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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承诺制政策调整过渡期内需及时补充备案材料
来源:济源日报 作者:王莉 时间:2025-07-03 08:23

近日,记者从示范区医保部门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异地就医管理,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自2025年7月1日起,示范区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政策迎来重要调整,将对以承诺制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参保人员实行新规。

根据新政策,未补充备案材料的承诺制备案参保人员,6个月内不得变更或取消备案;取消备案后,24个月内,无法再次以承诺制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此外,取消备案期间返回参保地就医的,其报销比例将在本地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值得注意的是,若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备案材料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将严格依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为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示范区医保部门为2025年7月1日前已通过承诺制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人员,设置了过渡期至2025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相关医保待遇仍按原政策执行,过渡期结束后将全面执行新政策。

济源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提醒,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补充材料或取消备案。线上可在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河南医保”小程序,进入“我要办”板块,在“异地就医服务”模块中选择“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补充材料”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取消”;线下可前往医保服务大厅或就近的基层医保服务站办理相关业务。请参保人员及时关注政策变化,尽快按规定完善备案手续,避免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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