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市管国有企业:
《济源市市管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2月12日
济源市市管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指导意见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国资委的河南省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6〕112号)和《中共济源市委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管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济发〔2016〕11号)精神,为准确界定我市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有针对性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管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下同)功能界定与分类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类别
根据市管国有企业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市管国有企业界定为竞争类、功能类和公益类。
(一)竞争类国有企业。竞争类国有企业,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满足一般性市场需求,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兼顾社会效益,注重经营绩效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主要包括工业和商贸类企业。
(二)功能类国有企业。功能类国有企业,承担政府重大专项任务、实现政府调节经济、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特定功能,以服务政府战略,促进产业发展为主要目标,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主要包括政府投资类公司。
(三)公益类国有企业。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兼顾经济效益,必要的产品和服务价格可以由政府调控,主要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和公共交通等企业。
二、分类方法
(一)企业分类的主要依据
1.根据政府出资组建企业时,明确的企业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设定企业类别。
2.根据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的需求设定类别。满足一般性市场需求的是竞争类企业,满足特定功能需求的是功能类企业,满足城乡公共需求的是公益类企业。
3.根据核心指标占比设定企业类别。结合企业战略定位和主业,选取相关业务的资产(资本或投资)、营业收入、实现利润和从业人员四项指标作为核心指标,分别计算相关业务的四项指标占企业对应指标总额的比例,相关业务三个以上核心指标占对应指标总额的比例超过51%,则企业划入相应类别。
(二)企业跨类业务的认定
1.跨类业务是指企业在主业以外承担或从事的其他类别的业务,跨类业务包括项目、投资和下属企业等。
2.企业承担或从事的其他类别业务的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占企业对应指标总额的比例在10%以上,可以认定为跨类业务;未达到10%但对企业经营业绩确实有较大影响的,也可认定为跨类业务。
3.跨类业务认定范围原则上涵盖到三级企业。
(三)建立企业功能界定和分类的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机制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要对企业的功能定位与分类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原则上每3年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对企业分类作适当调整,特殊情况下可实时调整。
三、分类施策
(一)分类推进改革。竞争类和功能类国有企业要按照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要求,加大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充满生机活力的市场主体。其中,竞争类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创新商业模式为导向,积极引入其他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加大改制上市力度,着力推进整体上市。功能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公益类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
(二)分类促进发展。各类企业要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快转型升级,优化产品布局,提升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竞争类和功能类国有企业要优化资源配置,加大重组整合力度和研发投入,加快科技和管理创新步伐,持续推动转型升级,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其中,竞争类国有企业要支持和鼓励发展有竞争优势的产业,优化国有资本投向,推动国有产权流转,及时处置低效、无效及不良资产,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多渠道分流安置人员,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功能类国有企业要合理确定主业范围,重点投资发展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战略性前瞻性产业。公益类国有企业要根据承担的任务和社会发展要求,加大国有资本投入,严格限定主业范围,加强主业管理,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分类实施监管。对竞争类和功能类国有企业,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提高国有资本回报、规范国有资本运作、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建立健全监督体制机制,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公开,严格责任追究,在改革发展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其中,对竞争类国有企业,重点加强对集团公司层面的监管,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积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对功能类国有企业,重点加强对国有资本布局的监管,引导企业突出主业,更好地服务重大战略和重大任务。对公益类国有企业,把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作为重要监管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分类定责考核。对竞争类国有企业,重点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和市场竞争能力,考核中引入行业对标机制。对功能类国有企业,合理确定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的考核权重,加强对服务全市发展战略、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完成重大专项任务情况的考核,考核中引入政府主管部门评价机制。对公益类国有企业,重点考核成本控制、产品质量、服务水平、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区别地考核经营业绩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考核中引入社会评价机制。
科学考核企业跨类业务。对竞争类和功能类国有企业承担公益性任务的,考核时剔除公益性任务对财务性考核指标的影响;对公益类国有企业从事商业性业务的,将商业性业务的效益增长情况作为增加一定比例绩效年薪的依据,并视情况纳入考核。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济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市国资局负责分类工作,形成方案后报市政府批准,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分类工作。集团公司或一级企业根据需要,对所出资企业进行功能界定和分类。
(二)完善配套措施。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与企业功能界定和分类相配套的政策措施,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
(三)加强指导服务。市国资局要把企业功能界定和分类工作作为指导监督和分类改革发展工作的重点内容,加强对全市企业分类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分类工作有序推进。
金融、文化等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另有特殊规定的依其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济源市市管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名单
附 件
济源市市管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名单
一、竞争类国有企业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济源市商贸(集团)总公司
河南国信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济源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济源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济源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济源市民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功能类国有企业
济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济源市北控水务有限公司
三、公益类国有企业
济源市城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主办:济源市财政局 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一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驻济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中级法院,检察分院,市法院,市检院。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