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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16-00209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济政办〔2016〕78号
标  题: ​关于印发济源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6-09-06 发布时间: 2016-09-06
关于印发济源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济源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6日

济源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为推进我市地方史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史志工作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作用,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64号)、《河南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豫政办〔2016〕4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机遇

地方史志是全面系统记述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历史与现状的文献,在储存信息、传承文化、服务当代、垂鉴后世等方面具有独特作用。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史志办公室支持指导下,经过史志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我市地方史志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

(一)依法修志的工作机制基本建立。积极宣传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暨《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形成将地方史志工作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目标,“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落实到位的“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

(二)修志编鉴工作顺利推进。我市修志编鉴工作成果丰富。截至2015年底,先后编纂出版了第一届《济源市志》(古代—1989年)、第二届《济源市志》(1990—2000年)、《王屋山志》,《济水志》已完成初稿,全市16个镇(街道)志的编纂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从1997年开始,每年编纂出版一卷《济源年鉴》,迄今已编纂出版19本《济源年鉴》,总字数累计达2000多万字。

(三)读志用志工作取得良好成效。面向社会,服务群众,积极开发利用方志资源,编纂出版了《古今济源》等市情书籍,编纂发行面向全市中学生的《济源市情教科书》,积极整理编校乾隆《济源县志》等济源旧志,开展形式多样的史志、市情宣传普及活动,免费发放和提供志鉴书籍数千册,多次获得全省读志用志工作先进单位。

(四)基础设施水平不断提升。建立了方志资料室,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施,开通了济源市情网站,史志数据库建设不断充实完善,史志工作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我市地方史志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也存在一些制约事业发展的问题,主要有:修志队伍力量薄弱,专业人才缺乏;信息化、方志馆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志书年鉴编纂质量有待提高;机构不健全,经费保障不足;方志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有待提高等。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予以解决。

“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2016—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党和国家对地方志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强调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总结传播历史智慧,修志问道,以启未来。地方志工作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明确在发展改革大局中的目标任务,科学规划,积极创新,有序推进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史志工作传承历史、服务当代、垂鉴后世的作用。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河南省政府《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河南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指导,依法治志,改革创新,科学谋划,扎实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一纳入、八到位”的地方史志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地方史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大力提升志书年鉴编纂质量和史志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更好地发挥史志工作传承历史、服务当代、资政育人教化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正确历史观和科学方法论,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史志成果,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济源历史文化名城提供史志文化支撑。

2.坚持依法治志。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河南省政府《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职责,加强编纂业务工作。

3.坚持改革创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修志的优良传统,认真总结地方志工作的经验教训,深化改革,与时俱进,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

4.坚持全面发展。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兼顾理论研究、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旧志整理等工作,实现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5.坚持质量第一。坚持存真求实,确保地方志质量。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志鉴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地方志成果。

6.坚持修志为用。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全面提升开发利用水平;拓宽用志领域,提升服务大局能力,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服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读志用志水平。

三、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提升志书年鉴编纂质量,完成镇(街道)志编纂和旧志整理工作,加强史志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化和方志馆建设,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工作,加强史志工作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基本形成地方志编修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体系、工作保障体系“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努力开创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1.筹备启动第三轮修志工作。全面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工作的经验教训,研究第三轮修志的组织管理、运作模式、续修方式等,2018年开始筹备第三轮修志工作,做好规划部署、方案论证、理论研讨、资料收集、队伍培训等准备工作,2020年正式启动第三轮修志。

2.提升年鉴编纂工作水平。继续做好地方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工作。建立完善年鉴质量保障体系,提高编纂质量,缩短出版周期,争取当年年鉴当年出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创新年鉴形式,适时推出网络年鉴、在线年鉴,进一步提升年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3.抓好专志编纂工作。在编好综合志书(总志)的基础上,选择历史影响大、文化内涵多的历史专项课题,规划编纂有意义、有价值的专志。加快《济水志》编撰修改工作,争取2017年底出版发行。适时启动《王屋山志》的修订重编工作。加强对已开展和准备开展志鉴编纂工作的行业、部门、单位等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4.加快推进镇(街道)志编纂工作。加大对镇(街道)志编纂工作的督导指导力度,2016年全市16个镇(街道)务必做到“领导、机构、队伍、条件、经费”五到位,确保编纂工作顺利推进,2018年基本完成全市16个镇(街道)志的专家评审、审查验收和出版发行工作。支持有条件的村、居、社区开展志书编纂工作。大力支持有条件的镇、村,争取列入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

