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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15-00210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济政〔2015〕44号
标  题: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3+1”工作的实施意见
成文日期: 2015-11-15 发布时间: 2015-11-15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3+1”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的造林绿化、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简称“3+1”工作),现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绿色发展、改善民生为重点,统筹生态济源、美丽济源建设,结合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全域旅游、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强化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促进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加快城乡环境协调发展,推动城乡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造林绿化

以建设生态济源、美丽济源为目标,突出重点,注重质量,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以荒山造林、通道绿化、城镇绿化、学校绿化、企业绿化、景区绿化等为重点,全面动员,扎实推进,进一步提高城乡绿化水平,加快实现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

1.市林业局:完成市级荒山造林3500亩,镇级荒山造林3000亩,直播造林(点橡造林)8000亩,封山育林1万亩,建设12个森林生态村,建成市级义务植树基地1处、镇级义务植树基地11处,鼓励、引导以林果采摘、观光休闲为主的森林生态园建设,完成济源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大峪镇张岭)绿化。

2.市交通运输局:完成小浪底专用线二期、温邵线(西二环—羊毛衫市场)绿化;完成邵吉线、济邵高速邵原站、新济线、荆华路和风毁林带绿化;加大对已建成道路绿化的管护,对通道绿化已经成材路段分批分段进行采伐更新。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政绿化:完成济源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武警部队门前、黄科大西围墙外、环城公路、济水大街东段、职教园区东侧路、汤帝中路(北海路—济渎路)、湨河园、沁园路网通公司门前等绿化。

社会绿化:牵头完成11个镇的小城镇、5个街道所辖居委会的绿化提升;牵头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居住小区绿化提升。

4.市教育局:牵头完成克井一中、济源市六中、健康路小学、克井镇原昌学校、沁园中学、轵城镇实验中学、承留镇实验小学、邵原镇一中、太行路学校、玉泉二中、玉泉堽头学校等11所学校绿化,栽植乔木989棵,竹子340平方米,红叶石楠116平方米,草坪2500平方米。

5.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完成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金马能源有限公司、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河南金利铅业有限公司、济源市欣欣实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绿化提升,栽植苗木44085株,草坪13000平方米。同时,试点推行企业碳汇造林,选择一批重点企业,选定碳汇造林基地,开展碳汇造林1000亩。

6.市旅游局:牵头完成我市6家旅游景区绿化提升,其中王屋山景区完成道境广场、停车场绿化;五龙口景区完成荆浩文化苑、亲子游园、猕猴王国绿化,共栽植各类苗木2800株;小浪底景区栽植3米雪松130株、女贞340株、生态停车场1000平方米;黄河三峡景区完成停车场绿化15000平方米、野猪林漂流绿化、桃花岛补栽;九里沟景区补栽侧柏300株;小沟背景区对游客服务中心周边及山门周边、游线两侧、愚公村、娲皇庙周边进行全面绿化、美化。

7.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完成二号路及愚公路两侧空地绿化,绿化面积12000平方米;补植三号路、四号路、六号路、王屋路等道路行道树120棵;完成力帆冲压和力帆涂装项目厂区绿化9000平方米;完成ABB厂区绿化3000平方米。

8.市虎岭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完成企业及社区绿化,其中三湖嘉园绿化1.5万平方米,金江炼化1万平方米,海湾实业公司栽植乔木850棵、小灌木2万株、草坪2.5万平方米,巨力钢丝绳有限公司绿化2500平方米。

9.市玉川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完成玉川一号线北坤鑫物流周边绿化5000平方米,对辖区11个村内绿化带进行集中绿化提升,对往年绿化死亡、缺失苗木进行补植。

(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坚持“民生优先、统筹兼顾、政府主导、改革创新”的原则,以解决山区群众饮用水困难、提高农田综合抗灾能力为目标,以水源工程、节水灌溉等工程为主,以“愚公杯”竞赛活动为载体,加快建设关系农民生活、生产和增收的水利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市水利局:

