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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01-02

各位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济源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即将召开,为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做好提案征集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征集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围绕中心,撰写高质量提案 

  (一)提案应当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选题要紧扣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重点问题。在撰写提案之前,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知市情、明政策、懂法律,掌握实际情况,提出可行建议。要避免道听途说、信手拈来,并考虑相关部门承办的可行性、可操作性。 

  (二)提案者要认真学习《政协济源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树立质量意识,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思考提出高质量提案,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提案不在多而在精”的指示精神。 

  (三)提案的案由(题目)应简明扼要、一目了然,并与内容相符,提案题目统一为“关于……的提案”。提案内容应一案一事,主题集中,办理主办单位一般集中归口一个部门,字数以500—1500字为宜。提案参考选题分批在市政协网站上公布,请委员们注意查看。 

  二、及早提交提案 

  即日起即可提交提案。提倡大家于春节前通过网上提案管理信息系统和电子邮件提交电子版提案。其中以党派、团体、政协专委会名义提出的提案,除通过提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外,还需提交纸质版并加盖公章。 

  三、关于不立案的规定 

  根据提案审查工作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 

  (一)与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相符的。 

  (二)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三)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 

  (四)与政协章程或者全国政协、省政协、市政协全体会议决议及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相违背的。 

  (五)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 

  (六)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七)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程序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程序案的; 

  (八)涉及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审查和调查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 

  (九)超出人民政协履职范围,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质询或者追责的。 

  (十)超出本市管辖范围的。 

  (十一)指名举报的。 

  (十二)为本人或者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 

  (十三)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十四)属于学术讨论的。 

  (十五)内容空泛,没有提出具体明确建议的。 

  (十六)所提问题已经得到解决的。 

  (十七)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不予立案的其他情况。 

  审查结果将于全会后在市政协门户网站和提案管理信息系统内公开,请及时查看。未予立案的,所提意见和建议视不同情况以委员来信或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送有关部门处理或参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进宝13603899611   

  许珍珍 13838906343 

  电子邮箱:jyzxtaw@163.com 

   济源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2020年元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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