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出台了《济源示范区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解读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关于开展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认综〔2021〕36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关于公布全国第二批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数字化转型试点名单的通知》(发改价认综〔2022〕110号)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各地工作开展情况,选择在部分城市先行先试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数字化转型工作。经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积极争取、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济源示范区于2022年9月2日获批全国第二批18个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之一。
为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起草了《济源示范区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起草过程中,严格遵循国家、省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济源实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制定了该《实施方案》。经示范区管委会常务会议讨论研究通过后,出台了该《实施方案》,并印发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二、主要内容
《济源示范区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共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进度安排、工作要求四部分。
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数字化转型工作,以全面系统构建符合示范区特点的房地产价格动态批量估值和认定体系平台为目标,积极探索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新机制、新模式。
第二部分为工作任务,分别从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模式、构建房地产价格动态批量估值和认定体系平台、建立涉税房地产价格争议处理机制、打造可视化数据动态分析和成果展示平台、建立工作专班五个方面予以明确。
第三部分为进度安排,主要分为动员部署、全面推进、阶段性总结、应用推广阶段四个阶段,有力推进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数字化转型工作进度。
第四部分为工作要求,分别从提高站位、一体推进,因地制宜、力求创新,纵横联动、协同配合,筑牢防线、严控风险四个方面予以要求,加快工作落实。
三、解读机构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解读人:靳 勇 联系方式:0391-663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