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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25-00077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济政办〔2025〕3号
标  题: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04-27 发布时间: 2025-05-06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在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强化使命担当,扎实履职尽责,围绕“愚公移山创新篇,四高四先做示范”的奋斗目标,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大量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有价值的建议。为认真做好2025年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是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形式。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是政府及各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律职责,对于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政府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精准分办、集中交办、严格督办、办结销号的闭环管理机制,持续实施议案、重点建议由市政府领导领办督办的工作机制。各承办单位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早安排部署,强化办理责任,明确工作措施,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办理工作任务。

二、办理流程

(一)汇总交办。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局会同市人大代表工委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进行汇总整理、责任分解、建立台账、集中交办,各承办单位要对照《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建议台账》,逐件清点、核对、认领,原则上不得退回或调换主办、协办单位。

(二)制定办理方案。承办单位收到议案建议后10个工作日内,应当确定专人与代表沟通联系,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充分听取代表、市人大联系委办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节点计划、经费来源和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办理。议案、重点建议办理方案须经市政府领办领导审签,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三)办理时限。承办单位收到议案建议后,应当及时研究办理,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代表。答复件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分别抄送市人大代表工委(代表人数另加20份)、市政府办公室(1份)、督查局(1份),并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复反馈表》。同时,答复件须在市人大官网(http://www.jyrdcwh.gov.cn)“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提交答复。

(四)主办、协办和分办。议案建议承办涉及多个单位的,排在第一位的为主办单位,负责牵头办理,主办单位应当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协商,协办单位须积极配合,并在两个月内将办理意见书面告知主办单位(同时抄送督查局),由主办单位统一答复代表并说明协办单位意见。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分别承办的,各承办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办理,并分别答复代表。

(五)规范行文标准。

1.议案建议答复件应当按照统一格式行文(详见附件1)。初稿经督办单位(市人大联系委办、督查局)审查后,正式行文答复代表。答复件须经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注明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加盖单位公章。

2.承办单位根据办理情况,在答复件右上角“办理结果”处注明相应标记。建议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受目前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明。

(六)报送办理总结。办理议案建议10件以上的部门,办理完毕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总结,分别报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局。

(七)二次办理。代表对答复情况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应在接到代表的具体意见后半个月内重新研究办理,并在一个月内再次答复代表新的办理结果。

(八)公开办理结果。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议案建议答复件,原则上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方便公众查阅监督。答复件在公开前,要依照有关规定,提交相关部门履行审查程序。

三、有关要求

(一)夯实责任。承办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3+1”承办工作责任机制,细化量化办理任务,杜绝漏交、错办现象发生。议案、重点建议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研究办理,每年至少要组织召开两次由提议代表、市人大联系委办、督查局等参加的办理工作专题会议。市政府领办领导应于10月底前至少组织召开一次由提议代表、市人大联系委办、承办单位、督查局等参加的专题协调会,研究推进议案、重点建议办理工作。

(二)注重沟通。承办单位要通过走访、邀请代表参加调研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加强同代表的沟通联系,务必做到“三见面”(即办前见面充分了解代表意图、办中见面虚心向代表求计问策、办后见面积极征求代表意见建议),办前见面要于交办会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观念,紧密配合,通力合作。主办单位要主动作为、勇于担责,及时与协办单位沟通协商,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协办单位要积极作为、密切配合,不推诿扯皮、不消极应付,主动献计献策,齐心合力做好办理工作。

(三)强化督导。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局要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督查督办,积极开展专项督办、联合督办、跟踪督办,全面促进议案建议的办理落实。要及时掌握办理动态,适时对沟通联系情况、办理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要严把答复质量关,对于一些办理工作不到位、落实措施不扎实、答复意见针对性不强、答复材料不规范、代表不满意等的承办件,要督促承办单位限期整改;对办理工作重视不够、消极应付、行动迟缓,办理效果差、代表满意度低或整改不力的单位,要采取约见、催办、通报批评等形式予以督促鞭策。要强化督查结果运用,把平时督查与年终目标考核结合起来,切实推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附件:1.承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文格式

      2.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复反馈表

      3.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建议任务汇总表

      4.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建议台账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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