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经示范区管委会同意,现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牵头单位切实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责任,按照部门职责和时间节点要求,制定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
2020年8月19日
| 索 引 号: 005691947/2020-00288 | 有 效 性: 有效 |
| 发文机关: 管委会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济管办〔2020〕24号 |
|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的通知 | |
| 成文日期: 2020-08-19 | 发布时间: 2020-08-19 |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经示范区管委会同意,现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牵头单位切实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责任,按照部门职责和时间节点要求,制定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