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办〔2016〕60号)和《中共济源市委办公室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办〔2017〕18号),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立足“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流程公开,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济源市政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试行)》。各有关单位要以政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为指引,积极落实公开工作要求,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以实际行动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附件:济源市政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试行)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