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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22-00570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发文字号: 济管〔2022〕24号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11-18 发布时间: 2022-11-25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部门:

《济源示范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示范区管委会研究通过,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1月18日    

  

济源示范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济源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498立方米,不及全国人均的1/4,世界人均的1/16。参照国际公认的人均水量在1000~500立方米为重度缺水、人均水量低于500立方米为极度缺水的标准来衡量,济源为极度缺水地区。示范区浅层一般超采区内部分企业依然依靠地下水来保障和支撑企业生产,在枯水年引发了该区域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制约了示范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全面遏制一般超采区的地下水开采,使地下水水位全面回升,进一步提高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豫政〔2022〕5号),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把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视察河南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结合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统筹推进高效节水、水源置换、引水补源、调整种植结构等综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地下水超采问题,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为示范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二、治理范围

城市建成区中西部(含城市建成区及承留镇与思礼镇),58平方公里浅层水一般超采区。

三、治理目标

通过综合治理,力争到2025年示范区压减地下水超采量443万立方米,基本实现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目标;到2035年持续推进地下水治理,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示范区地下水水位止跌回升。

四、治理措施

(一)优化水资源配置

1.充分利用引黄水。利用济源已建成的小浪底北岸灌区一期工程,持续推进三湖调蓄配套供水工程,建设东湖引黄调蓄工程,南部岭区供水工程等引黄工程,引黄河水入济,为济源经济发展提供水源保障。(牵头单位:示范区水利局,配合单位: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推进非常规水利用。以全国再生水利用试点城市为契机,大力推进非常规水利用工作,加大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加大污水管网和再生水利用管网建设,推进矿井水利用和净化设施建设,推进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工作,逐步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5%。(牵头单位:示范区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生态环境局)

3.加快地下水水源置换。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一体化”工程建设,充分利用引黄水、当地地表水,置换农村集中供水和农业灌溉地下水水源。加快推进城镇公共供水水源小庄水源地的水源地置换工作,力争2023年底前置换为地表水。(牵头单位:示范区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示范区林业局、生态环境局)

4.加大河湖生态补水。持续推进河道综合治理、水系连通建设,实施三湖、东湖和蟒河、湨河、苇泉河、济河生态水量调度,增加河道地下水回补入渗量,补充地下水,提升地下水水位,增加河道生态流量,逐步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牵头单位:示范区水利局,配合单位: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

(二)强化集约节约利用

5.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加大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减少井灌区面积,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发展喷灌、微灌、管道低压输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等节水技术,对末级渠系及田间工程提升改造,配套建设田间用水计量设施,推进高效节水灌溉规模化、集约化。2022年,发展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牵头部门:示范区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示范区水利局)

6.加快工业节水减排。严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推广先进的节水工艺和技术,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推动现有工业园区升级改造,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循环利用。在用水产品、用水企业、灌区、公共机构和节水型城市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树立节水先进标杆。(牵头部门: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配合部门: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

7.加强城镇节水降损。加快实施供水管网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损,2025年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到9.6%以内。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等,优先使用再生水,到2025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5%以上。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牵头部门: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示范区水利局)

(三)严格地下水管理

8.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实行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应进行水资源论证。加强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管理,根据水资源布局和承载能力,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布局,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牵头部门:示范区水利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配合部门: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农业农村局)

9.加快城镇自备井关停和农灌井封填。对城镇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内公共供水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用水户限期关停自备井(特殊要求的除外),并注销取水许可证;对成井条件好、出水稳定、水质达标的予以封存,作为应急备用水源。利用地表水灌溉水源有保障的区域,对农业灌溉机井实施封填。(牵头部门:示范区水利局、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10.加快地下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覆盖超采区的地下水监测体系,推动实现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部门地下水监测数据共享,完善城乡地下水取用水户计量设施安装,农村灌溉暂不具备安装条件的,采用“以电折水”等方法,实现地下水用水计量。年取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农业用水井,应限期实现在线监测全覆盖,并将监测数据传输至省水资源监控平台。(牵头部门:示范区水利局,配合部门:示范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

11.加强涉水法治建设。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大力加强普法宣传,完善涉水执法体制机制,加强综合执法,开展地下水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牵头部门:示范区司法局、水利局,配合部门: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示范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水利局牵头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跟踪督导责任落实。各项任务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确保综合治理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大资金投入。示范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与省相关厅局对接,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示范区财政要加大对地下水超采治理的资金投入,相关涉农涉水资金要向超采治理倾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新投融资和建设管理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地下水超采治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公众惜水护水意识,提高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责任感。要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注重发挥媒体和社会监督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支持地下水超采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节约保护水资源的良好氛围。



附件:济源示范区地下水超采治理任务清单



附  件


济源示范区地下水超采治理任务清单

序号

建设内容

实施年度(年)

责任单位

1

北部供水工程

以蟒河西干渠为水厂供水水源,引沁干渠作为备用水源,新建一座设计能力1m3/d水厂

20222023

水利局

2

玉阳湖供水工程

新建供水能力11m3/d,供水范围:示范区高新技术开发区

20212022

水利局

3

龙腾湖引黄调蓄

建设一座库容170m3调蓄湖

20212022

水利局

4

高标准农田建设

建设1万亩高标准农田

2022

农业农村局

5

新建污水处理厂

建设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15m3/d

20222023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

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水质达到Ⅳ类水

2022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态环境局

7

地下水监测站

推进地下水监测资源共享,建设4个地下水水位监测站

2022

水利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态环境局

8

企业节水技术

改造项目

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废水深度处理和再利用,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年度推进一批废水回收利用

2022

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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