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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21-00219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发文字号: 济管〔2021〕5号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成文日期: 2021-06-21 发布时间: 2021-07-14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豫政〔2020〕37号),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就示范区实施“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以空间管控为手段,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出彩济源出重彩的绚丽篇章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

(二)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持续优化发展格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示范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分类管控。根据生态环境功能、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聚焦问题和目标,以管控单元为基础,实行差异化空间管控,精准施策,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动态更新。紧紧围绕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编制实施、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变化及生态保护红线调整等情况,对“三线一单”相关内容进行定期评估调整和动态更新完善。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结构调整深入推进,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空气质量稳步提升,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状况稳步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济源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二、主要内容

(一)划分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相关要求,划定示范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并实施分类管控。为确保政策协同,划定的各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数量、面积和地域分布依照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空间格局、约束性指标等调整确定。 

——优先保护单元。指具有一定生态功能、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突出空间用途管控,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依法禁止或限制有关开发建设活动,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重点管控单元。指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较大、污染物排放强度相对较高的区域。主要推动空间布局优化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深化污染治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守住环境质量底线。

——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生态环境状况得到保持或优化。

(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基于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要求,从优化空间布局、管控污染物排放、防控生态环境风险、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提出管控要求,分类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三、实施和应用

(一)加强规划的衔接应用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应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水、大气、土壤、资源利用等方面的管控要求,作为区域生态环境准入和区域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与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其他行业发展规划充分衔接。

(二)规范开发建设活动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应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并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等过程中做好应用,确保与“三线一单”相符合。具有建设项目审批职责的有关部门,应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作为审批的重要依据,把好生态环境准入关。

(三)优化生态环境治理与监管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三线一单”在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环境风险防控和日常环境管理中的应用,制定相关环境政策时应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作为监督开发建设行为和生产活动的重要依据,将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区域,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要内容。

(四)实行动态更新

原则上每5年组织一次示范区“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更新调整生态环境分区及管控要求。5年内因国家、省和示范区发展战略、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生态保护红线及国土空间规划等调整,“三线一单”内容需要更新调整的,要及时进行更新调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落地应用。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要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业和科技创新、水利、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住建、林业等部门,组织开展示范区“三线一单”的实施、评估、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及时跟进、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强化资金技术保障。财政部门要做好专项资金保障工作,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技术能力建设,组建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切实保障“三线一单”成果的实施、评估、更新调整、宣传解读等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解读。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应用成效,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作用,推动“三线一单”在政策、规划、环境管理中落地应用,以高水平的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件:1.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示意图

2.济源示范区“三线一单”管控单元面积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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