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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解读
发布机构: 时间:2017-08-24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豫政〔2016〕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草拟了《济源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政策解读提纲

(一)背景依据

为加快推进济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把济源建成又富又美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10号)文件,市发改委草拟了《济源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并征求了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中院等41个单位的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起草过程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先后共征求了宣传部、公安局、司法局、卫计委等41个部门的意见,其中市委组织部、政法委、统战部、法院、检察院、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委、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牧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广新局、体育局、统计局、旅发委、安监局、食药监局、规划局、工商局、质监局、人防办、国税局、地税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行无意见;市委宣传部、中院、检察分院、金融办、公安局、司法局、卫计委提出不同意见。根据各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鉴于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委进行了部分修改。在《规划》总体结构上,根据豫政办〔2016〕2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省略了主要在省级层面操作的“信用体系示范试点创建工程”、“信用基础研究工程”、“信用服务机构培育工程”等内容,将《规划》中第八大部分由原来的十个部分压缩为七个部分。

(三)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分为十个大方面:

一是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二是总体思想;

三是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包括: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强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加强公务员诚信建设管理;

四是商务诚信建设,包括:生产领域信用建设,流通领域信用建设,金融领域信用建设,税务领域信用建设,价格领域信用建设,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信用建设,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统计领域信用建设,中介服务业信用建设,广告领域信用建设,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建设;

五是社会诚信建设,包括: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信用建设,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建设,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教育、科研领域信用建设,文化、体育、旅游领域信用建设,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建设,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领域信用建设,社会组织诚信建设,自然人信用建设,互联网应用及服务领域信用建设;

六是司法诚信建设,包括:法院公信建设,检察公信建设,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建设,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建设,加强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诚信建设,健全促进司法公信制度;

七是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包括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金融业征信平台建设,推进社会征信系统建设,推进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

八是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程,包括:政务信息公开工程,信用产品和服务运用工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建设工程,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信用人才培养工程,诚信文化建设工程;

九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行机制建设,包括:建立健全信用政策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信用标准体系,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强化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加强信用服务市场监管,

十是完善政策实施保障体系,包括:加强组织保障,抓好责任落实,加强政策支持。

二、解读渠道

通过济源之窗、济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信用济源”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济源日报等新闻媒体进行解读,同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随时接受公众的政策咨询。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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