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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17-00353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济政办〔2017〕71号
标  题: ​关于印发济源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7-11-11 发布时间: 2017-11-11
关于印发济源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产业集聚区(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

《济源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10日


济源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豫政办〔2016〕203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战略方针,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坚持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从合理制定农业水价、拓宽资金渠道、推动结构调整、配套田间节水设施和提高农技水平等方面入手,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推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保障农业用水需求,在总体不增加农民用水费用下,加快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二)改革目标。选择王屋山水库灌区为试点,2017年年底完成西干管田间管网建设,2018年年底前完成田间管网建设,配套安装供水计量设施;完成工程产权界定工作,颁发产权证书;明确农业初始水权,颁发农业初始水权证书;按照运行成本和全成本核定农业水价;出台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制度。2019年开展水权交易试运行,总结经验,在全市推广。

2025年年底前,建立合理反映农业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完善农村基层用水组织,农业水费计收基本到位,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措施广泛应用;建立可持续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用水效率和效益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三)完善计量设施。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在2018年3月底前,完善试点灌区王屋山水库灌区农田水利配套工程西干管供水计量设施,2018年年底前完善全部供水计量设施。(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财政局、王屋镇、下冶镇、大峪镇)。

全市新建或改建的农田水利设施,必须配套安装供水计量设施,提倡同步建设供水计量和远传设施,实现水量、电量精准计量和数据远程传输。(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局、农牧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明晰工程产权和管护主体。2018年3月底,由市水利局牵头完成王屋山水库灌区农田水利设施产权界定工作,并颁发产权证书,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全市新建的农田水利设施,由主管单位牵头,在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必须完成工程产权证书的发放,并落实好管护主体。(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村用水户协会作为农业末级用水协商定价、计量收费、水权转让的实施主体,要强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五)做好农业用水总量控制。综合考虑水资源条件、作物灌溉制度和农业生产方式等因素,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2018年3月底前,完成王屋山水库灌区用水定额的测算和水量分配工作。(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六)明确农业初始水权。确定农业初始水权,落实相应主体的用水权利和义务,由市水利局牵头颁发农业初始水权证书,探索建立水权交易制度。(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七)加强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和节水技术推广。综合全市水资源分布现状和农业灌溉条件,在稳定粮食产量和产能的基础上,引导农民因地制宜调整优化种植结构,选育推广需水量少的耐旱节水作物。积极支持发展节水农业,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设施。结合农机农艺深松翻地,覆盖保墒等措施,充分利用雨水资源,提高天然水的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农牧局、水利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八)测算核定农业用水水价。依据2003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令第4号《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310号)等文件的规定,2017年年底完成王屋山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的测算工作,区分骨干工程和末级渠系,分别测算运行维护成本和全成本。指导做好全市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的核定工作。王屋山水库灌区农业供水暂时执行协议价,逐步实行成本价,积极推行终端分类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九)加强水费计收和使用监管。建立健全水费计收与使用管理、供水管理等相关制度,做好农业用水定额、实际用水量、水价标准和水费收取等情况的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农业水费计收、使用管理的透明度。发挥村用水户协会管护主体和水费计收的职能作用,确保农业水费应收尽收,并发挥应有的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十)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同步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以及用水户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对农业生产定额内用水实行精准补贴,补贴范围主要包括小麦、水稻、玉米、薯类等粮食作物的定额内用水量。

农业用水精准补贴的使用管理,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发放补贴的申请、审核、审批、兑付等程序,补贴对象向市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办公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发放补贴资金。

对积极推广节水技术、采取节水措施、调整优化种植结构节水的经营主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种粮农户给予奖励。

在相关部门完成定额内用水成本和运行维护成本测算工作后,财政部门及时出台济源市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方案和农业用水节水奖励办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十一)多渠道筹集精准补贴资金。统筹各级财政安排的各种惠农资金,并不断拓宽筹资来源渠道,多方筹集资金,落实精准补贴资金,在2018年度要纳入预算,加强管理,规范使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将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有序推进。市政府为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责任主体,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发改、水利、财政、农业、政府投资办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有关日常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主体,要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制,把握好方向和路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十三)加强指导协调。发改、财政、水利、农业、政府投资办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加快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推进步伐,并及时总结改革经验,逐步完善推广。

(十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要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解读,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水情教育,树立节水观念,增强节水意识,提高节约用水的自觉性,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十五)建立考评机制。市政府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列入职能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加强目标台账督导考核,提高各部门工作的责任心,保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主办:市水利局                                              督办:市政府办公室六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驻济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中级法院,检察分院,市法院,市检院。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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