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河南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草拟了《济源市食盐储备管理办法(试行)》。
一、政策解读提纲
(一)背景依据
加强我市食盐储备管理,增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维护我市食盐市场稳定,确保食盐供应安全,根据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河南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食盐储备分为政府食盐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食盐储备。储备食盐是用于政府应对重大自然危害、突发事件和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特殊时期市场供应的小包装成品食盐。
(二)起草过程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根据我市居民食盐消费量、政府宏观调控需要等情况,提出市级食盐储备的储存规模和总体布局建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主要内容
《济源市食盐储备管理办法(试行)》共六部分。一是总则;二是储备和动用管理;三是资金管理;四是保管工作;五是监督与检查;六是附则。
二、解读渠道
通过济源之窗、济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信用济源”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济源日报等新闻媒体进行解读,同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随时接受公众的政策咨询。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