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市政府>政府公报>2018年第1号(总第31号)>市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005691947/2018-00026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济源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2018〕1号
标  题: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成文日期: 2018-01-27 发布时间: 2018-01-27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业: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的环境保护工作,对践行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至关重要。为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环保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环保优先、绿色发展,重点守护蓝天,着力打造碧水和净土,为建设又富又美济源提供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

2018年我市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是实现“三提升三确保”:即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确保PM10、PM2.5年均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省定指标要求;提升水环境质量,确保蟒河、沁河、济河、黄河、小浪底水库南山五个目标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提升风险管控和修复水平,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

三、重点任务

(一)突出一个核心

突出改善环境质量这一核心,狠抓环境治理攻坚,完善部门协同推进污染综合治理机制,坚持多措并举,落实各项环保治理工程,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环境支撑。

(二)实施三大攻坚战

1.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重点整治工程,推进绿色清洁发展。

工业企业废气治理。一是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钢铁企业烧结、水泥企业旋窑、焦化企业焦炉、碳素企业煅烧和焙烧、玻璃和陶瓷企业炉窑的超低排放改造。豫光金铅启动超低排放改造试点,制定治理规划,分批分期组织实施;金利金铅和万洋冶炼对脱硫设施进行提升改造。二是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削减计划,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进入产业园区,实行倍量削减替代。在重点企业主要排污口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备。三是抓好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焦化行业全部改为干法熄焦工艺,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行业重点抓好料场堆场扬尘整治,推进无组织排放治理。四是建立重点行业全覆盖的监控体系。对重点管控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需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排污单位,限期全部完成基站建设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五是实施清洁生产提升行动。实现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鼓励其他行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一是持续开展城市清洁行动。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每周五开展一次全城大扫除,全面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等积尘浮尘;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区域生活垃圾进行清除;对楼宇进行立面清洗和楼顶保洁,全面彻底清洗住宅小区阳台、楼顶积尘、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积尘,确保城市清洁全覆盖。二是强化各类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地全部安装监测和视频监控。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全部实现自动化密闭运输,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三是加强道路机扫保洁。按照道路扬尘清扫标准,分类细化道路清扫方案,重点加强对环城路和企业进出厂线的清扫清洗力度,确保达到“以克论净”标准。四是大力推进露天矿山扬尘整治。理顺管理机制,制定整治方案,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的原则,加强修复绿化,实现露天矿山扬尘整治全覆盖。

调整能源消费结构。一是加快推进集中供热。新建、改造城市供热管网9.8公里、换热站10座,新增城市集中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以上。加快推进沁北电厂集中供热项目机组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保障玉川产业集聚区覆盖至东二环内企业的热源供应。二是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完成省定煤炭消费总量年度削减目标,新增耗煤项目实施减量替代,实行清单式管理,做到可核查、可统计。坚持“成熟一村、安装一村”,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整村推进“双替代”工作。在不具备电代煤、气代煤的农村地区,继续实施洁净型煤替代散煤。三是普及清洁能源。按照统一标准,完成工业煤气发生炉、热风炉、导热油炉的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多渠道拓展天然气气源,继续实行居民燃料清洁替代,建设总长30公里的天然气管网工程。

改善交通运输结构。一是全面完成车用油品质量提升。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持续开展对加油站、储油库的油品质量抽检,依法查处不合格油品行为。二是继续推进老旧车淘汰。要将老旧车信息录入城市监控系统和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黑名单”数据库,实施联合惩戒。三是加快推进遥感监测及网络平台应用。对通过遥感监测发现的尾气超标排放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并向社会曝光。四是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完善重型车辆绕城方案,明确国三(含)标准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严控重型车辆进城。同时,在部分路段设置限高杆和联合执法点,定期抽查重卡尾气和油品。五是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数据库,组织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专项执法行动。六是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比重不低于70%,行政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

