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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至2350元
来源:济源日报 作者:王莉 通讯员 张新泉 时间:2025-12-08 09:53

近日,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缴存基数下限适用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公积金〔2025〕10号),明确济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每月2350元,与河南省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保持一致,覆盖全区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自主缴存者。

此次调整旨在贯彻落实《河南省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动态平衡住房公积金缴存与工资水平,发挥缴存基数“控高保低”作用,保障缴存职工长期住房资金积累权益。

为确保政策平稳落地,本次调整相较于省内其他地市的突出亮点是设置自主过渡期(自2025年12月3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过渡期内,缴存基数低于2350元新标准的缴存单位及自主缴存者,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财务规划自主选择是否提前适用新缴存基数下限;2026年7月1日起,将进入全面强制实施阶段,所有缴存单位及自主缴存者须统一按新缴存基数下限标准执行,确保制度公平统一。

办理方式方面,缴存单位可选择网上办理或窗口办理,自主缴存者仅支持窗口办理。其中,开通网上服务大厅业务的单位,专管员通过Ukey登录网厅即可完成调整,实现“零跑腿”;选择窗口办理的单位,专管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U盘拷贝《单位批量调基表》,录入新基数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自主缴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具体办理地点为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D区4楼综合服务大厅以及银行代办网点。银行代办网点包括建行济源分行住房金融业务中心(沁园路丹尼斯对面)和交行济源黄河大道支行(黄河大道与愚公路交叉口东南角),可按需就近办理。

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缴存单位调整基数后需及时公示告知职工,对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新入职或调入职工缴存基数下限按本次规定执行。如遇政策疑问或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热线0391-12329/6633773,或前往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D区4楼综合服务大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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