1.市级工程:完成天坛山供水站总干管维修三期工程、天坛山供水站南岭-赵老庄饮水改造工程、布袋沟供水站管网改造工程、王屋山供水复线东干配套工程、大峪镇偏看村塘坝工程、思礼镇三河水库治漏工程等6项。

2.镇级工程:牵头完成梨林镇农村饮水改造工程、梨林镇涝河清淤工程、五龙口镇西正村灌溉工程、五龙口镇董庄村灌溉工程、王屋镇竹泉村河道治理工程、邵原镇院科村灌溉工程、大峪镇王庄方山村水源工程、大峪镇仙口村塘坝工程、坡头镇栗树沟村水源工程、克井镇北辰灌溉工程、承留镇二道沟塘坝工程、承留镇栲栳村灌溉工程、思礼镇三教堂村塘坝工程、轵城镇战天村灌溉工程、轵城镇南冢村灌溉工程、玉泉西水屯南水屯涝河整治工程、玉川大社村排洪渠工程、高新区东轵城村灌溉工程等18项。

(三)土地整理

以归并零散地块、配套完善农田基础设施为重点,全面提升农田的生产能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市国土资源局:完成邵原镇崔家庄等28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完成王屋镇土地整理600亩、下冶镇土地整理600亩、邵原镇土地整理800亩。

(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以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大村庄及沿线环境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提升农村整体形象,夯实全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基础。

市城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

1.完善农村环卫机制:加强农村环卫经费补助;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环卫机制创新,试点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和农村环卫市场化服务工作。

2.省级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示范村创建:在“三保五化”的基础上,以“三无一规范”为基本要求,梯次推进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2016年新完成省级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100个、示范村50个;并加强2015年已建成村的后期管护。

3.主干道沿线及重点区域专项整治:以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县道等主次道路和市境出入口等关键节点,以及沿线村庄、市场等为重点,集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

三、资金安排

市财政安排4650万元用于今冬明春“3+1”工作奖补。其中,奖励资金[含产业集聚(开发)区奖补资金]150万元,市林业局782万元,市交通运输局1140万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40万元,市水利局1218万元,市国土资源局120万元,市城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900万元。

四、实施计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1月18日—11月25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细化工作台账,定责任、定措施,层层召开会议,全面动员,广泛发动。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密切配合,深入宣传“3+1”工作的重要意义,尽快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全市上下积极投入到今冬明春“3+1”工作中来。

(二)项目实施阶段:2015年11月25日—2016年4月30日

各牵头单位要做好项目建设的标准制定,并全程跟踪指导,搞好技术服务,督导检查落实;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城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市政府投资办等单位,要做好对工程建设的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协调项目招投标、工程验收和苗木采购等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村(居)委员会要按照会议安排和工作台账要求,科学规划,全面开工建设,尽快形成行动高潮,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5月上旬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城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牵头,市财政局、市政府投资办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专业人员参加,对照台账,深入实地进行检查、验收、评比,并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较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并严格责任追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面发动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群众齐动员,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完善投融资渠道,动员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人士,积极投身到“3+1”工作中来,自觉筹资、筹劳,迅速掀起今冬明春“3+1”工作建设高潮。

(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市林业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旅游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城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等牵头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统筹考虑,突出重点,突出亮点,突出特色,全力打造精品亮点,全面促进“3+1”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市政府投资办、审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全力配合,加快项目评审和招投标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开工。

(三)完善制度,确保成效

一是建立工程图、账、地点对照检查机制,从开始落实任务到最终检查验收,工程不得随意更改、调整。二是坚持周报告制度,各单位每周要向市政府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三是继续强化三级督查制度,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城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要坚持一线跟踪督查,逐项督促落实,定期进行通报;各职能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施质量督导,全面核查工作进度和质量;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要对所有工程常态跟踪督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等现象的发生。四是市财政局、政府投资办要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奖补资金,确保各项工程顺利实施。

2015年11月15日

主办:市城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                   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三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驻济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中级法院,检察分院,市法院,市检院。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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