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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济源示范区“开票有喜·福气临门”有奖发票活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6-01-15 09:45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1月15日-1月29日

二、反馈意见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联系电话:0391-6633941

2.电子邮件:nmk6196@126.com

3.通信地址:济源市沁园街道第二行政区9号楼9013房间(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

电子邮件、来函等请注明“济源示范区‘有奖发票’活动”意见建议和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附件:济源示范区“开票有喜·福气临门”有奖发票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商务局

2026年1月15日

济源示范区“开票有喜·福气临门”有奖发票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升消费信心,释放市场消费潜力,持续提升税收管理质效,济源示范区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济源示范区税务局、济源示范区财政局三部门联合,在济源示范区范围内开展“开票有喜·福气临门”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进一步增强消费能力、提升消费意愿,拉动全市消费增长。

一、活动时间与范围

2026年2月1日至11月30日,个人消费者于活动期间在济源示范区进行零售(不含汽车、医药类)、餐饮、住宿消费取得的数电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单张发票金额在100元以上(含税金额,含100元)。

二、有奖发票范围

(一)有奖发票的范围为消费者在济源示范区内用于个人消费并经过有奖发票系统验证的数电电子发票(普通发票)。

(二)具体发票种类仅包括数电电子发票(普通发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票不能参加开奖:

1.购买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发票及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普通发票;

2.未通过有奖发票系统验证的发票;

3.已开具红字发票所对应的原发票;

4.开奖时已作废的发票;

5.票面有“收购”字样的发票;

6.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7.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开具的发票。

三、有奖发票活动方式

(一)奖金设置

本次有奖发票活动共投入资金350万元,以即开即奖、定期开奖两种方式进行。

第一种即开即奖:

共投入310万元,每月开展1次,每次投放资金31万元,分10次投放完毕,共设置7个等级奖项:特等奖2000元电子消费券,1个;一等奖1000元电子消费券,3个;二等奖500元电子消费券,100个;三等奖200元电子消费券,300个;四等奖100元电子消费券,600个;五等奖50元电子消费券,1500个;六等奖20元电子消费券,3000个。

第二种定期开奖:

共投入40万元,每季度开展1次,每次投放资金10万元,分4次投放完毕。共设置三个等级奖项,一等奖1个,价值2万元的黄金、白银制品、饰品;二等奖4个,价值1万元的黄金、白银制品、饰品;三等奖8个,价值5千元的黄金、白银制品、饰品。

(二)开奖方式

第一种为即开即奖。消费者在活动当月取得符合条件的发票后,通过“云闪付”APP相关活动专区,拍照或上传数电发票图片,即可参与“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经系统检验合格,系统自动发放1次抽奖机会,该用户可直接参与抽奖,即开即奖。活动期间每人可上传10张发票,获得10次抽奖机会。奖项以电子消费券形式通过“云闪付”APP即时兑付中奖者,有效期为15个自然日。电子消费券需在指定商家核销,核销金额高出电子消费券面额1分钱即可支付。

第二种为定期开奖。定期开奖为当期参与即开即奖的发票。每季度结束后通过“抽奖系统”公开进行发票抽奖,由济源示范区公证机构进行全程公证与监督,济源示范区广播电视台进行全程直播。抽奖结果及时通过济源示范区商务局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及济源示范区部分媒体进行告知,在指定企业(待定)领取。除现场公布中奖结果外,消费者可通过济源示范区商务局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中奖者本人需按照公告要求及时兑奖。在“定期开奖”中,若单个消费者中奖多次,仅可享受奖金最高的1次,其余中奖记录将自动回归奖池,后期重新进行抽奖。

(三)定期开奖的兑奖要求

1.中奖者应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进行兑奖,逾期未兑奖视为放弃。

2.兑奖所需资料:中奖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册云闪付登记的手机号码、中奖发票打印件、消费小票或付款凭证等。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兑奖:

(1)私自印制、伪造、变造的发票;

(2)超过兑奖时限的发票;

(3)已作为单位消费入账的发票;

(4)兑奖人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

(5)手机号码验证不通过的;

(6)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4.兑奖者领取定期开奖奖金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次个人所得税将由济源示范区商务局代扣代缴。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济源示范区“有奖发票”工作领导小组,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副市长赵会生任组长,商务局、税务局、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各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调度、协调推进、信息汇总等工作。

(二)市商务局负责“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的组织实施;税务局负责“有奖发票”实施方案的拟制,发票校验、数据联通、违规发票核查等工作;财政局负责负责安排相关资金;市场监管局负责规范市场秩序,查处商户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公安局负责查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商户动员和宣传工作。建立定期调度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规范有奖发票活动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开展,防范骗补风险。专款专用:资金仅限用于有奖发票奖金兑付,不得挪作他用。公开透明:资金筹集、使用、结余等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安全高效:确保资金安全,优化拨付流程,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动态优化:根据监管情况和试点效果,及时完善制度设计,堵塞管理漏洞。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动态性原则,构建多维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资金动态监管与骗补打击,重点查处伪造发票、虚假交易、冒用他人信息、内外勾结套取奖金等骗补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追回被骗资金,对个人记入征信报告;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资质,追究法律责任。对挪用、截留、挤占资金,或在资金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云闪付平台要做好兑奖、抽奖池及参与活动的消费者信息库建设,做好活动宣传推广工作,采取有效技术手段,堵塞交易管理漏洞,对异常情况及时预警、协助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

(五)组建专业技术团队,负责抽奖系统的建设、运维和安全保障工作,建立系统故障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技术支撑,保障发票数据校验、信息传递高效准确。

(六)涉及领域商家需开具符合要求的数电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同一消费事项涉及的消费金额不允许拆分多次开具发票。电子消费券核销商家需增强诚信守法意识,坚决杜绝虚假交易、套现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将取消其活动资格,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五、发票违法行为举报

销售方拒绝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或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或济源示范区本地消费时开票单位不是济源示范区所辖企业的,消费者可向济源示范区税务局拨打0391-12366进行举报。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本次“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由济源示范区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济源示范区税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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