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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17-00382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济政〔2017〕39号
标  题: ​济源市人民政府嘉奖令
成文日期: 2017-12-12 发布时间: 2017-12-12
济源市人民政府嘉奖令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7年10月18日至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胜利召开。这次会议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为确保党的十九大安全顺利举行,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将党的十九大安保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不辱使命的责任担当,拼搏奉献的务实作风,敢打必胜的精神状态,与各单位各部门一道,勠力同心、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各项安保维稳任务。全体公安民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全警动员,全体参战,从9月份开始全员取消节假日、全员停休、全员禁酒,恪尽职守、顽强拼搏、埋头苦干、连续作战,摸排1.3万个安全隐患全部“清零”,刑事、治安、交通警情同比分别下降38%、4%、13%,火灾事故零发生,圆满完成了维稳安保任务,实现了“五个严防、两个确保”的工作目标,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做出了积极贡献。为鼓舞斗志,激励奋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公安局予以通令嘉奖。

希望市公安局珍惜荣誉,戒骄戒躁,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做出更大的成绩。希望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市公安局为榜样,担当进取,主动作为,为建设又富又美济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7年12月12日

主办:市委政法委员会                                              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三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驻济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中级法院,检察分院,市法院,市检院。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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