重点时段污染管控。一是强化污染天气管控。完善轻中度和重度污染天气管控清单,按照“一厂一策”制定管控措施,落实到生产线和生产设备。二是抓好绿色调度。科学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以不同行业污染物排放水平确定差别化的采暖季错峰生产方式,充分调动企业治污主动性,实现“谁改造谁受益,早改造早受益”。三是持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加快推进秸秆利用产业化,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加强卫星遥感、“蓝天卫士”系统应用,确保实现夏秋两季“零火点”目标。全面落实禁止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和杂草要求。四是坚持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加强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等源头管控,规范销售网点管理。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全域范围、各镇镇区范围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2.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抓牢攻坚措施,改善水环境质量。

推动“河长制”落实。一是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构建市、集聚区和镇(街道)、行政村三级河长体系,明确责任,严格监管,完善水环境治理机制。二是对蟒河等13条河流的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整治,逐河制定治理计划。全面抓好清河行动,对河湖沿线的厕所、生活垃圾、秸秆等进行清理,开展河流底泥清淤工程。重点完成盘溪河生态综合治理。三是通过引水、蓄水和输水工程建设,加强水量调度管理,保障基本生态用水,维护水体生态功能。

养殖废水治理。一是按照禁养区调整划分方案,依法关闭取缔禁养区内的养殖户,并实施动态监控,严防反弹。禁养区、限养区内严禁新上养殖项目。二是非禁养区新建养殖项目的,实行严格的土地、环评等审批手续,配套建设相应治污设施,坚决杜绝粪污水入河。三是集中开展蟒河、济河及支流沿线重点区域养殖场(区)综合整治,全市规模畜禽养殖场(区)粪污综合利用设施配套率达到75%以上。

生活污水治理。一是疏通主要纳污管网,敷设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生活污水支管网,重点建设天坛街道、北海街道、玉泉街道的生活污水管网工程。二是建设覆盖虎岭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川产业集聚区的主管网和思礼镇区的排污主支管网,确保生活污水“应收尽收”。三是城市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实现稳定运行,强化玉川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坡头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承留镇滨湖社区、克井镇北辰社区污水处理站运行监管,确保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工业废水治理。一是严格落实环保新法新规新标,专项整治化工、焦化、煤炭、饮料、食品加工、毛皮制革、有色金属冶炼、医药制造、电镀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淘汰工艺装备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二是对蟒河、济河流域内的所有涉水企业开展规范化整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监管,确保工业废水稳定达标。三是按照国家、省的产业政策规定和环保要求,煤炭行业完成矿井水综合利用工程,钢铁行业开展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推进化工行业废水深度治理,启动实施电力行业废水“零排放”工程,对其他行业开展清洁化改造。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运输、市处理”的运作模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到位;通过“以奖促治、以奖代补”,完善产业集聚(开发)区和镇级环卫基础设施。二是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肥施用量,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三是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重点抓好全市24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完成省定生态村创建任务,提升农村环境保护水平。

饮用水水源保护。一是抓好小庄、柴庄在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在水源地保护区设置警戒地理标志,取缔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确保各项保护措施落到实处。二是抓好河口村水库和蟒河口水库两个城市备用水源地保护,完成备用水源地勘界立标工作,推进城市应急水源建设。三是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落实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评价,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标志建设,抓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

3.全面启动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做好防治项目,防控土壤污染风险。

重金属污染防治。一是制定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规划,坚持“控新治旧”,强化现有涉重金属企业深度治理,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涉重金属项目“等量置换”、“减量置换”措施,确保实现全市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二是以铅锌冶炼、铅酸蓄电池等行业为重点,开展涉重金属行业废气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确保企业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达到河南省铅冶炼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三是开展涉重金属行业废水深度治理,确保重点企业一类污染物排放口稳定达标;全厂实现达标废水循环利用,严格落实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确保外排雨水达标。同时从严限制含重金属工业废水进入市政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严防入河水质重金属超标。四是加快全市资源综合利用处置中心和豫光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建设,推进涉重金属企业深度治理,促进重金属相关行业良性发展。

农业污染防治。一是完成全市土壤污染详查相关任务,查明我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二是建立农艺调控、替代种植技术试验示范点,选用灌溉水净化、增施有机肥、钝化剂、阻隔剂和种植绿肥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三是结合我市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科学确定技术路径,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四是根据现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和相关工作任务,确定重度污染耕地区域,制定耕地重度污染区域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方案,在重度污染耕地疑似区域内,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五是确定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区清单,制定并组织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

