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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15-00138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济政办〔2015〕70号
标  题: ​关于印发济源市创建河南省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5-08-06 发布时间: 2015-08-06
关于印发济源市创建河南省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源市创建河南省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 

 

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济源市创建河南省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 8月6日 

  

济源市创建河南省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工 作 方 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等12部门关于加强河南省残疾人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残联〔2012〕240号)和《河南省残联关于开展河南省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的通知》(豫残联办〔2014〕2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文化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采取措施,全面加强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保障残疾人享受基本的均等的文化体育服务,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创建河南省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为契机,严格按照《河南省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县、区)创建标准》,全面加强我市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确保我市成功创建河南省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管理 

1.市政府办公室出台《济源市创建河南省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制定创建示范市的具体政策措施;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宣传、财政、人社、教育、体育、文广新局、残联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创建河南省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问题,督导检查工作。 

2.要将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全面纳入我市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同时作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相关部门工作考核目标。 

(二)经费保障 

财政部门要增加经费投入,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经费,对公益性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予以支持和倾斜。  

(三)文化体育服务 

1.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满足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免费向残疾人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图书馆、旅游风景区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并设置明显标识,提供语音、文字提示、手语等信息交流服务。 

2.市公共图书馆建立盲人阅览室,配备盲文图书及有关阅读设备,定期更新补充盲文书籍。 

3.市公共图书馆、基层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社区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中要开辟便于残疾人参与、设施无障碍、形式有效的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确保残健共享。 

4.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进一步督导广电台加大残疾人事业的宣传教育力度,电视台开办手语栏目,广播电台开播残疾人专题节目。 

5.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要有专门提供给残疾人集中参与文体活动的场所,配置有关文体用具。 

(四)文体活动 

1.市残疾人阅读指导委员会应每月组织残疾人开展读书活动不少于2次,开展朗诵比赛、读书体会交流等。  

2.建设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室,利用“残疾人文化周”、“残疾人健身周”,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使残疾人参与率达到持证残疾人数的20%。 

3.每年按照社区总数10%的进度,开展“残疾人文化进社区”建设,大力发展“农家书屋”、“爱心书屋”,为基层残疾人提供参与文化生活的基本条件。 

4.济源市残疾人体育协会、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每年要安排2次以上残疾人体育活动,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体性体育活动。 

5.依托“残疾人文化进社区”——万泉社区和源园社区、“自强健身示范点”——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和市特殊教育学校等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点,设置棋牌娱乐室、图书室,安装康复训练器材,每月组织残疾人开展文体活动2次以上,做到有组织、有活动、有氛围、有成效。 

6.举办残疾人书画、摄影、手工艺品展览等活动。 

(五)文化体育产业 

1.扶持以残疾人群体为主的文化企业,积极落实残疾人文化产业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 

2.成立残疾人新闻促进会,鼓励创作、发行有关残疾人题材的文化艺术作品,并纳入各类文化艺术比赛与评奖范围。   

(六)人才队伍建设 

1.基层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有专职人员、社区有公共文化服务岗位人员负责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残联、社区(村、居)残协有专职委员负责联络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   

2.建立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残疾人文化体育管理人员和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人才、健身指导员、教练员培养培训工作机制。 

3.扶持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满足各类特殊艺术人才成长需要。 

4.扶持残疾人体育人才训练基地建设。建立残疾人文化体育特殊艺术人才库,定期更新人才信息。 

(七)社会参与 

1.开展“文化助残公益行动”,结合我市实际,举办节庆日残疾人文化交流活动,营造关注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的社会氛围,调动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残疾人文化建设。 

2.进一步发挥残疾人读书指导委员会的专业指导作用,定期开展读书活动,指导残疾人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提高其综合素质。 

3.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器材设施等形式,参与、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 

4.充分发挥助残志愿者队伍作用,采用志愿者助残、巾帼建功、手拉手红领巾助残等多种形式,为残疾人参与各种文化体育活动提供帮助,建立志愿文化助残的协调、培训、激励机制,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文化体育服务。 

四、工作步骤 

创建示范市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申报阶段(2015年5月—6月)。对照创建标准,开展前期研究评估,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文化广电、财政、体育、民政、残联、济源日报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创建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陈晓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创建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和职责,召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部署安排各项创建任务;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二)创建阶段(2015年7月—2015年10月)。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制定创建阶段性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全面实施我市创建工作;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创建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和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创建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三)自查评估和验收阶段(2015年11月)。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创建工作各类资料台账的收集、整理,按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查与评估,存在的问题要限时整改,迎接省残联达标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建立完善“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各司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全力推进,抓好落实。 

(二)营造创建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电子屏幕、宣传栏等各类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报道创建活动涌现的先进典型,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形成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的共识和合力,让残疾人文化体育成果向社会延伸。 

(三)建立督查机制。把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的各项工作纳入全年度残疾人工作目标考核,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市创建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及时收集信息,通报情况,有效推动活动开展。各相关部门每月要报送1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对创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创建工作不得力、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主办:济源市残疾人联合会      督办:市政府办公室四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驻济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中级法院,检察分院,市法院,市检院。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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