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单位呈报的《关于申请批准济源市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请示》(济退役军人〔202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济源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明确管理责任,同意你单位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二、保护范围:以烈士陵园宗地红线为基准线,以陵园围墙为界,东邻东街居委会办公楼、花园街住宅楼,南抵蟒河北街,西邻东街居委会民房、民政局原按摩诊所家属院,北抵花园街。
附件:济源市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示意图
2024年9月7日
索 引 号: 005691947/2024-00360 | 有 效 性: 有效 |
发文机关: 济源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济政文〔2024〕39号 |
标 题: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济源市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批复 | |
成文日期: 2024-09-07 | 发布时间: 2024-09-09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单位呈报的《关于申请批准济源市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请示》(济退役军人〔202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济源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明确管理责任,同意你单位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二、保护范围:以烈士陵园宗地红线为基准线,以陵园围墙为界,东邻东街居委会办公楼、花园街住宅楼,南抵蟒河北街,西邻东街居委会民房、民政局原按摩诊所家属院,北抵花园街。
附件:济源市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示意图
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