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有奖发票活动的严肃性与公平性,规范发票开具行为,保障广大商家与消费者参与济源示范区有奖发票活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济源示范区“开票有喜·福气临门”有奖发票扩围升级活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商家拒绝开票情形
为了参与有奖发票活动,个人提出以下不合理开票要求的,商家可依法拒绝开具发票:
(一)要求开具未实际发生消费,或与实际消费情形不符的发票;
(二)要求不合理分拆、合并开具发票;
(三)在未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时,要求开具红字发票;
(四)对同一笔消费,要求通过更改购买方信息反复进行红冲后再开具发票。
二、商家要求
(一)对上述四类不合理开票要求坚决予以拒绝。同时商家应严格遵守发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发票开具流程,不得拆分或合并开票,对违规开票、虚开发票、恶意红冲发票、套取中奖资金的商家以及核销商户虚假交易、套现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回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向消费者说明不合理开票、发票红冲等行为的危害及法律后果,引导消费者依法依规参与活动。
(三)如遇恶意纠缠、胁迫开票等情况,可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
三、消费者要求
(一)自觉遵守发票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参与有奖发票活动,不得提出不合理开票要求。
(二)任何通过虚开发票、违规红冲(含退货红冲)等方式套取抽奖资格的行为,均涉嫌违反发票管理规定,一经查实,除追回中奖资金外,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对月红冲超3次的个人消费者,限制其后续参与活动的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拉入活动黑名单。
四、参与发票要求
以下发票不得参与抽奖活动:
(一)红字普通发票、已被全额红冲的蓝字发票,以及开奖时已作废的普通发票;
(二)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票面标注“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三)受票方为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个人的普通发票;
(四)受票方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普通发票;
(五)预付卡类发票;
(六)非正常、注销户开具的发票;
(七)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活动规则的发票。
五、发票违法行为举报
销售方拒绝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或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或济源示范区本地消费时开票单位不是济源示范区所辖企业的,消费者可向济源示范区税务局拨打电话进行举报,发票上传核验中存在的问题,可拨打银联客服进行咨询。
商务局咨询电话:0391-6633941
税务违法举报电话:0391-12366
云闪付客服电话:95534
本通告其他未明确事宜,以济源示范区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3部门《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开票有喜·福气临门”有奖发票扩围升级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济管商务〔2026〕35号)(http://xxgk.www.jiyuan.gov.cn/swj/xxgk_swj/zc/xzgfxwj/t1008833.html)文件内容为准。
特此通告。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商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税务局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