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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22-00047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济政通 〔2022 〕2号
标  题: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机动车禁限行的通告
成文日期: 2022-01-28 发布时间: 2022-01-30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机动车禁限行的通告

为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秋冬季空气质量联防联控工作部署,切实做好移动源污染防控工作,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秋冬季移动源污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机动车禁、限行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段

2022年2月4日至2月20日、3月4日至3月13日期间。

二、道路禁限行车辆

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燃油燃气货车上路行驶,禁止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建筑垃圾清运、渣土、砂石、矿石、废料灰渣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三、道路穿行车辆

大宗物料运输车辆除民生保障、疫情防控外禁止穿行其他区域。移动源白名单车辆除应急抢险、民生保障外,原则上只能在本市通行。

四、非道路移动机械

禁止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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