“四大平台”“十五项工程”等措施。“五大体系”一是健全治理责任体系;二是健全制度规范体系;三是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四是建设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五是健全群防群控的社会共治体系。“四大平台”一是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平台;二是食品安全溯源监管平台;三是食品安全监管指挥平台;四是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十五项工程”一是“十五项工程”;二是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工程;三是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四是实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和风险监测工程;五是实施“三小”治理提升工程;六是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提升工程;七是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八是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工程;九是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程;十是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程;十一是实施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程;十二是实施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项工程;十三实施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十四是实施突发事件处置提升工程;十五是实施科普宣教提升工程。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科学安排进度,统筹部署创建活动,定期分析评估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将各项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凝聚创建合力,建立健全工作协同配合机制,加强对成员单位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三是保障资金投入,示范区各级财政要将食品安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四是加大政策支持,要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市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促进“三农”发展和经济稳增长、调结构等方面政策,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和重点项目给予扶持。要加快整合各类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要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要加强食品产业扶持,加大技术帮扶和政策支持力度,实现食品安全与精准扶贫的有机结合。五是严格考核评估,探索引入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第三方评估机制,在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等方面发挥社会第三方机构的优势和作用,客观、公正地评价创建工作成效。六是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采取日常检查、定期巡查、明察暗访、联合督查等方式,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定期召开协调会、推进会,有力推进创建工作。七是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创建活动,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城市建设的公众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人人共享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解读机构

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解读人:潘中天,联系方式:0391-6638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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