5.提高史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快修志成果转化,编辑出版地情丛书、地情宣传手册、地方乡土教材等阅读性强、群众喜闻乐见的史志书籍,积极推动地方史志成果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形成社会读志用志的浓厚氛围。编撰出版发行全市中学生市情教科书,争取2016年完成全市中学生市情教科书的编纂出版工作,面向全市初中生免费发行。

6.深入开展旧志整理工作。加强对历代旧志资源的抢救性保护、整理和翻印,编辑出版历代方志集成,分类整理旧志资料,开展旧志点校、提要、考录、辑佚等工作。搜集历代济源旧志,整理编纂济源旧志现代点校合订本。

7.编纂发行《济源史志(济源大事月报)》。结合济源实际,探索编纂《济源史志(济源大事月报)》期刊,形成报、鉴、志相互衔接的资料编纂体系;积极探索《济源史志(济源大事月报)》的现实服务功能,争取面向社会群众公开发行,使之成为济源史志的宣传普及手册。

8.提高志鉴编纂质量。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执行《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有关要求,制定质量管理、质量监督等规定,完善志鉴质量评议、审查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努力编纂出版经得起社会和历史考验的精品志鉴,力争在全省、全国获奖。

9.加强史志信息化建设。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新媒体手段,做好“互联网+地方志”工作。充实完善济源市情网站,逐步建立史志全文数据库,使之成为济源历史普及的窗口、史志资料汇集的载体、史志资源共享的平台。开通“济源记忆”公众微信、微博,为济源史志融入群众生活开辟快捷通道。加强市情网站和数据库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10.完善史志资料收(征)集、保存、管理制度。加大依法收(征)集史志资料力度,推行史志资料年报制度并形成常态机制。运用社会调查、口述史等方法,大力拓展资料收(征)集范围和渠道。加强方志馆建设,完善方志馆功能,丰富馆藏,加强管理,将方志馆建成地情资料收集、收藏、研究、阅览的重要场所。

11.筹划市情馆建设、地方史编纂工作。济源市情馆作为开展历史和市情教育的重要场馆,已列入市政府项目规划,要积极筹划,推动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将地方史编写纳入史志工作范畴,做好地方史研究、编修前期准备工作,推动地方史编纂工作有序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法治保障。认真履行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河南省政府《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依法纠正、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加大史志工作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参与、支持修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依法治志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组织保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全面落实“一纳入、八到位”工作机制。史志办公室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与其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的要求相适应。

(三)制度保障。健全和完善地情资料收(征)集及管理、修志编鉴业务制度和主编(总纂)责任制,确保在篇目设计、资料收(征)集、总纂统稿、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环节上均有章可循、有序推进,保障志鉴质量。加强督促检查,健全和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督查通报制,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开门修志,健全社会各界有序参与修志工作的途径和方式。

(四)经费保障。地方财政要重视支持史志事业发展,改善地方志工作条件和图书资料收藏保管条件,为修志、编鉴、出版、科研、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提供经费支持。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应全额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及时足额拨付。

(五)队伍保障。重视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加强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地方志编修、研究工作队伍。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利用社会化选聘、购买服务等形式,吸纳社会力量从事史志工作。按照业务对口、注重质量的原则,鼓励支持志鉴编修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大对镇(街道)志编修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志鉴编修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和职业精神的教育培训,弘扬修志问道、秉笔直书的方志人精神。

济源市地方史志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划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主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督办:市政府办公室六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驻济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中级法院,检察分院,市法院,市检院。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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