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一是按照安置地国家机关同职级离休退休干部的规定执行,并享受国家和安置地政府规定的社会优待;二是参加重大庆典和重大政治活动时,可以按照军队规定着离休退休时的军装,佩戴军街、文职待号和勋章、立功奖章;三是地方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区系统每年可以采取不同形式慰问军队离休退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