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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机构: 时间:2017-09-13

为全面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70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草拟了《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政策解读提纲

1.背景依据

为全面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70号)要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草拟了《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意见总体要求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建立健全个人信息安全、信用权益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有序推进个人诚信信息共享使用,着力完善个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经过五年努力,全市个人诚信意识显著提升,诚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基本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2.起草过程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先后共征求了市委宣传部、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委等23个部门的意见,其中市委宣传部、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委、民政局、人社局、环保局、城乡规划局、农牧局、商务局、审计局、旅发委、安监局、食药监局、人行、中院、河务局、地税局、济源日报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机局、气象局、防空办无意见。

3.主要内容

《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共四部分。

一是指导思想。

二是基本原则。包括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坚持重在教育,奖惩联动;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坚持健全法制,有序发展。

三是任务分工。包括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推进个人信用信息共享使用,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个人信息安全、权益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加强个人诚信宣传教育。

四是强化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强化责任落实。

二、解读渠道

通过济源之窗、济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信用济源”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济源日报等新闻媒体进行解读,同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随时接受公众的政策咨询。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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