建设用地污染管控。一是严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节的管理。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乡规划、供地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保障用地安全。二是开展历史遗留污染地块排查,对疑似污染地块名单进行动态更新,逐步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三是依据污染地块排查情况和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建立污染地块名录,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85%。

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一是以重金属危险废物为重点,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清单制度,实施动态更新。强化危险废物移入、移出的现场检查,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拓宽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渠道,提高利用效率,以煤矸石、脱硫石膏、粉煤灰、电石渣、磷膏渣等为重点,开展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对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有环境风险的堆存场所进行综合整治。三是采取升级改造、闭库销库等方式对现有尾矿库进行治理。完成重点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分级,完善治理设施和应急物资,编制和报备环境应急预案。

污染农田试点修复。一是利用中央环保专项资金,继续抓好我市500亩土壤重金属污染农田修复试点项目建设。二是组织开展关键技术研究攻关,降低修复成本,扩大实验面积。三是建立健全重金属污染土地农用功能退出机制,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和群众健康。四是围绕重金属行业发展战略目标,抓好河南省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与修复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为我市土壤重金属污染农田修复提供科技支撑。

(三)抓好八项重点工作

1.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成立专门机构,全面普查全市范围内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2.划定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以城市水源保护区、太行山猕猴自然保护区、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王屋山世界地质公园为重点,按照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边界,依法查处各类生态破坏行为。重点开展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各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及生态整治恢复工作,完成我市黄河湿地生态恢复工程。

3.强化环保基础能力建设。抓好各级各部门的环保基础能力建设,配套完善硬件设施。聘请国家和省级专家,组建我市环境攻坚技术团队,加强会商研判力量,开展精准、科学治污研究,指导环境攻坚工作开展。新建20座废水和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建成气溶胶激光雷达观测站,形成覆盖全市域的智能化监控网络,实时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多渠道、多途径引进、培养、选拔各类环境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进一步提高环保队伍素质。

4.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巩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强化“一长三员”制度落实,运用全域环境质量监测监控压实基层政府环境监管责任。在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等领域推行社会化服务,提升环境执法专业化水平。全面推进工业污染源达标计划,开展二氧化硫等各类专项整治,逐步实现污染源自动监控和污染源视频监控全覆盖。集中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采用环境保护“黑名单”约谈和环境整治信息公开等形式,推动落实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提升守法自律能力,全面提升环境安全水平。

5.推行“一证式”环境管理。在2017年率先核发的火电、造纸等15个行业的基础上,规范有序推进其他行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确保企业在投入生产使用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切实做到持证排污,实现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等事项的整合衔接。

6.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发布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事业单位名录,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降低环境风险。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分行业细化管控措施,严格特殊时段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提高预警预报能力。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应急保障体系。

7.深化辐射环境管理。深入开展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强化对核技术利用单位法律法规执行、辐射环境和个人剂量监测、人员培训、辐射防护制度落实等的监督管理。完善在线监控系统,强化放射源监管定期报告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不发生辐射环境事故。加强放射性废源、废物送贮工作的监督检查,废旧放射源送贮率100%。

8.探索实行区域环境质量考核。对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探索试行区域环境质量考核,在总结试行经验的基础上,推动开展生态环境补偿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相关规定,以及“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保护工作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解决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在环境保护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强化环保投入。要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倒逼企业治理污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环境保护基础建设,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并落实好配套资金,加快污染防治项目进度。企业要加大投入,确保污染治理工程按期投用。

(三)强化跟踪问效。市督查局要将环境保护目标纳入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的年度责任目标内容,实行台账管理,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的督导、约谈、挂牌督办和目标考核等工作。同时对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违法违规或失职渎职行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四)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报道我市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工作推进情况。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级老领导视察环保工作,针对提出的环境保护意见建议抓好整改。落实群众有奖举报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在全社会营造“同呼吸、齐奋斗、共命运”和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共同改善环境质量。

附件:2018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意见任务分解台账

2018年1月27日    


扫一扫
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