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商务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开票有喜·福气临门”有奖发票活动方案》的通知(济管商务〔2026〕9号)的规定,现将第一期“定期开奖”的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开奖时间:2026年4月24日19:00。
二、开奖地点:宝龙广场西2号门。
三、开奖范围:活动期间参与2、3月份(第一期、第二期)“即开即奖”抽奖审核通过的发票(未红冲)均可参与本次定期开奖。
四、开奖方式:通过“抽奖系统”公开进行发票抽奖,由河南省济源市金天公证处进行全程公证与监督,活动现场全程直播。抽奖结果及时通过示范区商务局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及我市官方媒体进行告知。中奖者本人需按照公告要求及时兑奖。若单个消费者中奖多次,仅可享受奖金最高的1次,其余中奖记录将自动回归奖池。
五、奖金设置:定期开奖共设置三个等级奖项,一等奖1个,价值20000元(税前)的黄金、白银制品或饰品;二等奖4个,价值10000元(税前)的黄金、白银制品或饰品;三等奖8个,价值5000元(税前)的黄金、白银制品或饰品。合计共10万元(税前)。
六、奖金兑付:定期开奖的中奖奖项将发放同等中奖价值的黄金、白银制品或者饰品,中奖者应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到示范区商务局(第二行政区9号楼9103房间)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30日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奖品。逾期未兑付的,视为弃奖。
七、兑奖所需资料:中奖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参与活动时登记的手机号码、中奖发票打印件、消费小票或支付凭证等。
八、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兑奖:
(一)私自印制、伪造、变造的发票;
(二)虚开套奖的发票;
(三)抽奖后红冲的发票;
(四)兑奖人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
(五)手机号码验证不通过的;
(六)消费小票不在活动期间的发票;
(七)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九、税收缴纳:兑奖者领取定期开奖奖金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次个人所得税将由示范区商务局代扣代缴。
十、其他
济源示范区有奖发票活动相关规定,以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等3部门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开票有喜·福气临门”有奖发票活动方案》的通知(济管商务〔2026〕9号)的规定为准。
本次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定期开奖”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税务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商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税务局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局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