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济源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实施方案》(济政办〔2016〕59号)要求,对依申请的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具体服务对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实施依据、收费标准等信息要素,通过门户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要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年底前所有依申请的公共服务事项能够实现“最多跑一次”。要从广大人民群众需求出发,不断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要严格按照《济源市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济政〔2016〕28号)要求,对公共服务事项实施动态调整。
附件:市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2017年11月26日
主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一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驻济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中级法院,检察分院,市法院,市检院。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