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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15-00165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济政〔2015〕34号
标  题: ​关于印发济源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5-08-31 发布时间: 2015-09-09
关于印发济源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济源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8月31日         

济源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实 施 方 案 

  

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任务。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中央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推进全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全面推进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精神,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文社文发〔2010〕49号)要求,参照《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2015年修订)中有关中部地区创建标准,结合我市“十三五”规划中关于公共文化服务和建设等方面的措施和目标,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大文化”的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基层为重点,不断夯实文化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推动公共文化事业大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工作目标 

根据创建标准和要求,结合济源实际,进一步整合资金和现有资源,创新建设方式和模式,努力打造特色亮点。到2017年,全面达到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验收标准,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覆盖、互联互通。 

——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手段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公共文化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逐步形成。 

——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公共文化网络设施建设 

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完善,布局合理,网络健全,符合国家相关建设标准,每千人占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面积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实现市有公共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非遗展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建有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建有文化广场)。 

图书馆、群艺馆建设。图书馆达到部颁一级馆标准,人均占有藏书0.8册以上,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0.8次以上,人均年增新书0.05册以上,人均到馆0.4次以上。群艺馆达到部颁一级馆标准。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镇(街道)建有独立设置的综合文化站,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管理服务等达到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建标〔2012〕44号)和文化部制定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48号)等文件的要求。 

村(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70%的村(社区)统筹建有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200平米,配套建设群众文化活动广场。 

(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河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定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地域特色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以集聚区、镇(街道)为基本单位推进落实标准,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 

保障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设有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将农民工文化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公共文化机构、社区和用工企业为实施主体,满足农民工群体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文化需求。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制定各类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规范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群众文化需求,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 

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免费开放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科技馆、工人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以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有向社会免费开放的项目,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图书馆、群艺馆各配备1台以上流动服务车。图书馆每年下基层的流动服务次数不低于40次,群艺馆每年组织流动演出10场以上,流动展览8场以上。图书馆、群艺馆具有数字资源提供能力和远程服务能力。 

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看1场以上电影、每年看4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 

(三)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 

图书馆建设3个以上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群艺馆建设2个、博物馆建设1个以上地方特色资源数据库。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不低于25TB。 

集聚区、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配备数字文化设施,具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基层群众可以通过固定上网终端、网络电视、手机等多种方式使用文化共享工程数字服务产品,以及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等的数字资源。 

统筹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博物馆建设、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数字农家书屋、城乡电子阅报屏建设等项目,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实现共建共享。 

(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 

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制定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意见和目录,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多渠道加大公共文化服务投入力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另一方面通过社会购买服务、PPP合作模式等新的投融资方式,谋划引进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产业项目,进一步促进我市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共同繁荣、共同发展。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发展文化志愿服务。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创新服务内容、工作方式和活动载体,探索具有地方或行业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模式。 

培育和发展文化类社会组织,实施群众文化团队扶持项目,形成群众文化团队建设运行长效机制,建立群众文化活动交流平台。 

(五)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建设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制度。建立由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加强统筹、整体设计、协调推进。发挥基层党委政府作用,建立统一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加强各类重大文化项目的统筹实施,实现共建共享,提升综合效益。 

坚持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健全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规范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水平。 

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探索引进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 

(六)公共文化服务保障 

公共财政文化事业费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公共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稳步提高。继续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人均文化事业费(按常住人口计算)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人员配备3名以上,设立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行政村和社区至少配置1名公共财政补贴的工作人员。市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70%。加强业余文化骨干、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每个社区、村业余文艺团队不少于2支。 

把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参加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网络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0课时。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4月一2015年7月)。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调研,全面掌握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依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标准,结合济源实际,制定创建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制度研究方向,完成申报工作,通过创建资格审查。 

(二)实施攻坚阶段(2015年8月一2017年3月)。制定创建工作推进计划,制定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及制度,建立目标管理和考评机制,分级分类推进,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三)迎接验收阶段(2017年4月一2017年8月)。对照创建标准,开展全市创建工作自查及整改工作,迎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7年9月一2017年12月)。对全市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完成创建任务较好、创建成效显著的集聚区、镇(街道)、村(社区)和有关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推动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济源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聘请国家、省及我市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咨询机构,为全市创建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二)健全政策体系。加强文化领域制度建设,规范文化阵地管理与服务,依法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行规范化管理。研究制定文化设施建设、活动开展、队伍建设、财政投入等政策,制定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鼓励政策,推动公共文化可持续发展。结合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课题研究工作。 

(三)加强考核监督。建立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及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专项目标体系,列入集聚区、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实行绩效考核。充分利用暗访、问责、曝光等方式,强化创建目标任务落实。 

(四)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广泛进行宣传发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及时报道我市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宣传创建工作典型事迹,使创建工作深入人心,为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主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督办:市政府办公室六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驻济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中级法院,检察分院,市法院,市检院。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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