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部门:
根据《中国共产党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关于杨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济区文〔2022〕78号)和《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关于赵中兴同志任职的通知》(济区组干〔2022〕111号),经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党组同意,决定:
杨峰(回)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赵中兴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水利局局长职务;
陈肖林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水利局局长;
成铖同志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